2016年研究生迎新及开学典礼工作实施意见

本文由 第一公 文 网 收集整理6

206年研究生迎新及开学典礼工作实施意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6级研究生新生即将入学报到,根据我校206年迎新和开学典礼的工作安排,为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现将迎新和开学典礼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206年研究生迎新和开学典礼工作领导小组

组&bsp;长:马zz

副组长:郑xx

成&bsp;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全体工作人员

二、206年迎新工作安排

(一)新生报到的时间、地点

时间:206年8月28日(星期日)8:00——8:00

2地点:206级研究生(硕士、博士)新生按培养单位所在地分别在雁塔校区、长安校区报到。学校在两个校区分别设立研究生新生接待联合办公点(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新生接待点。雁塔校区在篮球场,长安校区在阳光苑广场。

雁塔校区的单位有: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远程教育学院、宗教研究中心、国际汉学院、民族教育学院、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长安校区的单位有:政治经济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旅游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国际商学院、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二)新生报到的相关手续

新生报到手续:研究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新生接待站报到。报到时要出示本人的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质复印并在复印件的右上角注明学号、姓名、专业名称)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将由研究生辅导员在“数字迎新系统”上进行报到登记。

因故未带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的研究生,经研究生辅导员批准,按照要求填写《保证书》(见附件),在研究生院新生接待办公点备案后,持回执单在研究生辅导员处继续办理手续。

因大学本科期间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或欠缴学费而没有发毕业证书的研究生,必须出示学校相关证明(只能是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的证明),在研究生辅导员处填写《情况说明书》(见附件2),在研究生院新生接待办公点备案后,持回执单在研究生辅导员处继续办理手续。

2财务手续:现场不办理财务手续,各项扣费工作等待学校通知。研究生学费收据(发票)的领取时间由财务处另行通知,届时将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到财务处基金科统一领取。

3住宿手续:两个校区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将制作《新生住宿示意图》,届时新生可到所在住宿楼办理住宿手续。

不在校住宿的研究生新生在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校申请表》(见附件4),按照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办理相关手续。

4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党组织关系:入学后请新生关注我校组织部网站通知。

团组织关系:入学两周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统一到校团委办公室(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4)办理。

5户籍关系迁移手续: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公安处不在联合办公处设点接待,新生入学后至9月25日之前由各培养单位辅导员负责集中办理户籍的相关手续,9月25日之后由研究生自己直接到两校区户籍室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户籍迁转手续注意事项如下:

户口迁入:开学后,雁塔校区以学院(中心、所)为单位将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两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背面用油笔将身份证号码写上),两证订在一起,按学号顺序排列整齐,以及户证代办费0元一并收齐,由研究生辅导员到公安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长安校区以学院(中心、所)为单位将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一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背面用油笔将身份证号码写上),两证钉在一起,按学号顺序排列整齐,以及户证代办费0元一并收齐,由研究生辅导员到公安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两校区所有户口不迁入:开学后,交身份证复印件(将学院、学号、电话号码写在上面)及一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贴在复印件上)。

请新生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右上角写上姓名、学号、学院、联系电话。

6体检:研究生根据报到流程单上的体检序号前往校医院体检,开学后由各学院统一收齐体检费交至校医院。雁塔校区在雁塔校区校医院进行,长安校区在长安校区校医院(家属区南侧)进行。

(三)相关材料的报送与领取

建议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就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制作宣传板,并制定本单位的迎新工作安排。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于8月27日(星期六)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段57室)领取《206级研究生录取名册》、《入学须知》、研究生证、学籍卡、校徽等入学报到相关材料。

3各培养单位须收取每一位研究生新生大学本科毕业证复印件(硕士生)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生),复印件为A4大小、在复印件的右上角注明学号、姓名和录取的专业名称;复印件按照学号排序整理后,于9月9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提交《研究生新生注册报到情况汇总表》到培养办公室(见附件5)。

4研究生缴费、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均通过中国建设建行卡完成。开学后学校将为没有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的206级研究生统一办理银行卡。

5学籍卡一式四份(研究生本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填写完毕后交给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按照学号整理后于9月9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盖章,盖章后的学籍卡一份留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其余三份留在培养单位(一份存在研究生辅导员处、两份存在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6研究生辅导员逐一核查研究生证是否按要求填写(研究生不得随意填写乘车区间,家庭所在地应与乘车区间保持一致,乘车区间不填写的视为不需乘火车),委培定向研究生不享受火车票优惠待遇不需要填写乘车区间,9月9日前将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的研究生证交到培养办公室,同时提交研究生乘车区间的电子版(发送至ys8@sudu)(见附件6)、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

7研究生辅导员将本单位206级新生的电子图像照片及名单打包统一汇总后于9月9日前发至培养办邮箱xx,以“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电子照片”命名。电子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②像素大小为92*44(高*宽);③图像存储为JPG格式,并以学号命名(如6000JPG)。电子图像将用于图书馆网页图像采集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请各研究生辅导员组织研究生做好此项工作。

(四)新生入学教育

研究生院(研工部)将于开学后组织专场培训会、讲座对研究生进行入学教育,讲座主题突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教育、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生的心理健康调适、研究生学术生涯、研究生出国交流等,以便使研究生尽快适应并融入我校的学习生活。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各培养单位应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及时组织党政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与新生见面。介绍本单位学科情况、研究生培养情况、研究生思想政治与党建情况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组织研究生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规定;为研究生新生确定指导教师以及安排学习和生活等事宜。请各单位将新生入学教育的相关安排于8月3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文汇楼56室),电子版发送至ysz@sudu,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对各单位的新生入学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三、206年开学典礼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将于8月29日(星期一)上午0:30在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举行206级新生开学典礼,各研究生辅导员(没有辅导员的单位由秘书负责,下同)务必组织好本单位的研究生新生参加典礼,具体安排如下:

乘车安排:雁塔校区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于8月29日上午8:5组织本单位研究生乘车,8:30准时发车。具体乘车集合地点、乘车路线图以及乘车安排见附件7。

2会场安排: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组织研究生入场、退场工作,维持好开学典礼会场秩序,以学院(中心、所)为单位在研究生辅导员的组织下统一进场,为避免拥挤,长安校区研究生9:40准时入场。

参会研究生均在指定区域就座,就座区位图见附件8。

3注意事项:研究生辅导员须在现场做好组织工作,维持好本单位就座区域秩序,所有参加开学典礼的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校徽,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爱护馆内设施。

四、新生入学后的相关注意事项

新生报到入学后需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此项工作自8月29日至9月9日进行,由研究生本人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从“服务系统”栏目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用户名为6位学号,初始密码是本人的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字,如99000)。新生学籍注册详细操作请见附件9。

29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公共课及上课具体时间、地点及名单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ssyssudu)中查看,公布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安排和公布,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按时上课,届时研究生院将检查上课情况。

3研究生新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研究生院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安排都在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

4银行卡丢失的研究生务必及时到建行各网点挂失并办新卡,同时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登记新卡号。

5图书馆校园卡认证:研究生新生在入校两周后登录图书馆网页查看新生认证通知,按照图书馆的相关安排在新生培训页面上进入网上考试系统,通过考试后即可自行激活校园卡(激活后的校园卡就具有图书借阅功能)。无数据的新生自行来图书馆证件管理室完善借阅证信息后按照要求办理(如无相片而无法开通借阅权限的读者,请及时登录图书馆主页“个人图书馆”上传本人相片)。届时图书馆网站将发布网上新生教育答题的通知,请新生随时关注图书馆网站相关事宜,并尽可能在校内用校园网进行考试。

五、几点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迎新工作方案,由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各培养单位须当日上报学院学生报到情况,重点关注新生报到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发生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困难学生无法报到等事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研工部)及相关领导,与相关单位妥善处理。

2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中应着重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方法、学术诚信、校园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从入校起就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习工作习惯和学术道德,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3注重发挥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的作用,通过成立研究生迎新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活泼、积极乐观的学习生活氛围。

4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迎新工作人员须深入并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宣传和解读国家的贫困生贷款、生源地贷款等资助政策,让学生及时了解我校针对研究生实施的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实现“应助尽助”。

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对“绿色通道”、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办,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排查和认定落实到位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感受学校的温暖和人文关怀,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研究生院(研工部)

&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206年8月26日

本文由 第一公 文 网 收集整理6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9-15 21:16:36
上一篇:区委组织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意见建议
下一篇: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中学工作意见
网友评论《2016年研究生迎新及开学典礼工作实施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