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在接处警工作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消防部队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担负着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重任的公安现役武装力量,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既是部队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消防工作长期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但是,我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持续发展,在时序上造成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并存的状况,严重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和贫富差别在短时期难以缩小。社会矛盾突出,现实社会存在大量的冲突与断裂,很多人把这看作是政府(党)和老百姓的矛盾。  在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总书记为代表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主要是在保障经济素质基础上的发展,其基本特征是:一是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二是强调发展要有全面协调可持续性,三是强调发展要统筹兼顾,四是强调发展要重经济效益。其目标就是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人为本,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公安消防部队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参与者和保卫者,如何在接处警工作中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在接处警过程中造成警民关系不和谐的原因浅析  多年来,在上级党委和消防部队历届党委的正确领导下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3-09 2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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