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实施意见

一、党组会职责

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

2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事项。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好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推荐、优秀干部推荐和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4研究制定加强自身建设和本部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5提出优化经济环境政策措施、投资促进政策和实施方案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贯彻执行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相关事项。

6讨论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初步形成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意见,并报县委政府审定。

6对其它必须由党组会决定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部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一)书记职责:

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局党组会、职工大会的决议决定。

2负责主持党组全面工作,组织党组会活动,主持召开好“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职工大会等,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决议,对党组工作负主要责任。

4对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召开党组会的,可以临时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统揽本部门党的建设,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副书记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执行本局党组会、职工大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党组集体领导和决策,对本单位重大事项向党组提出意见建议。

3协助党组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受书记委托联系、协调、处理本单位重要工作;局党组书记外出时,受书记委托主持全面工作,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可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报告。

4协助书记督促检查本级党组会、职工大会等通过的决议决定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初步意见。

5协助党组书记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局党组自身建设。

6完成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党组成员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局党组会、职工大会的决议决定。

2参与党组集体领导和决策,对事关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建议。

3按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对日常工作作出决策,对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经局党组会决定后组织实施。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协调有关工作和事宜;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可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报告;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报告。

5协助局党组书记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局党组自身建设;负责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

6完成局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09 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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