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bsp;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bsp;  (二)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中央、省、市属驻南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执法任务的轻重,将执法任务较重的33个单位列为一类单位,将执法任务较轻的8个单位列为二类单位。

&bsp;  一类单位(33个):

&bsp;县公安局、县交警支队、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畜水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烟草局

&bsp;  2二类单位(20个):

&bsp;县能源办、县保密局、县科技局、县档案局、县体育局、县粮食局、县残联、县编委办、县民宗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南县管理部、县招商合作局、县气象局、县盐务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人防办、县侨联、县水文局、县地方海事处。

&bsp;  二、考核内容

&bsp;  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市人民政府20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南县人民政府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确定的内容,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附件2。

&bsp;  三、考核程序与考核办法

&bsp;  (一)动态监测。考核机关对各考核对象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建档管理,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的资料数据,动态记录掌握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当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526202 联系人:孔建新)。

&bsp;  (二)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及时了解各考核对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发现纠正考核对象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低效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bsp;  (三)自查自评。204年月2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年度考核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形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书面报告,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bsp;  (四)年度考核。204年2月30日前,考核机关组成考核组对各考核对象进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上门考核。

&bsp;  (五)外部调查。考核机关走访有关监督机关、信访部门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办案机构,进一步了解核实各考核对象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bsp;  (六)确定结果。考核机关通过现场检查、网上核查、走访调查等方法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分类确定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

&bsp;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bsp;  (一)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纳入县政府绩效评估。

&bsp;  (二)考核机关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以上这篇南县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26 22:12:05
上一篇:南县乡镇财政监督暂行办法
下一篇:南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
网友评论《南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