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购付汇违规行为约束惩戒机制的思考

【摘要】自207年元月个人外汇信息申报制度完善以来,由于个人信息申报真实性核实难,违规申报行为查处难,弱化了个人外汇管理效果,导致个人购付汇分拆仍时有发生,建议完善个人购付汇违规行为约束惩戒机制。

【关键词】个人外汇个人信息申报购付汇分拆

一、基本情况

207年元月至2月,境内自然人廖某等4人购汇后向境外某人寿保险公司汇款,共折5660万美元。《个人购汇申请书》显示购汇用途主要包括出国留学学费、个人出境旅游费用、购买保险费用、境外亲戚捐赠等方面。通过个人外汇监测系统发现,廖某等人大都未被列入关注名单中。经办银行反馈显示,这些人主要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转账汇款、购汇及跨境汇款等业务,人民币资金主要来源于有资金关联的多人。

二、监管难点

(一)个人信息申报真实性核实难

廖某等向境外某人寿保险公司汇款,申报时大多填写出国留学学费、个人出境旅游费用等用途,存在购汇申请书与实际支出不符,或提供虚假购汇信息,加之,均通过网上银行办理,隐蔽性强,银行事中监控难。又无法采集交易影像资料和留存单证,不能及时核实真实用途,让违规分子有可乘之机,造成外汇资金陆续流出。

(二)个人分拆购付汇行为甄别难

在分拆业务监测中,外汇局根据银行反馈的交易组信息全貌表,对个人主体进行分类操作。银行应反馈人民币转出方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但若个人跨行转账,银行就难以反馈人民币转出方证件号码,不便于外汇局找到符合分拆特征的事实交易组。

(三)个人分拆购付汇行为惩戒难

《个人购汇申请书》明确规定个人购汇不得用于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并提出列入关注名单、移交反洗钱、行政处罚和纳入征信不良记录等约束措施。廖某等人涉嫌购买境外人寿保险,违反资金用途规定,但这些违规行为缺乏明确的禁止性法律法规依据,基层外汇局操作执行难、行政处罚难。现行“关注名单”管理政策对分拆购付汇资金实际提供者也无法实施有效约束。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建议完善针对个人外汇处罚的法律法规,化解基层外汇局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对违规购汇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的同时,要视其情节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记入征信黑名单;对真实性审核缺位的银行进行通报或处罚,外汇局应加大对个人购付汇用途真实性的抽查力度,有效遏制个人违规购付汇行为。

(二)构建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积极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沟通,将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中发现的频繁、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信息,適时提供对方,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对利用个人购汇便利政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提高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构建诚信健康的外汇生态环境。

(三)研发跨境汇款业务可疑交易模型

开发利用可疑交易模型对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相同收付款人间的频繁交易、同一个人接受不同汇款来源地汇款等多种可疑情况进行分析及筛查,前置识别监控,促进有力打击各种违规资金跨境流动行为,更好地维护经济金融稳定。

参考文献

[]李彩虹,贺旸个人外汇分拆监管实践及国际借鉴—基于美国大额分拆监管法律视角[J]武汉金融,207,(08):75-77

[2]王睿个人外汇保险业务跨境支出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河北金融,206,(04):64-65

[3]骆传刚,吴宗华,李阳个人外汇分拆查处的难点及建议[J]黑龙江金融,206,(05):57-58

作者简介:费玲莉(990-),女,汉族,湖南岳阳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硕士学位。

文章来源于:时代金融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5-05 18: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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