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两为”整治工作意见

根据全市深化“两为”整治暨作风建设大会要求,和县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严肃查处乱作为,坚决纠正机关干部中不作为慢作为倾向,着力解决能力不足不会为、精神懈怠不愿为,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通过整治,促进政府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镇科学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内容

一是能力不足不会为。一些党员干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不思进取,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不求新知、不悟新政、不谋新事。有的同志在政府职能转变中,面对新形势,不知所措、不会监管。部分党员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的更新和提高跟不上节奏,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在新旧体制、机制、政策转换时期既吃不透上情,又摸不清下情,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迷茫混沌、束手无策。

二是精神懈怠不愿为。由于奖金福利受限制、公款吃喝被禁止,少数党员干部工作动力不足,工作没有主动性,能推则推,能躲则躲。有些年龄大的党员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心态,阅历浅的存在“论资排辈熬时间”想法,安于现状混日子。不守工作纪律现象依然存在,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缺岗,上班时间打游戏、炒股票等问题屡禁不止。

三是缺乏担当不敢为。少数干部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畏首畏尾,将守纪律守规矩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担心踩红线、丢帽子,满足于守好摊子、不出岔子;面对急难险重任务,采取的是拖、躲、绕、推,或者将困难和矛盾丢给他人,甚至紧要时刻撂挑子。少数同志怕失误、怕出错、怕被问责,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消极思想,凡事都等上面指示、等别人探路、等外地经验,不敢改革创新。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职责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监督;细化各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做到每个事项承办单位明确、岗位落实具体,切实解决单位职责不清等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激励导向。根据中央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研究建立凭实绩用干部的积极导向,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奖惩机制。优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突出针对性和导向性,实现干部绩效考核科学化、精细化。

(三)完善选拔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和活力,将“主动作为”与选拔使用挂钩,把敢于担当的干部重用起来。对为官不为慢为的干部,镇组织科要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建议。

(四)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严格执行《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对“两为”惩治力度,真正让镇村两级干部敬畏权力、敬畏法纪。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我镇的各项中心工作,综合运用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查处执行不力、工作拖拉、阳奉阴违等行为,通过高频率、广覆盖、无缝隙的督查,确保镇委镇政府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富有成效。二是严肃问责追究。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第一时间点名道姓曝光,从重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四、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三套班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深化“两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工作;各村(居)、部门也要抓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条线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在严厉查处“两为”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靠制度追责的长效机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09 12: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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