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思考

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是《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列》赋予派出所的一项常规工作职能,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是改进目前消防监督管理方式,加强社会消防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事故能力,实现社会化消防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笔者多年从事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在工作中发现目前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存在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展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派出所辖区管理服务情况,以我们派出所来说,我所辖区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南起老通洋运河、东至春兰路、西至鼓楼北路、北与姜堰华港接壤,涵盖泰州市主城区商贸中心、城郊结合部及海陵区北部部分农村地区。我所辖区现有行政村7个,涉农社区5个,社区10个,我所辖区内共有大小企事业单位260余家,公共场所350余家,其中一级消防重点单位13家,二级消防重点单位16家,三级消防重点单位18家,一般单位189家,其他单位50余家。我们再来看看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首先我们看看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实施的主体,一是派出所的专兼职消防监管民警,二是派出所的社区民警,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片儿警、段长。就这两个执法主体,谈谈几年工作中发现的不足。  (一)消防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3-09 21:15:07
上一篇:公安消防部队在接处警工作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下一篇:弘扬担当精神 争当优秀党员
网友评论《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思考》
评论功能已关闭
相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