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城镇化建设中户籍制度改革思考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为适应城镇化建设的需要,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今年政法工作“四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中小城市是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管理的职能部门,如何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更好地服务和促进中小城市城镇化建设,笔者谈几点不成熟的思考,以求抛砖引玉。 思考一:山重水复疑无路——户籍制度身上的“附加值”是延缓中小城市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因素 当前,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甚至党政领导将现行户籍制度视为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最大阻碍,大有置之死地而后快,甚至一味抹黑现行户籍制度。当前,城镇化建设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城市“非农户口”所占的比例要不断增大。笔者以为,城镇化建设进程慢并非户籍制度所致。以近四年遂川县农转非、非转农数据为例,非转农的人口远超过农转非人口。若不是县里限制,“非转农”数量远不止2144人。 年份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合计 农转非 266 294 299 276 1135 非转农 369 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