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施要点

一、抓好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文化执法工作的主线,贯彻于各项执法工作的全过程。要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十八大精神实质,增强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前段时间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的基础上,拓展广度、增加深度,不断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引导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文件,有针对性的回答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紧密联系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文化执法转型升级工程,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作为执法工作决策的理论基础和依据。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文化影响的防线。文化市场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是信息、文化、知识传播的重要载体。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念,坚持作为,坚守阵地,坚持清廉,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起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维护先进文化安全的责任,善于识别来自国内为各种思想动向,敢于抵制西方思想文化渗透,严厉打击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文化侵袭。

二、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提升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水平

完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非法网络音乐、网络游戏产品及违法网络文化单位黑名单,从注重刚性管制方式向寓监管于服务的刚柔相济的方式转变,从主要依靠人工查询向人工查询与技术监管结合转变,重点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网络音乐网站及网络文化产品低俗宣传推广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督促网络游戏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驻守与日常巡查相结合。针对中午傍晚放学时段、周末、五一、寒暑假等特殊时期,采取“蹲点检查”、“反复检查”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建立“重点驻守”制度,开展不间断专项整治行动,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对上网顾客进行登记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没有社会责任、见利忘义、年内违规2次以上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责令退出市场。同时,制定日常巡查与责任落实制度,加大对网吧、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等的检查,实施对市区网吧每周一大查、每天一小查的巡查制度,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黑网吧”和以电子阅览室、培训学校、科技中心等名义行网吧之实的非法经营行为,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实施“绿色净网”行动,打造“绿色放心网吧”。实施网吧违法经营积分管理制度,针对网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设置相应分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同时,将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年内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经营资格。年内评出一批诚信守法经营单位,引导和提升全市网吧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

三、建立完善常态管理机制,不断理顺娱乐市场秩序

建立常态联动机制。在对各类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等文化经营场所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管理的基础上,针对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跨度大的实际,坚持眼睛向外、加强协作,逐步建立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对娱乐市场监管制度化、常态化。

构建常态监管网络。延伸执法监管触角,在现有执法队伍的基础上,依托镇(街、区)文化站,构建社区、村居娱乐市场协管人员网络,把娱乐市场监督协管工作纳入社区、村居的日常工作中,实现娱乐市场社会监管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照娱乐经营场所。

搭建常态教育平台。围绕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健康积极的消费观念,促进娱乐行业在开放、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谋求发展,通过屏、报、声、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多媒介、多频次宣传普及歌舞娱乐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业主和社会公众的自律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思路,使其理解和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为娱乐市场管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以开展“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力度

建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机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源头的治理,对生产经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企业商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堵住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源头。

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联合广电、工商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法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同时,组织联合执法人员深入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发放明白纸,讲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相关规定,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宣传有关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法律法规,鼓励广大市民举报非法行为,为加快推进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斗争

突出“扫黄打非”工作重点。在及时调整充实“扫黄打非”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将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作为“扫黄打非”重中之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间断对出版物市场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牢牢掌握监管出版物市场主动权。

开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信息行动。加强对博客、微博、播客、论坛、网络社区、网络硬盘等信息平台的管理;加强对移动智能终端、手机多媒体卡、网络电视棒等硬件销售的管理;加强对手机代收费、广告经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规范和监管,清除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信息。同时,继续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查处制售传播非法报刊的行为,坚决纠正报刊出版单位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记者身份、假冒网站新闻采编人员身份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聚敛钱财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落实“扫黄打非”职责分工。发挥好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责任管理、预警信息、市场监管、联合封堵、案件查办及群防群治等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措施到位、守好阵地,形成“扫黄打非”工作合力。对各镇(街、区)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备好—2名专兼职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联络员,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文化执法监督,确保文化执法安全

强化执法考核监督。按照《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镇(街、区)、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不定期对各镇(街、区)及成员单位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半年通报、年终表彰。

强化提前介入监督。将执法监督工作贯穿于文化执法的全过程,不论是案前、案中和案后,只要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投诉,立即介入监督,调查取证,发现各镇(街、区)、市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包庇、袒护,或是失职、渎职导致文化市场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或司法机关处理。

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举报电话的宣传,畅通举报受理渠道,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举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及时给予曝光,震慑不法分子,教育鼓舞人民群众。

七、建设高素质的文化执法队伍,实现城乡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坚持经营业主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对全市文化经营业户分批分期进行培训,对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和相关案例进行宣传,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围绕安全生产月、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等重大活动设立咨询台,搞好文化执法社会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推介各类道德模范、文明公民、诚信典型的事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重视法规业务培训。建立资格准入制度,广泛开展法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组织文化执法人员按时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学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所必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拨任用程序,努力建设一支熟悉文化市场政策法规、善于敢于管理、素质全面的文化人才队伍。

推进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按照市文化执法局《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转型升级有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按体制机制理事,用制度规范管人”运行机制,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各镇(街、区)配备好—2名专兼职文化执法工作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协作,在争取财政支持装备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真正实现执法规范化。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25 21: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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