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意见2篇

第一篇: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20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总要求,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以提升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全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努力为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一线服务能力

要始终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优先提升基层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基层一线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能力和水平。

(一)继续推进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的内容和标准,保质保量地推进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争取今年5月投入使用。同时,积极向省发改委协调联系,确保中央、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二)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不断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一是在巩固203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仅要实现硬件设施标准化,同时要加强业务整改,确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确保全区7个司法所初步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二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力争全区各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以上建制,进一步提高各司法所公用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重点加强对车辆的使用范围、车辆的停放地点以及车辆的保管、保养和维修事项等的管理,确保发挥应有作用。

(三)努力推进经费保障制度化。积极协调区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经费的经费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会议费、接待费和培训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

(四)深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抓好三大管理平台和法律援助、公证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和管理。与电信等部门协调解决南日等乡镇的手机定位信号、网络不稳定问题,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数据录入率达00%。进一步加强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充实丰富网站内容。积极推动开通网上办事、网上服务和信息公开板块,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二、全面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全面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维护我区大局安定稳定。

(一)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围绕稳定的根本大局,以“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改革发展”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村居(社区)和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实行区级领导班子、干部挂钩调委会制度,加强对高阳境区域性调委会和交调会的经费支持和工作指导,争取打造成我市乃至我省的亮点。在总结完善医患纠纷、道路交通调委会人民调解经验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向物业管理、山林权属、旅游等矛盾易发领域延伸。积极探索在笏石工业企业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树立成我区乃至我市的典型。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乡镇调委会、村居调委会与公安派出所的对接,加快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步伐。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QQ群、电视等媒体平台开展调解。探索借鉴公安警情公示牌的做法,在一两个试点悬挂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牌,开通矛盾纠纷调解热线,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更为便捷的渠道。探索在获得表彰的优秀调解员中挑选对象,建立公信力强的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打造调解品牌。主动会同区人大组织开展一次对《人民调解法》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

(二)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以“防止脱管漏管,预防重新犯罪,帮助社矫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为目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争取年内在司法业务用房大楼内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构建社区矫正综合执法平台。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司法助理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一步配齐司法助理员,春季招录司法助理员2名;探索提高司法协理员待遇,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稳定司法协理员队伍。以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及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实行司法协理员轮流培训制度,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矫正、管理工作等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基本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矫人员上案例课,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探索聘请心理矫正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充分运用人像识别系统,多渠道验证社矫人员身份,切实防止脱管漏管。严把请假、居住地变更和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的审批。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日常排查、法定节假日必查、国庆前后、两节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段严查的工作责任,加强对职务犯罪以及涉毒、暴力、诈骗、拐卖人口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切实防止重新犯罪。四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区局对司法所的指导管理职能。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督查、每月通报、重大事项报告、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将督查检查情况作为季度综治考评得分重要依据之一。

(三)全面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与监狱、看守所的信息对接长效机制,加强基本信息核查,做细做实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比对和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情形,防止脱管漏管。三是完善分类衔接机制。对一般帮教对象,联系落实服刑人员家庭成员及村居(社区)代表按期接回,对重点帮教对象,严格执行出监所必接必送,并落实“三必”制度和“三包”责任。一般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70%,重点帮教对象达00%。四是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登记,形成重点帮扶档案,为有需要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困难救助和心理抚慰等服务帮扶,为服刑人员与未成年子女沟通联系创造条件;积极排查、主动出击,为有需要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争取年内笏石工业企业中设立2个曙光安置就业基地,为刑释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回归社会所面临的就业和生存困难。

(四)全面打造“平安先行单位”。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先行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健全绩效管理和内部督查机制,确保不发生因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文件、涉密信息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事故和安全事故。三是加强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其他网络平台,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四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舆情监管。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案(事)件的处理应对中,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指定联络人,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有效消除误判误读,把握司法行政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三、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服务法治建设

切实履行区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法治建设有新突破。

(一)全面启动法治建设。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在总结8个法治创建试点单位的创建活动经验基础之上,研究确定阶段性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精心培育新的试点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创建。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联席会议、经验交流会,吸收借鉴其他县区的法治创建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丰富我区法治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二)持续深化开展“六五”普法。一是及时整合社会资源,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签订“普法责任状”,发挥政府部门的普法职能,推进公益普法。二是及时制定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活动实施方案,探索普法志愿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在内容上,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以开展巡回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我区实际,针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两违”、交通、邻里纠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计生等重点领域,大力宣传与广大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区掀起法制宣传和学习的热潮。将《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作为“法律进机关”的重点普法内容加以宣传。借助我区的区委中心组学习平台,积极邀请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党校讲师等权威人士,为我区领导干部开展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参与全省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网络统一测试,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在形式上,要丰富载体,着力创新。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服务窗口的LED显示屏、等候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网等媒体网站合作,开展“发现身边感动点,寻找最美普法人”系列报道,并通过微信、QQ等渠道提高群众关注热度和参与热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普法短信、法制文艺汇演等形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浓厚的全社会法治宣传氛围;结合实际,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场地,力争年内建成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广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打造特色的司法行政法治文化品牌。

四、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满足民生法律需求

要紧紧围绕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法律需求方面的优势,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为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和生产生活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规范律师管理。组织动员律师事务所挂钩服务重点项目,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法企对接”等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与区每月信访接待日活动,用法律手段服务信访案件化解。组织律师挂钩各乡镇司法所,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切实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指导。以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律师事务所文明建设,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服务礼仪标准化,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月”活动,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健全律师执业评价体系和执业投诉查处工作机制,保障依法诚信执业。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丰富党员文化生活。

(二)拓宽公证业务。一是以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为重点,以维护和增强公民公信力为根本,加强公证宣传,以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案源,争取年度公证收费突破30万元。积极组织公证员为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特色的城镇化和农村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二是开展公证处窗口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公证处内部办证规则、程序,完善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加强对公证员的专业培训、配齐窗口便民设施、改进服务质量,实现机构标识、办公设施、办事流程、收费阳光公示和服务礼仪标准化,树立规范、文明、效率、诚信的窗口形象。二是加快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办证业务信息和诚信档案的信息共享和实时查询,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三是积极探索公证行业文化建设。把公证人员业务与敬业精神、公证质量、服务态度、组织纪律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公证处和公证员正确处理好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关系,促进我区公证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四是开展季度性执法检查,邀请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和当事人回访,依法加强公证执业监督和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假证、防止错证。

(三)扩展法律援助。一是着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突破200件。加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探索在劳动、交警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站。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热线的群众知晓率和利用率。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本年度区级法律援助经费预算有所增长,为案件数量突破奠定经费基础。二是着力提高案件质量。组织乡镇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乡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每月随机电话抽查回访法律援助当事人,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质量检查,将检查结果加以整理,作为法律援助业务整改的重要参照依据。三是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马上就办”工作理念,配齐便民设施,打造温馨和谐法律援助窗口,更好地服务群众。

(四)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资源,探索建立区、镇、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着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争取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列入财政预算。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积极组织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司法行政干部、律师等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依托“法律基点户”、动员法律明白人,逐步建立在村(居)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司法协理员队伍,实现基层工作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

五、全面强化效能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讲话精神统揽工作大局,指导工作实践。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纪念建国65周年爱国主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四下基层”等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整治“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人民放心、群众满意。

(二)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年度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好各类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将培训参与情况和考核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参照依据之一。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制度,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新形势下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厅《实施办法》。加大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强化效能建设为抓手,推动机关和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完善《工作人员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实施意见》,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狠抓机关效能建设。

(四)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第七届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规划、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准,抓好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所和基层司法所的文明窗口建设,争创文明单位。进一步夯实基层创建,并做好迎接第七届文明行业总评和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届中考评工作。

(五)大力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及时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抓好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深化党建“三级联创”。巩固和扩大律师党建工作成果。结合“四下基层”、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一先两优”评比推荐和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以加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社会矫正评估、衔接、管理的执法检查和廉政风险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篇: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总要求,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以提升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全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努力为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关于“提升五种能力、完善五个体系和严守五个防止”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平安”理念,力争到207年,实现以下五大目标: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调解在我区大调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明显。矛盾纠纷调解率达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监管、关怀帮扶措施进一步落实。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2%。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区、镇、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争取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列入财政预算,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在村(居)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司法协理员队伍,实现基层工作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

(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不文明、不诚信现象逐步减少,影响重大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有效遏制,因失信行为引发的重大社会问题明显减少。

(五)“平安先行单位”创建工作更有成效。“平安先行单位”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更加明显,内部管理措施落实,防范成效更加明显。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加强排查调处体系建设。围绕稳定的根本大局,以“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改革发展”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村居(社区)和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实行区级领导班子、干部挂钩调委会制度,加强对高阳境区域性调委会和交调会的经费支持和工作指导,争取打造成我市乃至我省的亮点。在总结完善医患纠纷、道路交通调委会人民调解经验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向物业管理、山林权属、旅游等矛盾易发领域延伸。积极探索在笏石工业企业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树立成我区乃至我市的典型。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乡镇调委会、村居调委会与公安派出所的对接,加快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步伐。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QQ群、电视等媒体平台开展调解。探索借鉴公安警情公示牌的做法,在一两个试点悬挂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牌,开通矛盾纠纷调解热线,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更为便捷的渠道。探索在获得表彰的优秀调解员中挑选对象,建立公信力强的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打造调解品牌。

2加强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依托基层、多方参与,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严格执行乡镇每周、县区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会议,落实信息分析研判制度,认真做好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决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帐,调解案件录入率达00%。

(二)全面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以“防止脱管漏管,预防重新犯罪,帮助社矫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为目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争取年内在司法业务用房大楼内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构建社区矫正综合执法平台。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司法助理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一步配齐司法助理员,春季招录司法助理员2名;探索提高司法协理员待遇,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稳定司法协理员队伍。以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及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实行司法协理员轮流培训制度,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矫正、管理工作等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基本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矫人员上案例课,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探索聘请心理矫正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充分运用人像识别系统,多渠道验证社矫人员身份,切实防止脱管漏管。严把请假、居住地变更和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的审批。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日常排查、法定节假日必查、国庆前后、两节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段严查的工作责任,加强对职务犯罪以及涉毒、暴力、诈骗、拐卖人口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切实防止重新犯罪。四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区局对司法所的指导管理职能。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督查、每月通报、重大事项报告、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将督查检查情况作为季度综治考评得分重要依据之一。

2全面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与监狱、看守所的信息对接长效机制,加强基本信息核查,做细做实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比对和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情形,防止脱管漏管。三是完善分类衔接机制。对一般帮教对象,联系落实服刑人员家庭成员及村居(社区)代表按期接回,对重点帮教对象,严格执行出监所必接必送,并落实“三必”制度和“三包”责任。一般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70%,重点帮教对象达00%。四是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登记,形成重点帮扶档案,为有需要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困难救助和心理抚慰等服务帮扶,为服刑人员与未成年子女沟通联系创造条件;积极排查、主动出击,为有需要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争取年内笏石工业企业中设立2个曙光安置就业基地,为刑释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回归社会所面临的就业和生存困难。

(三)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资源,探索建立区、镇、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着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争取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列入财政预算。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积极组织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司法行政干部、律师等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依托“法律基点户”、动员法律明白人,逐步建立在村(居)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司法协理员队伍,实现基层工作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

(四)全面打造平安先行单位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先行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健全绩效管理和内部督查机制,确保不发生因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文件、涉密信息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事故和安全事故。三是加强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其他网络平台,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四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舆情监管。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案(事)件的处理应对中,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指定联络人,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有效消除误判误读,把握司法行政舆论工作的主动权。五是落实综治挂钩责任制。发挥部门优势,帮助挂钩乡镇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部门资源,积极参与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和平安边界等创建活动,参与平安和谐文化建设。

(五)全面深化法治建设

全面启动法治建设。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在总结8个法治创建试点单位的创建活动经验基础之上,研究确定阶段性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精心培育新的试点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创建。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联席会议、经验交流会,吸收借鉴其他县区的法治创建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丰富我区法治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2持续深化“六五”普法。一是及时整合社会资源,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签订“普法责任状”,发挥政府部门的普法职能,推进公益普法。二是及时制定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活动实施方案,探索普法志愿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在内容上,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以开展巡回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我区实际,针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两违”、交通、邻里纠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计生等重点领域,大力宣传与广大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区掀起法制宣传和学习的热潮。将《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作为“法律进机关”的重点普法内容加以宣传。借助我区的区委中心组学习平台,积极邀请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党校讲师等权威人士,为我区领导干部开展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参与全省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网络统一测试,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在形式上,要丰富载体,着力创新。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服务窗口的LED显示屏、等候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网等媒体网站合作,开展“发现身边感动点,寻找最美普法人”系列报道,并通过微信、QQ等渠道提高群众关注热度和参与热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普法短信、法制文艺汇演等形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浓厚的全社会法治宣传氛围;结合实际,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场地,力争年内建成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广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打造特色的司法行政法治文化品牌。

(六)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继续推进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的内容和标准,保质保量地推进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争取今年5月投入使用。同时,积极向省发改委协调联系,确保中央、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2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不断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一是在巩固203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南日、平海、月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仅要实现硬件设施标准化,同时要加强业务整改,确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确保全区7个司法所初步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二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力争全区各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以上建制,进一步提高各司法所公用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重点加强对车辆的使用范围、车辆的停放地点以及车辆的保管、保养和维修事项等的管理,确保发挥应有作用。

3努力推进经费保障制度化。积极协调区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经费的经费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会议费、接待费和培训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

4深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抓好三大管理平台和法律援助、公证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和管理。与电信等部门协调解决南日等乡镇的手机定位信号、网络不稳定问题,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数据录入率达00%。进一步加强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充实丰富网站内容。积极推动开通网上办事、网上服务和信息公开板块,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四、保障措施

(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进取意识,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难得机遇,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先行先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协力推动,在拓展法律服务领城,创新社会管理上下功夫、见实效,努力培育具有特色的平安建设典型品牌,为“平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转变作风,严抓效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强化效能建设为抓手,推动机关和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剖解难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先进典型宣传,综合运用网络、平面和影视媒体,扩大先进典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推出先进人物和事迹,营造人人当先进,个个创一流的氛围。巩固和扩大律师、公证等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成果,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等活动,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9 21: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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