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文由第一公文网


















收集


理3

乡镇人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bsp;&bsp;&bsp;&bsp;&bsp;&bsp;&bsp;玉阶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加强乡镇人大制度建设的研究有利于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一、&bsp;乡镇人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乡镇人大地位、作用的缺失。

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而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上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乡镇人大监督、职权的缺失。

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由于监督缺乏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片面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

乡镇人大工作的缺失。

由于人大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集中活动时间和次数均有限,人大主席一般是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兼任,也有少部分的专职人大主席,主抓全面工作或分管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无暇顾及人大自身工作,履职力量显得十分薄弱。

乡镇人大闭会期间权力机关的缺失。

人大是集体行使权力制,法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人大会议和四次主席团会议。但实际落实中有很大差距,有的即使召开,也存在会期时间短、质量不高等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虽然做一些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等方面的工作,但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既没有行使职权的主体,也没有行使职权的途径。

二、乡镇人大制度建设的对策。

加强乡镇人大文化思想建设。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占领乡镇人大思想文化阵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政观念。一是树立乡镇人大是基层国家政权核心的理念。乡镇政权是由人大和政府组成的,乡镇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党领导执政的目的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二是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政权。乡镇人大制度是基层人民当家作主,掌握、运用国家政权最根本、最有效的形式。三是树立坚持和完善乡镇人大制度的理念。乡镇人大地处最基层,根植于人民群众,最了解民情并最能反映民意,具有上级人大无法替代的作用。四是更新观念。对不同群体应有不同要求:人大代表要破除“官贵民贱”观念,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党委破除“党委是国家权力机关”观念,树立“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意识;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政府破除“人大是政府工作部门”观念,树立“政府是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的意识,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民破除“取消论”观念,树立“坚持完善论”的观念。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理顺党政关系。

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乡镇人大制度的根本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只有改进领导方式,才能更好坚持党的领导。一是首先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作为基层党委对政权领导的责任,应主要放在制定大政方针政策上,提出目标、任务、指明方向道路上,放在研究宪法法律如何落实本乡镇的方法、步骤上,放在树立人大权威上。二是党政职能分开。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和民众关心热点问题,党委讨论决定后,提请人大讨论通过,人大形成决议后交政府执行。党委要支持人大、政府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三是加强乡镇人大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议在乡镇人大党员中,建立隶属于基层党委的党组织,党组织直接对党委负责。通过党组织活动,模范遵守法律,保证党的重大决策和党推荐人选顺利通过。乡镇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人大主席团主席,以便想大事、谋大局、协调各方。人大主席团主席和副主席不兼任行政职责,乡镇长、副乡镇长也不兼任人大主席团职务,代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分开,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以利提高人大地位,加强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党对人大的思想领导。党委要用先进科学的理论,教育党员、武装人大代表,采取多种形式培养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教育他们忠于党忠于人民。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优化权力结构。

一是加强乡镇人大思想建设。自觉接受党的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牢牢树立党的领导和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

二是加强人大组织建设。扩大一线人民群众比例;依法设立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同时配备人大秘书或专干。人大干部不兼任行政职责和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专司其职。依法召开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小组会议,努力提高会议质量,充分行使各项职权。闭会期间,围绕大局,组织代表开展走访、调查、评议等各种有益活动。要想有地位,必须有作为。

三是加强人大作风建设。作风是人大代表的政治生命。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必须密切联系选民群众,倾听人民意见,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心声,畅通民主渠道。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使职权。

四是依法行使监督权。人大代表要站在人民立场,敢于和善于依法行使质询、撤销、罢免等监督权。这对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人大地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创新乡镇人大制度。

创新制度是完善乡镇人大制度的重要保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完善乡镇人大制度的内在要求。

一是创新选举制度。把选举权真正交给人民群众,扩大人大代表和政府候选人比例,引入竞争机制,逐步推进“海选”代表和“直选”乡镇长。

二是创新组织制度。总结地方立法经验,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大会期间职权和闭会期间职权,及行使职权程序。确保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一正两副,并设秘书或专职干部。

三是创新会议会期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改为一年至少两次,在春季秋季召开,每次至2天;主席团会议至少3个月一次,小组会议至少个月一次;给代表充分发言机会。

四是完善人大法律规范机制。有行为模式,更要有行为后果;有权必有责;实体与程序并重,增强法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人大组织制度、会议制度、经费保障等制度不落实的,区别情况给予党纪、政纪、法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依法制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完善乡镇人大法律体系,使乡镇人大权力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六是创新法律执行制度,增强法治观念。人大代表、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文由第一公文


















收集


理3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0 22:07:47
上一篇:xx镇综合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下一篇:努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
网友评论《乡镇人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