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实施要点3篇

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204年,全区计生协工作整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紧贴人口计生工作中心,落实中国计生协理事会和省计生协“五代会”任务要求,以三个服务为定位,积极奋发作为,强化宣传倡导,突破组织建设难点,提高生育关怀绩效,做实群众自治工作,正常服务活动实现工作新发展,为全区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指标

、全区村(居)计生协会合格率达到95%以上。百人(或女工30名)以上企业计生协组织覆盖率达95%以上。镇(街)达到中国计生协“有专人做计生协工作”的要求。

2、新建6个生育关怀帮扶基地。涉农镇(街)按“四有”要求新建个生育关怀基地,“双新”示范村(居)培植个生育关怀点。

3、全区失独家庭或计生特困家庭有结对帮扶措施达95%以上。

4、参与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各镇(街)抓好村(社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试点。

三、主要任务

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计生协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计生协要认真组织协会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主动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避免生育聚集发挥应有作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树好计生协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积极开拓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工作实效,全面提升计生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深化计生协基层组织建设,推进计生协工作规范化。

基层组织是计生协全部工作的基础和事业发展的基石,是做好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计生协要高度重视计生协组织建设,抓紧抓好计生协的基础性工作,倡导各级党政组织把计生协组织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议事日程,列入计生目标考核内容。区计生协要积极做好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择对做好换届。各镇(街)计生协要做好到期换届工作,尽力把想干事、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到计生协会组织中,着力解决镇(街)计生协专职副会长问题,力争年内全区各镇(街)达到中国计生协“有专人做计生协”工作的要求。继续抓好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组建工作,全区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率达95%以上。已建企业计生协组织要规范和完善计生协的阵地、活动、服务、考评等制度,充分发挥好企业计生协发动会员带头、组织宣传培训、协调技术服务、提供计生信息、维护职工权益、开展生育关怀等六项作用,建立健全必要制度和服务台账。尚未建企业计生协组织的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企业法人代表的理解支持,积极组建企业计生协。各镇(街)计生协要指导村(居)、企业计生协会和中心户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帮助其协调解决事关发展的实际问题。年内,新组建的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要完善协会相关资料将企业计生协会的理事、秘书长和会长讲话及协会成立会议照片等材料于集中上报区计生协。继续开展村(居)协会评估定星活动,对照市计生协要求和基层计生协会评估定星细则,全区确保村(居)计生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各镇(街)计生协将评定结果于0月底前报区计生协。区计生协将随机抽查各镇(街)评估定星工作,推选第三批“市基层计生协会”。

3加强做大生育关怀品牌项目,关注和促进计生家庭发展。

各级计生协要按照“群众所需、协会所能”的要求,积极争取领导整合社会力量,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探索服务家庭发展的模式和途径。帮助计生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利益表达、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全区204年新建个市级生育关怀基地。各镇和涉农街道要在巩固发展已建的生育关怀基地的基础上,新建个生育关怀基地,督促各自履行协议承诺,规范项目管理,绩效定期评估,确保基地关怀家庭30户,当年人均纯收入增收不低于30%的收益。生育关怀基地的运行情况汇总表、效益评估统计表、收支情况一览表和项目评估报告等资料及时收集,装订成册备查。继续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开发具有协会特色、符合本地特点的项目,力争做强服务品牌、扩大服务规模,真正让广大育龄群众得实惠。各镇(街)要认真调查、变更计生低保、意外困难和独生子女伤亡“三类特困家庭”动态关怀信息,尽己所能开展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孤儿联姻、利益表达、心理疏导等结对帮扶关怀行动,使其走出困境,重露幸福的阳光,帮扶率达95%以上。按照市计生协要求,年内积极争取民建实施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提高项目关怀覆盖面。继续配合省太保实施博爱工程—生育关怀活动,及时更新0—8岁孤女名单并免费赠送意外伤害保险。全面推进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转型为计划生育保险,积极稳妥地提高计生家庭保险覆盖面。

4做实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基层群众自治是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途径,是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各级计生协要发挥计生协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不断创新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和途径。努力打造村(居)两委、计生专干、计生协会、计生中心户“四位一体”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格局。各级计生协要积极探索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区、镇(街)、村(居)群众自治工作职责和评估细则,建立分工有责、运行有序、自治有效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层次管理机制。各级计生协要将群众自治、诚信计生、阳光计生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社区中心户长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计生中心户建设,把村(居)务、政务、事务公开到中心户,为群众事先知情、事中参与、事后评议、全程监督搭建平台。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居)、百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全区村(居)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率达到95%以上。

5强化计生协会宣传工作,营造计生协服务活动浓厚氛围。

组织重点节日宣传。在春节前后,开展“生育关怀、服务民生”千村行活动,重点宣传救助失独、计生特困、意外伤害、0-8周岁孤女等群众。发动各级计生协创新“529”“925”等节日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回应群众的关切需求,扩大计生协会的社会认同。

开展主题宣传。努力做到有工作就有宣传。大力宣传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五星基层计生协和“计生协在身边”先进人物等事迹。把宣传与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宣传实效。

重视媒体宣传。各镇(街)每月在市区政府网、人口网以及市以上各类媒体至少发表—2篇,其中全年在中国计生协发表篇。全区遴选篇新闻报道参加中国计生协组织的“计生协好新闻”评比活动。鼓励计生协工作者开设微博、博客,开展宣传工作。

6加强计生协自身建设,提升计生协工作服务能力。

加强能力建设。各级计生协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国计生协《章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意见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娴熟掌握工作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本领。重视完善计生协职责、内部管理、服务活动等工作规则,推进规范化建设。

打造工作特色。应对政府职能转变、计生工作转型新形势,探索和改进在创新社会管理、开展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中做好计生协工作的新任务、新方法、新路径。重视调查研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创新做法,带动重点突破、难题破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主动加强与其他群团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联合协作,借力推进计生协工作,创造工作特色。

第二篇

20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国家和省、市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至关重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目标,以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重点,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为创建转型升级先行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指标

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基本正常值范围内;完成省、市下达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室间质评优良率达00%;人口文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依法行政工作达标率95%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95%以上;机构队伍建设达标率95%以上;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计划生育政策兑现率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三、重点工作

、坚持基本国策,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一是完善目标责任体系。针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促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紧紧围绕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先导作用。围绕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覆盖和生育关怀、治理出生性别比和简化办证程序、基层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主题,积极选送电视台“人口与计生”专栏节目。针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坚持正面导向,大力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及时报送调研报告。不断优化人口网栏目,加强执行生育政策正面宣传和份量,加强网络监测和引导,及时妥善处理好网络舆情。努力构建大联合、大宣传的工作格局,为坚持计生基本国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社会环境。

2、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简化办证程序要求,建立计生办证“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办理各种计生证件。严肃查处在行政执法中巧立名目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行为。深入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对204年年底通报的违法生育信息进行立案调查,加大核查204年违法生育的治理力度,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做到“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收坐支现象。二是继续推进政务事务公开。各地严格按照计生村(居)务公开目录,规范计生村务公开类型、种类、方式和内容,提升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村(居)民自治、诚信计生工作。严格执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办事程序》,全面推进区、镇(街)、村(居)三级再生育申请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核发等7个项目网上公开运行。切实加强计生民生资金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即时发布、公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等6个民生资金项目的政策内容和发放情况。三是积极化解信访矛盾。严格落实信访维稳领导工作责任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集中解决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的计生信访问题和服务盲点,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通道。

3、着力环节监管,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统计分析。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工作意见》,完善并执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以住院分娩出生性别统计为基础,比对计生、公安等出生人口统计信息,加强对照顾再生育对象、流动人口的信息监测和分析,为实施孕情服务管理、加强工作实时监控、科学评估综合治理绩效提供支持和保障。二是加强流程管理。加强计生基层基础工作,依法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机构工作流程,将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社区),提高重点对象的孕情全程服务管理质量。继续协调卫生、食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B超、引流产药品、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管理。探索建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防止“挤压效应”发生。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开展整治“两非”明查暗访活动,严控“两非”行为发生,严查“两非”案件,对问题较多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实施负责人约谈制度。

4、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计生家庭发展。一是全面兑现各项计生奖扶政策。严格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审核确认,适时调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规范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筹集和发放等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计生奖励扶助金。3月份启动204年度持证退休职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工作,上半年发放到位。认真集中做好204年农村计划生育奖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新增对象的申请登记和资格确认工作,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积极关怀计生特困家庭。加大计生奖扶制度与政府普惠政策的融合,协调相关部门围绕经济扶助、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社会关怀出台相关政策,建立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关怀政策体系,在就业、就医、就学、社保、扶贫、居家养老、征地拆迁补偿、集体收益分红等政策上给予计生家庭更多的优先优惠。继续执行纳入低保的计生困难家庭提标20%和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的住院结报补偿费提标20%等优惠政策。三是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根据省市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人口素质提升、家庭健康促进、家庭发展扶助、和谐家园推进和家庭文化建设五大行动,促进全区幸福家庭建设,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5、做实公共服务项目,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以新一轮“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创建为抓手,开展行业内部标准化建设。完善修订《行业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手册》,建立服务标准、行为规范、评估指标、督导机制为一体的标准化管理方案,促进区、镇、村三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区计生指导站年内建成数字化服务站,依托“人口综合信息平台”、“人口网”等资源,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咨询、预约、查询、告知、随访、提醒、投诉、满意度调查等事项的电子化运作。二是加强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加强以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工作,提高期内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加强孕环情监测和随访服务,降低出生人流比。全面实施以“手动负压吸引+心语疏通”、“流产后关爱”为主的适宜的计生技术服务项目。三是加强孕前优生项目质量控制。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升生育保险对象和流动人口等目标人群的参检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以实验室检验质量和高风险人群确认为重点,强化项目全程质量控制,力保室间质评优良率达00%。加强计生药具工作,推进药具服务均等化。开展国家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项目试点工作。

6、深化流动人口工作,推进均等化服务。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简化流动人口办证程序,落实首接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完善服务代理制。加强以《婚育证明》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水平。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示范村、社区、市场建设,巩固流动人口分类管理模式。深化“百企示范,千企服务”活动,各镇街新增个服务管理示范企业,推动企业服务常态化。二是推进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十二五”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规划,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定点制度,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率。积极发挥己建企业计生协发动会员带头、组织宣传培训、协调技术服务、提供计生信息、维护职工权益、开展生育关怀等6项作用,健全必要制度和服务台账。广泛开展流动人口生育关怀行动,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家庭。三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监管和业务培训,加大重点信息交换情况督查和通报力度,提高网络化协作水平。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比对,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和准确率,完善落实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和计生统计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引导服务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流动人口计生动态监测活动,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加强监测调查数据的开发利用。

7、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计生队伍整体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注重信息平台数据质量的监管,每季度对人口覆盖率、个案数据完整率、逻辑关系准确率和数据更新及时率四项指标进行考评。注重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与民政、卫生、公安良性互通的信息交换制度,每季度组织出生人口、新婚等个案信息和统计数据的比对活动。注重人口计生信息应用,开展出生人口检测预警,每半年进行一次出生人口统计分析;健全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每季度组织乡级单位统计质量和人口统计分析督查活动。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按照“转变职能、明晰职责、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整合机构队伍,优化配置服务资源,为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组织开展“一证三师”培训参考、科技大练兵和考学述学活动,对计生医技人员和计生专干进行业务知识测试,提高队伍服务能力。三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三型”机关(单位)建设,带动全区各级工作机构和服务窗口创先争优。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和为企业“三服务”活动,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项目化管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树好人口计生系统“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

20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中期评估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至关重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目标,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为导向,突出“十二五”中期评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性别比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注重利益导向、信息支撑和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中期评估。

二、主要指标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下;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8%以上;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基本正常值范围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人口文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依法行政工作达标率95%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95%以上;机构队伍建设达标率90%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兑现;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达标。

三、重点工作

(一)迎接中期评估,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坚持用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全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部署和推进“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活动,做好迎接省“十二五”中期评估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紧扣考核指标,优化考评内容,完善考评细则,改进考核方式,做到创建工作项目化、项目管理目标化、目标考核责任化。深化综合改革,发掘培植典型,加速转型升级,推动工作举措创新和工作难题破解。

(二)着力服务民生,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实施好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扶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和500元。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落实200年以来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制度》工作,全面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率。

拓展生育关怀行动。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作用,以助困养老为重点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确保50%的失独家庭有结对帮扶措施。不断创新扶助模式,新建个生育关怀基地,带动计生困难家庭脱贫致富。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幸福家庭建设。

深化新型人口文化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益宣传、社会宣传和文化活动,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结合529、7、925人口纪念日以及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日、“三下乡”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配合省、市家庭人口文化节,组织开展人口文化宣传系列活动,营造浓郁环境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充分发挥人口文化公园、人口文化街、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墙、人口中心户等宣传阵地的作用,新增个市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

深化幸福家庭创建工程。进一步加大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创建力度,创建覆盖率达95%以上。突出家庭建设工作导向,深化“幸福家庭十大行动”,提升计生家庭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通过层层创建,推出一批彰显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品牌效应的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户,集中展示计划生育家庭的崭新风貌,年内新增个市级“双新”示范村。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性别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实现相关部门出生人口信息实时、准确、完整、共享。规范孕情全程管理,落实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品定点销售管理、凭证定点引产管理三项制度规定。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十周年纪念活动,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加大严打“两非”的工作力度,组织联合执法活动,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

(四)拓展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加快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转型。继续按照“城乡统筹、公共服务、面向家庭、拓展职能、转型提质”的总体思路,创新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新模式,使优质服务链从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向优生优育、家庭健康服务延伸。完成区指导站内部改造,打造区级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通过省达标验收;各镇街因地制宜拓展一项公共服务功能。推进“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实现咨询、预约、查询、告知、随访、提醒、投诉、满意调查等事项的电子化运作,建立方便群众、便捷快速的网络服务平台。坚持公益性导向,确保重点企业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确保流动人口免费孕环情检查率达95%以上,确保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获取率达95%以上。

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室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开展人员培训,强化质量监控。加强孕前健康检查风险评估与咨询指导,规范临床检查服务,做好跟踪随访。确保完成省下交的参检目标任务,省实验室室间质评优良率达00%,生育保险和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

(五)推进数字人口建设,提升人口计生信息化水平。

推进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信息化建设推进年”的总体部署,做好国家和省“金人工程”项目的基础数据、应用系统衔接、整合。继续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完善数据共享规范,初步建成覆盖全区常住人口、各部门共建共享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

加强应用信息平台的开发、运用和维护。全面启用“省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评估系统”,完善我区在线调查系统,推进利用互联网创新考核评估方式。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在线服务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方案。

提升人口信息管理服务质量。坚持依法统计、阳光统计,完善人口计生统计监测工作,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创建省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创新基层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变更、质量管理、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等环节的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数据库质量测评与通报,提高人口信息的入库率、及时率、完整率与准确率。

(六)坚持便民维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深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文明执法工程,全面落实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计划生育民生资金全面纳入政府信息化监管平台并规范运行,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按照省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格式,实施行政执法卷宗定期检查。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和办证手续,促进再生一孩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广柔性执法方式,推行教育、服务和规范行为“三结合”。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镇街创建活动,发挥其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目标责任制,不断提升“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构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深化“诚信计生行动”。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办事公开,创造性地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形成“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干群互信”的工作格局。放大中心户建设品牌效应,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干部勤廉双述、计划生育事务质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计划生育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均等化服务水平。

强化流动人口婚育管理。坚持以居住点、工作点、分娩点为抓手,实行分类管理。居住点突出网格管理,落实以房管人制;工作点突出协会建设,落实法人负责制;分娩点突出齐抓共管,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确保流出育龄妇女“一签四定一发”(签订流动人口合同,定外出地点、定联系方式、定联系人、定服务措施,发放婚育证明)落实率达95%,流入已婚妇女“一查四告一建”(查验婚育证明,告知权利义务、告知服务项目、告知服务流程、告知免费服务点,建立信息档案)落实率达95%,及时掌握流入育龄妇女怀孕和生育情况,百人(或女工30名)以上的企业计生协组建率达85%以上。组织开展流进流出人口违法生育专项整治活动、非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分析活动,规范流动人口生育秩序。

强化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加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落实信息共享,区每季召开次公安联席会议,镇街每月与公安部门互换一次信息。继续实施流动人口计生信息采集录入奖励办法,严格“来登去消”工作制度,确保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2%,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达95%;重视信息平台信息反馈和接收,流入重点已婚育龄妇女重要信息通报率达95%,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有效反馈率达95%,避孕节育通报接收率达95%。加强市内、省内和跨省协作,确保服务管理协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快捷化。

推进均等服务。贯彻落实《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将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开展“百企示范、千企服务”活动,20家列统企业达到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加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规范完善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办理工作,流动人口免费孕环情检查率及避孕药具获取率达95%以上,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八)加强队伍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打造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为服务体系转型和行政服务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严格按照省“十二五”考评指标要求,确保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机构、计生协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达标。按照省统一部署,完成省在职培训和“一证三师”报名参考任务。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人民满意机关”、星级“基层站所”创建和窗口行业“三争创一争当”活动,以及“三创三促”主题实践活动,在调优精神状态上有新境界,在推进转型升级上有新突破,在解决机关作风问题上有新进展,在提升干部能力形象上有新成效,营造人口计生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9 15: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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