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旗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全县林业系统党员干部以崭新的姿态和精神面貌服务于全县林业事业,凝聚发展强大动力,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中开展“我是旗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开展“我是旗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认真结合我局实际,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以“五个一”(即创建一流班子、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和“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为目标,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建立林业系统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为推动全县林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做思想素质的领跑者。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保持思想上与中央、省市县高度一致;明确“我是旗帜”就是要求党员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都应成为工作、生活的楷模,做到那里有共产党员,哪里就有旗帜。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听从领导指挥,维护大局、热爱工作、服务群众。

(二)做学习知识的践行者。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将学习作为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作为成长、成熟、成功的途径,树立乐于学习、勤于学习、终身学习的新理念。结合岗位实际,制定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的学习计划,将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能力、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过程,实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严格遵守机关、党支部学习教育培训相关规定,使读书学习成为制度、成为习惯、形成风气。

(三)做作风建设的领航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视工作为事业、为责任,具有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素质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埋头苦干、求真务实,在岗位工作中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勇于负责、敢于承担,不推诿扯皮,不拈轻怕重,不意气用事、不徇私枉法,认真按照职责要求、制度规范、流程步骤办公办事。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在方便群众、服务基层、推动发展中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式、灵活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按规定受理相关业务事项,无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做岗位职责的红旗手。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工作规律、操作运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政策水平和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开展本单位岗位工作的技能水平。岗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效突出,工作职责公开透明,工作流程规范有效,工作行为文明高效。以改革创新、敢争第一的精神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履行岗位职责扎实认真,能够保质保量、按时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岗位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五)做先锋示范的示范者。讲政治、讲团结,自觉维护单位领导班子权威、维护干部队伍团结,关心他人、友善待人、热情助人。自觉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在实现自身岗位工作进位争先基础上,积极引领、帮促单位内部同事、一线工作人员创成绩、上水平。具有高尚的品格和良好的操守,在生活、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人厚道、做事公道,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党性教育。局党委要认真组织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党性教育、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开展一次专题研讨;各支部要组织开展“三学习、三提升”活动,学习党章党史、提升思想自觉性,学习政策法律、提升组织纪律性,学习先进典型、提升榜样带动性。局党委将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由各支部推荐两名同志做主题发言)。

(二)做好党性分析。局党委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要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搞好党性分析。领导干部重点围绕践行“三严三实”开展“六看六查”,即,查修身严不严,看是否做到坚持用权为民;查律己严不严,看是否做到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查创业实不实,看是否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查做人实不实,看是否做到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普通党员要围绕“立足岗位作贡献”开展“四对照四反思”,即:对照党章党纪,反思经受各种考验的能力强不强;对照职责使命,反思胜任岗位的本事大不大;对照群众评价,反思自己的带动作用好不好;对照先辈先进,反思精神境界高不高。

(三)积极示范带头。局党委组织以“我是旗帜”为主题演讲比赛,各支部自选一个创造性活动载体,开展“树旗、夺旗、护旗“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行动起来,互学互比,夺旗争先,以活动开展促进干部提神、工作提效、发展提速。

(四)深入基层群众。推动“走基层”常态化,每名党员干部要做好民情日记,各支部要建立民情档案,做到民众困难心里有底。在此基础上开展“三访三结三帮”活动,领导干部至少帮扶一户贫困家庭办件以上实事,帮助一名干部职工解决个以上工作难题。普通党员结合“党员先锋行为管理”、“双报到”、“党员义工日”等,至少为群众办件实事,公开承诺,限时办结。

(五)表彰先进典型。要积极营造“我是旗帜”活动的良好氛围,将选树典型贯彻活动全过程。在活动中,推过推优评先,评比出2个“红旗支部”、0个“林业先锋”。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底前)

制定活动方案和分阶段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任务,成立局党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实施(4月至6月底)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积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把主题活动与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把握五项重点措施:一是抓学习教育,开展“我是旗帜”集体承诺、专题研讨、专题演讲;二是抓党性分析,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抓服务基层,开展“双联”“双报到”“三访三结三帮”等活动;四是抓示范行动,开展“树旗、夺旗、护旗”活动,落实“五在前、五争先”;五是抓典型选树,设置“红旗榜”,评选“旗帜干部”“旗帜党员”,掀起学先进、超先进的热潮。

(三)总结(7月至2月底)。局党委对各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支部进行评选表彰,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深化推广,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持续创先争优,努力形成推进工作落实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我是旗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细化活动目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扎扎实实地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求真务实,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率先垂范,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实际行动影响和感召广大党员。

(三)加强典型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带动群众参加,要及时发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广大党员产生示范引导作用,影响身边的人。

(四)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局党委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单位的检查指导,各单位应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局党委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落实党建责任制考核内容。局党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09 12:13:39
上一篇:2016年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意见
下一篇:2016年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意见
网友评论《“我是旗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