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及节能减排工作要点7篇

第一篇

204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创新创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落实行政体制改革为主线,加快交通运输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行政指导全覆盖,强化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和服务型政府部门建设,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交通运输行政职能转变

(一)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审批事项的“减、转、放、免”力度,制定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可下放给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的,坚决下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政府部门自己掌握的不能许可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给投资人,变许可和审批结果告知为提前公示,引导投资企业和个人减少盲目投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的市场行业监管,营造并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二)简化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改进审批方式,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完善网上运行系统。推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办理模式,提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效率。积极配合做好进驻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实现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业务的顺利进驻。

(三)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按照高标准、高要求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三级联网各项工作。完成市级平台与省厅平台的对接建设,推进县级平台的建设。

二、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决策规范化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听取意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研究明确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

(五)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并实施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重大交通运输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的格式化和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的决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六)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运输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建立决策评估机制,及时跟踪了解、适时评估重大交通运输行政决策实施情况,204年要选取-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交通运输政策措施研究

(七)充分发挥政策措施对于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紧密围绕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等中心工作,重点在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民生水平、创新交通运输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继续开展研究,引导出台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发展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

(八)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建立信息宣传联络员、信息宣传考评、信息采用通报等机制,强化行政指导典型案例报送及时性,时效性,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围绕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现状,不断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和方法;出台《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信息报送、调研和创新工作考评办法》。

四、改进和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九)研究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进一步理清交通运输内部上下级的管理职能,积极推进事权下放,执法权重心向县(区)适当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结合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编制规范化研究。对改革后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的职责定位进行研究,细化明晰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乡镇交管所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的作用。总结经验,开展调研,积极探索全面推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十)切实做好第一轮“五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按照《全省交通运输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安排,全面推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抓好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强化智能执法创新,创新交通运输执法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执法监管手段,采用卫星定位、移动执法终端等科技手段提高交通运输部门执法调查取证、行业日常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化办案水平和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积极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加大运政执法装备的投入,在全市交通运输运政执法中开展无手写文书活动。开展行业技能竞赛活动。强化“五项执法行动”督查考核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做好总结表彰工作,探索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固化工作成果,为新一轮“五项执法行动”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整改。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用6个月时间在全系统组织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和专项整改,把群众反映最突出、意见最大的问题作为开展执法专项整改的重要内容。通过整改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执法的规范、公正和文明水平。

五、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和站所建设

(十二)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大轮训。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大纲》的要求,从204年下半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所有执法人员开展大轮训。坚持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制订培训具体实施计划,选定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研究确定分层次、分类别制定教学方案,有效推进培训工作。

(十三)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继续实施大专以上文化准入和岗前培训制度。进一步强化在岗人员的培训力度,坚持严格教学、严格军训、严格考试,不断提高在岗培训的质量。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作风建设。以执法证件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十四)推进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统一内部标示,规范内部业务管理,健全业务工作制度和程序,研究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六、强化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监督

(十五)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204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市局将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200年第2号令),组织自评、互评、考评“三评”活动,对全市所有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并公示。将执法考评内容纳入年度交通运输目标考核范围。

(十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有关工作的意见》(淮依法〔203〕3号)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大制度执行专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专题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以及执法作风建设方面的存在问题。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的,严格责任追究。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七)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实施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制度和探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模式,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及说理式复议决定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复议受理、审查、中止、决定、执行等各项工作流程,完善档案管理、案卷评查等工作制度,落实复议经费、人员、场所等保障措施。

(十八)提高行政调解效能和改革创新信访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措施,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流程,通过以案说法、专项治理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八、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十九)稳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发挥其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组织推进作用。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制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十)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法治理念。加强对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引领广大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基本内容的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交通运输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组织2次中心组集体学法。组织举办全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

(二十一)做好“六五”普法年度工作任务。制定《20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完成“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任务。创新普法方式,运用微电影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不同载体,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

第二篇

204年是我市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的决战之年,也是我市创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城市区域性试点城市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强力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试点项目,并根据交通运输行业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实施一批试点方案以外的项目,确保优质高效通过交通运输部考核验收。同时,完成绿色循环区域性低碳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

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204年重点工作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生态办、低碳办、大气办、节能办、环保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将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认真组织申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和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2.认真开展能耗调查和年度节能减排考核工作,将调查责任落实到车、船、港口、公交、出租企业,确保能耗调查原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照省厅“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和204年度工作目标,做好我市各项指标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3.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主要是生态市建设、低碳城市建设、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以及蓝天工程等方面的目标任务。

二、深入开展绿色循环低碳区域性试点建设工作

4.扎实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通过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的考核验收。

5.实施一批低碳交通试点项目以外的节能减排项目,以取得更好的试点效果。

6.积极争取全国区域性低碳交通建设试点城市,为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创造条件。

7.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省份建设,努力争取省厅的资金、政策支持。

三、积极参加“车、船、路、港”专项行动

认真学习借鉴全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巩固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效果。

8.“车”——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巩固甩挂运输试点成果,继续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中应用,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深入开展“绿色汽修”。

9.“船”——大力实施新一轮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大力推进内河老旧船舶拆解工作,引导内河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以LNG为动力燃料的船舶应用。

0.“路”——应用温拌沥青技术,开展“感知公路”有关工作。

.“港”——继续推进港口智能化运营管理,优化港口装卸工艺,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这一高效节能运输组织方式,开展“低碳港口”有关工作。配合市经信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工作

以科技创新作为节能减排重要抓手,积极申报并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有关课题研究,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重点支持运输组织信息化、节能降耗管理、能力建设、节能减排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等研究方向,鼓励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应用。204年,重点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是:

2.在营运车辆方面,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应用技术。

3.在营运船舶方面,船用柴油机改造LNG与柴油混合动力技术。

4.在公路方面,感知公路,路面再生技术,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车辆超载不停车预检系统应用技术。

5.在港口方面,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带式输送机系统及其他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危货码头作业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原油码头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技术。

五、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性节能减排

6.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核查。

7.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的政策,完善具体许可管理方式,健全动态监测制度。

8.巩固甩挂运输试点成果。

9.大力实施新一轮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拆解工作。

20.继续推进天然气动力船舶的改造工作。

2.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

22.继续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召”模式发展,提高电话预约效率。

23.支持公路运营状态监控等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建设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六、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培训

继续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城市居民低碳出行,努力营造促进全市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24.积极参加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集中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先进典型。

25.参加交通运输部与中央媒体合作策划并实施的“低碳交通伴我行”主体宣传活动,宣传我市节能减排成效,促进生态文件建设。

26.组织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节能减排工作培训,采取专家讲座、集体讨论、现场观摩、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努力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27.继续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大力宣传机动车节能驾驶操作规范,加大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节能驾驶培训力度。

28.在行业培训和日常审批等过程中,开展相应的节能减排宣传。

第三篇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二、信息报送

(一)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单位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信息的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于204年3月5日前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

(二)信息通报制度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单位报送的依法行政信息、深度报道、经验交流等主要刊登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择优推荐至市级有关部门和媒体。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三)考核制度

.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00分总分中,单列信息宣传项目,确定分值为2分,每月分(其中,基础分为05,完成规定数量即得;采用分为05分)。

2.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每月上报信息量不少于4篇。

3.根据年度信息宣传采用稿件数量和质量,评选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调研工作

(一)调研内容

围绕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现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持续改进工作,促进创优创新。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报送课题(报送样式见附件)。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交通运输单位至少上报一项调研课题。各地各部门请于204年3月5日之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

第二阶段:确定选题。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报送课题进行筛选,编制公布全市交通运输年度调研课题目录。(204年5月)

第三阶段:报送成果(204年9月日至9月30日)。各地各部门将调研成果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纸质稿+电子稿)。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对调研成果进行集中评比。(204年0月)

(三)考评办法

调研成果评出一等奖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相关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加3分、2分、分,同时评出优秀奖若干名。

四、创新工作

(一)创新要求

结合实际,开拓思路,努力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督、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法治宣传、保障依法行政等工作领域,选准着力点,开拓创新,形成一批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有影响的创新项目。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报送项目(详见附件)。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交通运输单位不少于个。(报送时间:204年3月5日之前)。

第二阶段: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报送项目进行筛选,公布入选项目。(204年5月)

第三阶段:报送成果(204年9月日至9月30日)。各地各部门将创新项目成果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纸质稿+电子稿)。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等对创新项目进行集中评比。(204年0月)

(三)考评办法

创新项目评出一等奖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相关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加3分、2分、分,同时评出优秀奖若干名。

第四篇

20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以创建“和谐交通”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有效构筑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努力构建“平安交通”,确保省运会在我市顺利召开,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紧盯和谐,围绕平安抓创建

围绕“平安交通”创建,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重点开展“六项行动”:

.由市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205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建成一批平安示范公路。

2.由市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

3.由市港口局牵头开展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港口码头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由市地方海事局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市内通航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5.由市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道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运河航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全市干线航道安全通畅。

6.由市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实现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注重实效,围绕“三化”抓达标

.强化行业指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去年已完成自评和初审的6家客运、危化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做好补充完善工作,确保3月底前顺利通过达标考评。城市客运企业要加紧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自评,0月底前完成考评。市运管部门要选择管理基础较好的普通货运、货运站场以及机动车维修等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工作,力争每类企业都有20%以上在0月底前完成达标自评,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所有石油化工港口码头企业要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市港口局要选取重点普货港口码头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20%的企业在0月底前完成自评,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市质监站抓好“平安工地”创建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结合,确保市内所有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6月底前完成自评,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培训,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强化履责意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按照省厅制定出台的8项安全监管规范,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方案,规范安全监管行为。

3.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结合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将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交通”建设范畴,重点建设“一个系统”,构建“一个平台”。一个系统是指:推进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一个平台是指:依托交通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三、落实责任,围绕“检查”抓长效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月”、“冬安赛”、“夏安赛”等活动,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大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改进督查检查方法。

.建立暗访制度。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每季组织不少于次暗访,暗访情况适时通报。

2.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建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3.健全完善安全考核制度。按照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千分考办法,出台适合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建立起系统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四、着力统筹,围绕整治抓体系

以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强化“+3”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标准,推进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管理部门隐患跟踪管理动态台帐,实现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的“全覆盖”。

2.强力整治事故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文化等手段,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坚持路面、水面执法与源头整治并重,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水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运输市场,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季分析、及时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切实强化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3.开展风险管理体系研究。根据《交通运输部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纲要(203-2020年)》,编制我市实施规划,以“建立现代交通运输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主线,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调研,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创新能力。

五、严格标准,围绕保障抓应急

.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组织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2.落实安全重大风险预控。重大活动、重要项目组织风险评估,制定预控方案。

3.强化队伍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常抓不懈,不断补充新生力量。

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对储备的物资要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质量、数量有保障。

5.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

第五篇

一、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与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相衔接,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相统一。努力在依法行政的难点、重点方面取得突破,同时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其规格、编制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2加强和重视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部门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职权行使权力;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学法制度、培训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体、对象、内容和形式,重点学习行政法规和水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拟任领导职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

二、转变职能,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现有的审批事项严格清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电子化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后续监管,实现从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执法查处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

5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结合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制定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规范,推进公共服务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

6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与网上审批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审批项目运行机制,构建以人为本、上下联动、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巩固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果,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做到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水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建立完善行政指导的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激励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稳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7突出水利立法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立法项目。积极推进《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和《市新一轮农村饮用水工程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工作。继续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开度。

8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满2年,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规范性文件每2年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9改进工作方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和范围,建立健全水利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辩论制度、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完善项目确立、起草等环节的社会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意见、专家学者建议。继续探索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制度建设机制,采取委托、合作等形式吸纳更多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制度建设。

四、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0坚持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实行听证和风险评估。完善听证程序,确保代表性的广泛性,及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牵头组织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评估。

规范决策行为。明确专门机构(处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规范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实施。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

2加强行政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明确决策主体、决策实施单位职责,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作出决策的机关及其部门应跟踪检查;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决策实施单位应及时报告,适时开展后评估。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检查,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深入开展水资源、河湖和水利工程保护、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河道采砂执法等行动。

4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落实水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全面规范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开展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健全水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强化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严格执法行为规范。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5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00%;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办理快捷、反馈及时。

6加强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对重大水行政许可、重大水行政处罚等直接关系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进行事前法律审核,防止违法行政发生。对重大水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重大水事案件进行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开展网上执法事项查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风险防控、监控结果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完善水事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七、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7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探索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健全复议和信访、诉讼制度的衔接机制。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及说理式复议决定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立案要情分析等制度。

8提高行政调解效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推进行政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和卷宗评查。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场所、人员和经费。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9改革创新信访工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秩序,通过采取以案说法、专项治理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第六篇

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二〇一四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力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四五工程”(即“三减”、“四联”、“五推进”),进一步大幅削减审批事项、办事环节和审批收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事项“窗口受理、信息共享、联审联办、一站办结”,努力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压缩到个以内,审批时限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事项集中率达00%。

(二)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从根本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合理、明晰地界定我局职能和权限,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三)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法治保障,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依法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在基本住房保障领域,逐步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并列入政府购买范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全面规范决策行为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暂行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暂行办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作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和直接利害关系听证参加人占比,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要经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决策、暂缓决策或不予决策建议。

(六)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议。明确专门处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规范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实施。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探索建立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七)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明确决策主体、决策实施单位职责,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作出决策的应跟踪检查;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决策实施单位应及时报告,适时开展后评估。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制,重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监察督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检查,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三、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八)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健全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推行“开门立法”,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对发布满2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房产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力争在年内成立一支专门的房产监察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执法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层级协调、上下一致、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实现日常违法行为查处证据形式、种类及证据内容的格式化。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保障程序公正。制定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探索实行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

(十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有裁量权行使。完善行政处罚自有裁量权行使规范,推行行政处罚自有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有效应用机制,推行执法职能分离、裁量公开、裁量判例、重大或者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切实按照已经建立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自有裁量权行使。

(十三)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加大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现代行政管理方式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推行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四)深化“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系列活动。推行“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罚从轻,下限量罚;累犯从重,严管重罚”的二十四字执法方针,全面规范对企业的各种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实现“办事成本最低廉”。进一步完善《企业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书》,《企业行政执法终端反馈卡》制度,实现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完善涉企行政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事先核准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网上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网上评查工作,切实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十五)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逐步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

(十六)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十七)继续深入推行“公开审案”、“阳光执法”。全面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对内、对外公开。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纠错必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和办理结果公开制度。

六、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十八)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并建立动态调解机制。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和信息报送等制度,把调解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采取“行政调解能手”培养、行政调解卷宗评查、行政调解工作年度报告和考核评议等手段,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十九)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申请、审查受理环节,推行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前置制度,受理前告知调解权利、申请人接受调解则先行调解、暂不立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建立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制度,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在结案方式上,坚持调复结合,能调尽调,尽量采用和解、调解、协调协议、撤回申请而终止的方式结案。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发建议书、意见书,促成当事人达成执法协议等方式延伸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二十)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各种矛盾纠纷化解途径的贯通机制,形成形式多样、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畅通有序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加强复议、信访、诉讼以及行政调解等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充分利用法制与法院、信访等单位构建的行政争议化解互动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解决。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政民网上互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广泛听取、搜集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与公民对话沟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七、完善法制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对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年底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

(二十二)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年度安排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2次,各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集中学法时间每年不得低于6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全面深化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十三)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增强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造有利于社会监督、网络监督、舆论监督的浓厚氛围,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完善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互动反应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坚持把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问责案件。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00%。

(二十四)加大法治宣传、法制调研工作力度。加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房展会和“2·4”法制宣传日和房地产行业业务培训的时机,开展以学法用法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建设图片展、广场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主要领导谈法治政府建设等多种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建设与法制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广播电视总台城市公共频道《依法行政在港城》专栏为依托,进一步做好法制、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方面的宣传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十五)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局法规处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努力当好局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第七篇

204年,市农委依法行政工作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为主线,以加强工作调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不断提升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农业部门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建设法治农业、服务型农业,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工作调研。要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贴农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并加强在政策、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的服务,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完善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应当听证事项的范围和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连发[204]2号)、《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连委办发[204]号)、《关于服务和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连委办发[204]2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委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并将8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下放县区实施,两个非行政许可事项改变管理方式。同时结合农业行业的特点,就审批权下放后,加强市场监管等问题提出意见。

(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推进农业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五)完善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序推进应急管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应急管理制度和程序。完善救灾种子、农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应急处理专家咨询交流机制,积极组织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高应急管理和指挥水平。

(六)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健全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236”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完善农业信访处理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农业部门领导接待来访日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改进工作方式,认真办理群众来访来信,切实保障信访人权利。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规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一定时间后,应当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八)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在去年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一)加大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农委关于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突出农业执法工作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绿剑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和农民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推动农业系统自由裁量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增强标准的规范性与操作性。做好新颁布农业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开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三)推行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等工作。符合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都应制作说理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对事实认定、行为性质、裁量结果等方面进行充分说理。继续深入推行“公开审案”、“阳光执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对内、对外公开。

(四)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收集整理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重点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析。及时纠正实施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保障程序公正。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普法

(一)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根据全市“六五”农业普法规划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204年农业普法的计划安排和实施工作。结合农事、农节、农情,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农业普法宣传活动。

(二)做好干部学法工作。完善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抓好干部学法活动,委中层以上干部听取法制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5天。不断增强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做好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工作。执法支队要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绿剑护农”行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等,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农产品质量监管处、种子管理站、畜牧处、动物卫生监督所、植保站、土肥站、能源办、兽医站要分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四)做好农民学法维权工作。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和“236农业法制宣传月”活动,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和张贴标语、宣传画,悬挂跨街条幅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在街道、农村集市、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利用“农业信息网”和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普及农业法律知识,介绍农业法律宣传工作情况,展示农业法律宣传工作成果。

(五)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情况的宣传与交流。认真总结、挖掘农业执法普法等工作的经验及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交流,扩大农业法制工作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的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增强农业法制执法队伍力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专业技能。法制、执法人员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增强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2 21: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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