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切实严明党的纪律

(一)加强对新党章的认识和理解。党章是立党、治党和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修订的新《党章》,作为今年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局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方式,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章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加深对党章的认识和理解,使全体党员对党章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二、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决策落实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按照省市县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督促落实我局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对文化重点工程项目督查监管,在服务、保障和推进文化转型跨越发展上体现新作为。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努力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要在精简、清理、调整文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受理和核实群众关于文化发展环境和政务服务的投诉,坚决整治损害文化发展环境的行为,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警戒懒散者、查处诬告者、惩治腐败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认真落实“八条规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规定,着力在改进工作作风、保障转型跨越发展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条规定”。文化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条规定”、省、市、县一系列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忌走过场;下基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切实做到高效简约。认真落实住村包村各项要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局纪检工作部门要把加强对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规范监督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坚持边检查边纠正,对没有做到的要督促做到,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二)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在巩固刹风整纪、正风肃纪和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我局要集中开展整治庸懒散奢活动,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奢树形象,确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整治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恶劣风气,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严禁违反规定购买、使用、借用公务用车;严禁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和论坛;严禁违反规定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不断健全完善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对作风不正、不负责任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团结,遵守纪律,按照局党组制定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推进班子团结,民主和谐。

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升反腐倡廉水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制定好各项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一)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健全腐败揭露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和渠道,不断提高实名举报率。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阻挠项目落地等破坏文化发展环境的案件,不良风气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文化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

(二)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好我局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的作用,经常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到县纪念馆参观学习。经常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切实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加强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广场,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开展打包戏曲、歌舞、图书、电影、展览于一体的送文化下乡、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活动,继续扶持更新农家书屋,服务广大农民群众,精心组织文化惠民公益演出,努力为转型跨越发展营造“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

(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好本系统、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文化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工作。全局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探索加强局纪检部门对局党组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在推进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监督作用。要大力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建全完善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要制度。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努力做好各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探索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和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深入开展行风治理,切实解决热点难点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探索加强非公企业廉洁诚信建设的新路子。要组织召开文化市场管理和安全工作会议,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监督,加强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艺术团体的监督检查,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程和监管责任落实。要集中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确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积极探索创新评议方式,不断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加强纪检自身建设.努力建设“铁军”队伍

局纪检部门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十六字”要求,对自身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纪律,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准则,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接受监督,努力建设成为“政治坚强、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过硬、朝气蓬勃、团结奋进”的坚强集体。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做到文明执纪、规范执纪。要认真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厘清职责、准确定位、突出主业,凝聚起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带头落实中央“八条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制度,以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提振精神、真抓实干,以对事业的激情和热情,雷厉风行、奋力作为,努力创造一流业绩。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5 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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