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委节能和资源要点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央苏区振兴规划纲要》及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抓好重点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节能项目等“三大节能重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以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以推行清洁生产和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为动力,全面完成“三年强攻工业”目标要求。

二、202年的工作目标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其中:202年59户省重点用能企业年实现节能量0万吨标准煤;59户省重点用能企业工业单位产值能耗同比下降6%(可比价)。

工业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3个百分点,新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户,完成5户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全市增加新型墙材产能5亿标块,全市新型墙材产量到达38亿标块,推广应用散装水泥550万吨,预拌混凝土年使用量达到380万立方米。

完成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三、202年主要工作

(一)严格落实工业节能目标

、严格责任制与问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业节能责任制,实行重点用能企业领导挂点制度,下发《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节能降耗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与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工作,坚决执行实行“一票否决”。

2、分解落实工业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市“十二五”工业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分解落实202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将剩余的节能目标分解下发到其他工业企业。

3、强化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20年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通报。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

、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审批。认真贯彻《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在工业领域全面实施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做到没有开展节能评估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切实把好行业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能耗和污染。

2、构建节能型工业体系。大力发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会同财政、质监部门抓好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工作,争取实现我市工业节能产品认定零的突破。

3、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工业领域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办法》,加强认定管理,及时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切实帮助符合规定的企业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4、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通过组织推介会、现场会、对接会等形式,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支持开发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变频等节能技术。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三)推进再制造及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加大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政策引导,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认真贯彻《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规范》,今年要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积极争取国家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2、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推进生态园区建设,推行行业间废物循环。加快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等综合利用,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引导和支持建材、冶金等行业对废弃物进行消纳,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重点推动我市稀土、钨冶炼废渣和废料回收利用产业的集聚发展。

3、大力推进资源再生产业发展。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模式。在钢铁、化工、建材等相关行业,促进企业资源共享、废物互为利用,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建设我市的再制造示范基地。

(四)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监测,实施节能预警调控

、积极推进能效对标活动。在有色、建材、钢铁、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深入推进钢铁、有色金属、水泥三个高耗能行业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配合理工大学完成稀土分离冶炼能耗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2、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监管。认真贯彻省节能监察总队“十二五”“55”节能目标计划。开展“50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提升计划”、“50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计划”、“00名企业能源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计划”,“000台(套)落后用能机电设备淘汰更新改造计划”。建立并逐步完善能源利用状况网上直报系统,探索建立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平台,实现事后管理向实时监控转变。

3、组织开展202年万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根据《202年节能监察工作意见》,全省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必须在202年9月底前完成能源审计。我市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列入今年能源审计工作目标。

4、组织开展202年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十二五”工业千万吨标煤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2年的节能监察执法工作,采取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现场监察与书面监察相结合方式进行,确保完成202年度全省工业节能目标任务。

(五)着力抓好执法检查,促进新型墙材、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坚持创新,实行可持续发展。加大两个《条例》贯彻力度,重点发展利用采(选)矿废渣、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废渣,生产能耗低,性能优良,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积极引进开发和利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加快行业协调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制止盲目扩建与低水平重复建设。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着力营造城镇规划区“禁实”、“禁现”的环境和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宣传两个《条例》,突出对农村发展新型墙材和城区禁止实心粘土砖的宣传,对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和查处;指导县(市、区)开设墙材革新、散预网站,最大限度发挥网站信息交流功能。

3、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发挥市、县(市、区)人大的监督作用,争取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全市进行一次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执法调研;进一步加大对新建实心粘土砖厂行为的查办力度;加强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监督县(市、区)将专项基金征收纳入政府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程序,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杜绝专项基金征收违规减免现象。

4、继续做好新墙材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和目录认定申报工作,鼓励已到期企业重新申报资质认定;积极为新墙材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争取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及时做好新墙材专项资金返退工作;202年将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开展-2次质量抽查专项行动,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12 13: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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