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公众安全感提升意见

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乡和谐平安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树立和谐平安的新形象和品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努力争创“全国平安县”的奋斗目标。为确保此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保障,以强化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全面开展争创“全国平安县”活动,确保全乡社会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我乡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实现全面崛起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乡、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家庭、平安边界等一系列活动,来打造平安,实现全乡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信任感、和谐感普遍提高。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达标数量比上一年增多,创建活动覆盖面增大,成效明显,平安各单位的达标率为00%,使我乡在打击犯罪、防控体系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社会面控制、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公众安全感等方面工作有大幅提高。

、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完善,突出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力争不发生群体性进京赴省市上访事件。

2、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秩序稳定好转,有效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4、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明显提高。对敌斗争和反“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及时。

5、执政为民能力明显提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司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效率和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和谐平安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工程,是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也是各级党政班子的“一把手”工程。要实现全国平安乡的奋斗目标,必须党政齐抓、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各村、各部门要大力发扬“团结、诚信、拼博、争先”的精神,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要在和谐平安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为确保县实现“全国平安县”的目标,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争创全国平安县”工作指挥部。

职责:负责对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组织开展“争创”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对督查情况定期在全乡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敷衍拖拉的给予严厉批评和处罚。

职责:负责对全乡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及时严厉的打击,对在“争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治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有效整治,保障“争创”工作顺利进行。政法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充分展现“严打”的声威,使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上升。

职责:负责制定“争创”工作宣传计划,组织各村、各部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人员交流、报纸、网络等现代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张旗鼓、深入广泛地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及时跟踪报道“争创”工作的进程和取得的成绩,树立工作典型,营造“争创”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全乡广大干群“爱家乡、爱”的热情,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到“争创”活动中来。

职责:组织各机关单位积极开展“争创”活动,负责落实完成“争创”方案中涉及民生的各种措施和工作;切实关注民生、解决民困、实现民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满意度;积极配合整治组、宣传组开展工作,努力实现“争创全国平安县”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严打”长效机制。要坚持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建立社会治安形势评估预警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要充分配合政法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强大的专政铁拳。要依法打击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健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处置、力量配置、装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并解决好涉及民生的实事,在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重点解决农村路难走、饮水不卫生和群众看病难、上学难等实际困难;要着力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居民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房屋拆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尤其是要重点关心、帮扶零就业家庭、下岗工人、伤残人员家庭、无房户等困难群众。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交通要道、渡口码头、集贸市场和企业、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大对网吧、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重点抓好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娱乐场所治安秩序工作。四是加大对“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查禁力度,坚决清除滋生丑恶现象的土壤。五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闲散未成年人、服刑人员子女等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社会人”、“两新组织”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责任制,发挥好政法部门和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两排”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县综治委的要求,从3月下旬到l0月,要大力开展排查调处矛盾和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行动,解决问题、条块联手互动、边排查边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严防进京赴省市群体上访现象发生,避免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地结合起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工作台帐,逐件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对重大矛盾纠纷要继续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备案销号工作制度。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初信初访首问责任制,要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结案率和当事人的稳定率。在五月份开展一次信访案件调处月活动,做到案结事了。要坚持开展排查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结合治安实际问题,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从四月份开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行动,真抓实干、铁心硬手,坚决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确保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期间全乡社会治安稳定。

(五)进一步完善公众安全感提升机制。公众安全感指数是衡量我乡平安建设成效的重要尺度,反映了各村、机关单位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提升公众安全感是实现争创“全国平安县”目标的关键。在政法部门做好打、防、管、治、建等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同时,还要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谐感。全乡广大干部一定要坚持以民为本、关注民生、解决民困,切实维持群众利益,在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时,要充分考虑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谨慎进行风险评估,防止“政策一出台,矛盾跟上来”。要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踏踏实实地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创建平安活动和提升公众安全感纳入年度工作的总规划,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摒除“提升公众安会感是政法部门的差事、公安部门的职责”的错误认识。各村、乡直机关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舍得人力物力投入,积村主动地参与全乡平安创建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公众安全感得到全面提升。

(六)进一步完善基层综治队伍的管理机制。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的先行者和保障者作用。要不断加强基层政法综合组织建设,我乡要整合人力资源,组建综治、司法、维稳、信访等多职能于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主管领导兼任中心主任,专管副书记任副主任,配备一名专干。改善各级综治办办公条件,开通综治信息网络系统。要加强以村级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会、调委会、群防群治队伍等基层综治组织机构建设。对既不能带领群众致富,又不能保一方平安的村级组织和那些甚至充当宗族房股势力代言人的“村官”,要坚决进行调整,确保基层村级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整个“创建“中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要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综治暨平安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全面推进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进民企,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在全乡上下形成一套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能齐全、运转高效、全方位、多层次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平安建设工作,主动承担争创全国平安乡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大对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检查力度,为争创“全国平安县”提供组织保证。

(七)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的舆论宣传机制。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树立和宣传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为争创全国平安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全乡范围内工展一次“争创全国平安县”千人签名活动和如召开一次群众动员大会;组建群众入社区服务的治安志愿者队伍;工展“进千家门、知千家事、解千家困”和“爱我家乡、树我形象”活动。各村、机关各单位要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使平安创建工作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八)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乡、村两级要加大对平安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中,并根据各单位经济增长情况适时增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额度,以保证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2008年,要按着上级文件精神,重点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技术装备、办案经费和乡村综合治理干部岗位津贴待遇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实行多元化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各企事业单位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行政府投入、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筹集和赞助的形式,多方筹集平安建设经费,按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在这次“争创”过程中,各地要根据“争创”工作的需要,帮助解决必需的“争创”经费,以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开展。

(九)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奖惩考评机制。一是健全责任制。平安建设工作要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乡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真正实现在工作中发展与稳定“两不误、两促进”。二是严格落实部门和单位责任制。按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各级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三是严格实行对平安建设工作检查督查制。乡综治委在制定《争创“全国平安县”实施方案》的同时,要将争创“全国平安县”任务分解到各村和乡直各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争创”督导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全乡开展争创全国平安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乡,预定今年6月份、月份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全乡3个村和乡直单位的平安建设及‘“争创”工作进行检查和视察。四要严格考核奖惩制。要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各村、乡直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要逐步完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机制。要将平安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各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列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村主要领导和乡综治委及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乡综治委进行书面述职报告。对公众安全感指数在全乡前3名的村、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给予奖励,对公众安全感指数在全乡后三名的村、各机关单位坚决分别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为保证“争创”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确保“争创全国平安县”的目标实现,特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村、各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争创”工作,切实做到把这次“争创”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把能否实现这次“争创”目标放到能否继续确保我乡社会稳定、能否促进我乡经济快速发展、能否实施好民生工程、能否推进我乡和谐平安创建这个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争创”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各村、机关单位要按照乡“争创”工作指挥部的部署和《“争创”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狠抓落实。要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要结合实际,勇于创新,要舍得投入,真正树立起“花钱买平安”的意识,把钱用在刀刃上,真正使“争创”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三)密切配合。“争创”工作是全乡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各单位要树立“全乡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既认真贯彻落实乡里的安排,同时加强与其他乡镇场、单位的协调联系,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兼顾,使“争创”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四)强化责任。为确保“争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乡“争创”工作指挥部的督导组会对各村、各机关单位的“争创”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乡,促进“争创”工作的平衡发展。对工作开展扎实,“争创”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拖全乡“争创”工作后腿和公众安全感指数在全乡后三名的村、机关单位将坚决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08 14: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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