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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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在和谐社会和平安创建活动中地位特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出台政策,尽可能创造条件,确保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和管理村级事务,推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跃。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影响,贫困山区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弊端,值得引起重视。

  一、面临的形势  xx县地处秦岭以南,汉水之滨,是xx省南大门。全县辖2个镇,20行政个村,20个城镇社区,35万人,总面积2204平方公里,是省定国家级贫困县和陕南山地移民搬迁重点县。20年,我县进行了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与以往七届相比,呈现如下新的特点。

  (一)想当村干部的人多了,胜任村干部的人少了。农村深化改革以来,全县村“两委”班子的职数明显减少,干部待遇大幅提高。203年与2003年相比,村委会由449个减少到20个,村定补干部由200人减少到902人,年均工资由2000元增加到9000元,其中主职干部年平均工资由3500元增加到2000元。同时,随着农村税费的取消,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的扩面,农村干部从过去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年有效工作日由252天减少到45天。而且现在村干部做的又是为群众“解五难”、给补贴、发物资等深受群众欢迎的事。使得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大大增强,一批在职干部想继续留任,一批选掉人员想重新回到干部岗位,一批没有当过干部的人想通过民主选举走上干部岗位。另一方面,由于干部职数减少,选拔干部的标准亦从年龄、思想、文化、能力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近两年,个别地方对农村干部系统培训培养不够,一批在职干部因为“抢季节抓农商,‘两票’否决扣得严,产业经济少钻研”,素质跟不上;一批过去落选的干部渴盼重新参选,但碍于村两委干部职数减少处于两难的选择;一批年纪轻、有本事的“老板”、“专业人才”或者离村外出打工,或者离土兴办实体,或者离岗下海淘金,干起了自己的事情,这些农村的精英因利益因素不愿参与选举,使得一些边远村出现了“想当干部的当不了,能当干部的不愿当”的现象。无奈之下,镇政府只好选派镇干部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领导村委会。如果按中央提倡党政交叉任职,书记主任一肩挑,部分村仍面临无人可选的问题。


  (二)群众民主意识增强,集体和组织观念淡化。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特别是通过前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探索和实践,绝大多数群众的民主意识大大增强,懂得了“民选官、官为民”的道理,非常看重手中的民主权利,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山大人稀和交通不便,主要劳力外出务工,农活家务繁忙、接受培训不够,思想素质提高不快等因素,村民在公与私的利益冲突中,农村“小农”意识浓厚,对服务的需求愿望增多,对参与、协同、自治、自律、互律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应用在各个方面,少数村民只要组织照顾,不讲组织纪律,引发了干群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四种心态:一是负责型,希望通过新一届选举,选出心目中的能人,来为大家服务,改变山村落后的面貌。二是无关型,认为选与不选无所谓,选好选坏一个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三是宗派型,以个体私利为重组织和参与一些拉帮结派、宗族派系、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或选关系密切的“亲人”,或选贿赂自己的“恩人”。四是不得已型,自己本来不愿当干部,但被领导和群众视为精英想推选为干部,不得已非要履行岗责,勉强维持村级组织运转。


  (三)村级组织职能已转变,与之配套的机制尚未健全。农村实现农民零负担、产业化经营落实自主经营权后,村两委的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已经发生变化,过去管理群众的手段不断弱化,那种“你说我干,你管我听,你要我给”的模式,已对农民没有任何约束力,迫切需要村干部的工作方式尽快创新转变,积极主动地上门帮助群众学技术、解难题、办实事等为民服务。而目前为民服务代理机制和载体尚在探索实践之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存在的难点

  (一)选好配强干部难。一是农村党员素质偏低,年龄老化。我县883名农民党员,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685人,仅占84%,35-55岁的2602人,占38%,55岁以上的4896人,占598%;从文化程度看,初中以下的6236人,占762%,高中文化的56人,占9%,大专以上的386人,仅占47%。二是“打工经济”使优秀人才外流严重。当前农村素质较高、有一定能力的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留在家中的都是些老的、女的、小的、弱的和穷的,临近换届,村民和当地党委、政府认为选好配强难。三是提倡“一肩挑”,缩小了选人视野。我县大多数村都只有一、二十名党员,只占村选民的0%左右。如果换届选举提倡村支书、主任“一肩挑”,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的村,只能从本村3%左右的选民中确定村干部人选,更多的优秀非党干部被“卡”在候选人之外。四是职数限制,减少了后备干部锻炼机会。农村推行转移支付政策后,村干部职数严格控制在3人以内,只有2000人以上的大村才能配备5名村干部,原来放在村两委会成员和其他群团组织岗位上锻炼的后备干部,因待遇关系,村里很少安排他们搞工作,使他们失去了很多锻炼机会,导致农村后备干部青黄不接。


  (二)选举大会组织难。受市场经济大潮影响,一些选民对村级组织的依赖程度降低,对村内活动参与热情不高,有的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过去要记义务工,现在要给50元左右的误工费。一位老支书这样讲:“以前开会随便捎个口信就来,现在腿跑断都不来”。召开选举大会比召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更难。由于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导致选民大会的组织非常困难。我县面积最大的村有50多平方公里,最远的村民到村里开会要3个多小时才赶得到。一般的村开会,村民要跑两、三个小时路程,大多是“8点开会0点到,先来的急着要走,后来的在路上发牢骚”。大多数群众遇农忙就不愿参加村里的活动,心想“国家政策我知道,该得的好处不得少,谁当干部无所谓,开不开会不重要”。为保证参选率和投票率,县乡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不得不逐组到,逐户请,逐人签字表态。尽管如此,部分村参加选民大会的选民参选率仍然很低。


  (三)非组织行为处理难。当前,想当村干部的人多了,“能人竞选”的热情低了,选举工作的组织手段弱了,贿选拉票、扰乱会场、抵制移交等非组织行为都难以有效打击。由于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使得这些非组织行为难以处理。一是查证难。贿选拉票、不公正竞选等往往是暗地活动,操作人不会露面,知情人不愿作证,虽然有群众举报,但由于缺乏法律赋予的调查手段,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宗族活动和扰乱会场等往往是集体行为,成因复杂,难以确定主要责任人;拒不移交的一般是落选的原任村委会干部,往往以相关复杂问题、纠纷为借口,短时间不易作出明确答复或处理。二是认定难。新修定的法律、法规对贿选等非组织行为的认定标准仍没有明确规定,加之查证困难,难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认定。三是处理难。即便对贿选等非组织行为进行了查证和认定,但由于没有具体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处罚单位不明确,处罚措施难落实。


  三、解决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着力培训,提高选民和选举工作人员的素质。首先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关注度,把社会各界的目光吸引到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上来,从而达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共识,形成人人关心选举、上下支持选举、积极参与选举的良好氛围。其次要搞好干部群众对选举法规程序环节的培训工作,通过召开各级动员会,发宣传提纲、出简报、办专栏、分阶段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和《xx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对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选举程序、方法步骤、法律责任等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使镇驻村干部自觉转变观念,履行职责,依法行事,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使群众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和民主参与热情,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明确标准,拓宽视野,让优秀人才担当小康建设领头雁。在换届选举中,一定要明确标准,拓宽视野,选准优秀人才。当前,村级组织带头人必须具备“五有”条件:一是有一颗公正的心。就是公道正派,德行好,正气足,有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二是有一个清醒的脑。就是有经济头脑,发展思路清晰,善于管理,敢于决策,大事讲原则,小事不糊涂,在重大问题上与上级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有一张会说的嘴。就是能够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说得服群众,打得动领导,会说能说,说了有群众听,能够营造村级发展的和谐社会关系。四是有一双勤快的腿。就是能够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关心群众疾苦,乐于为民服务,及时落实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五是有一个和谐富裕的家。就是能够带头发家致富,在倡导文明新风、运用实用科技方面作示范,有能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美好家园。同时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村,要放宽眼光,对照“五有”,强化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日常工作中,在注重青年后备干部培养的基础上,要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创造条件,请致富能手、请户口在本村的镇分流轮岗干部、请优秀外出打工经商人员、请回村居住老干部、请返乡大中专毕业生、请在村复员转业军人,让这些优秀人才主动回村参加村内服务村民的锻炼,确保农村精英通过正当程序脱颖而出,走上村干部岗位。


  (三)坚持程序,注重实效,确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程序是质量的保证,在执行程序的过程当中,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须根据村情民愿,在法律规定的程序框架范围内适度调整,灵活操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一是对选举程序中的一些环节进行适当调整和增减。比如:为了解决当选干部撂挑子的问题,可以在正式候选人产生以后,组织候选人向村选举委员会做竞职演说,使不愿当干部的候选人提前退出,最大限度地实现群众意愿和个人意愿的统一;为了降低选举成本,可推行“一票制”无候选人的“海选”方式,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出村委会成员,只要达到了两个“过半”要求,就可以直接宣布合法当选。在选举日的确定上,对重点村、难点村、问题较大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选举委员会灵活掌握,以集中力量攻关,对选举工作进行有力指导。二是对具体环节中的技术问题进行规范和完善。为了便于组织群众,可以在主会场之外随湾就片增设投票站确保参选率;为了解决流动票箱的暗箱操作问题,可以规定流动票箱仅供老弱病残人员使用,在确保三名工作人员的同时,并指定一名镇干部跟踪监督;为了解决候选人乱许愿、搞非法承诺的问题,可由驻村干部对候选人的竞职讲稿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候选人做出切合实际并能兑现的承诺,取信于民;在投票选举过程中,为了保证选民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委托票只能采用经本人电话和书面委托,经村选举委员会认定,方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的方式,不识字的选民只能由镇村选举指导员代写,并尽可能地把委托票数降至最低,以体现直接民主选举的基本精神;为了防止换届选举后换人不交章或财务的情况发生,公章可由镇党委提前收回统一保管,选举结束后移交。对选举办法的制定和候选人资格的确定,可由各村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以方便群众掌握和实际操作。


  (四)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选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群众普遍关注的难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抓、民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务必发挥好“四大员”的作用:一是发挥县、镇“三大家”领导巡视员的作用。县、镇“三大家”领导真正把换届选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所挂镇进行巡视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二是发挥镇驻村干部指导员的作用。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强有力的专门工作班子,驻村全程参与换届选举过程,指导村两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选举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协调处理。三是发挥职能部门协调员的作用。人大、纪委监察、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公安、农经、司法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为换届选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发挥“五个一”的帮联工作机制作用。帮联人员要在换届选举进入到关键程序和重要环节的时候,进村观察,强化监督,抓好指导,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工作程序的到位,保证选民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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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5-18 14: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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