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讨

随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网络商品交易在近几年来,如一枝独秀迅猛发展。以淘宝网为例:其2008年的交易额接近1000亿元,而2009年的交易额则超过了2000亿元。目前,每天在淘宝网上购物的人数超过4000万,日交易额超过6亿元。从这些数字我们不难看出网络商品交易迅猛的发展速度,但同时,其背后隐藏着的是让人更为惊讶的申诉数量。仍以淘宝网为例:其2009年申诉量为万分之五,按照日购物人数4000万计算,其年申诉量为730万件左右,另 2010年2月2日 至 4月15日 期间,淘宝网在仅仅2个半月的时间里就接到申诉9 8万件,其数量相当惊人。因此,如何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下,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成为我们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商品交易的优势  近几年来,网络商品交易之所以能保持持续的高增长和快速发展,是因为其与传统购物方式相比,有着许多不可替代的优势:首先是价格低廉。由于网店销量大,渠道成本低等特点,使得网店销售的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商场价格。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7 16: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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