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反渎职侵权工作难题的几点思考

人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某某地发生矿难,大桥大楼学校危房坍塌,死伤多少人,某某地发生奶粉中毒,假种子、假农药事件,某某地环境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数以亿计的损失,某某机关刑讯逼供,造成人员伤残,甚至死亡,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场面,人们不仅要问,谁该为这些逝去的生命和财产负责,由谁来侦办这些视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儿戏的公职人员?   上述现象就是典型的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渎职行为,而侦办这些渎职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是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承担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但在现实中,检察机关的反渎职侵权工作却未能很好的展开,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下面,笔者就其原因及对策谈点个人见解。   一、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虽然反渎职侵权工作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发展呈现出“四难”的现状。   1、线索发现难。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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