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粮局2013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我县203年畜牧业工作,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市畜牧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提出203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央苏区振兴规划,以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坚持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的“四化”发展道路,稳定提升生猪产业,大力发展家禽、草食畜等节粮型畜牧业,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央苏区振兴规划,以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坚持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的“四化”发展道路,稳定提升生猪产业,大力发展家禽、草食畜等节粮型畜牧业,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是畜牧业生产继续保持增长。203年,肉类总产达到3350吨,同比增长59%;鲜蛋产量达到2280吨,同比增长5%;蜂产品达到70吨,同比增长76%;生猪出栏达到355万头,同比增长52%;家禽出笼达到9380百羽,同比增长4%;牛出栏550头,同比增长74%;能繁母猪存栏达到9200头,增长37%。

二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全市前列。

三是确保兽医公共卫生安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强化政策落实和项目监督管理,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要认真落实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饲养补助、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村级防疫员补贴以及将要启动的育肥猪保险等政策。紧紧抓住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现代农业体系建设、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等发展机遇,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认真抓好良种繁育体系、动物防疫体系、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等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强化我县现有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督查和管理,全面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以“公司+农户”养殖模式为生猪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广模式,注重产业扶贫,创新合作方式,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支持、企业帮扶,带动更多的农民脱贫致富。203年计划与温氏集团洽谈,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积极引导畜产品加工、饲料、兽药企业与养殖场(户)、合作社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和利益联接机制。加大对畜牧龙头企业特别是畜产品加工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力度,推进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附加值。力争全县年内扶持-2家开发冷鲜肉、香肠、风味腊制品等产品的深加工企业,填补我县畜产品加工企业的空白。

3、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力争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防疫责任制,继续实行县畜牧兽医局包乡(镇)、村级防疫员包村组的工作责任制,落实常年补免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5%以上,建立免疫档案,加强疫苗管理,完善发放、领用手续,进一步推进猪伪狂犬病、鸡新城疫等重点疫病的免疫工作。对规模养殖场做到“五查三下达”。认真抓好“三零”示范养殖场的试点工作。

4、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契机,开展饲料管理规范年活动,深入开展饲料和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生猪、肉牛等动物使用“瘦肉精”和其他非法添加物行为,生猪中“瘦肉精”检出率不得超过0%。强化兽药GMP和GSP管理,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养殖场户用药安全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畜禽养殖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的行为,特别是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饲料中违禁药物检出率在03%以下,兽药产品合格率保持85%以上。

5、推行畜禽清洁生产,降低养殖环境污染

协同县环保部门科学规划布局,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对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逐步予以关停、拆除或搬迁,在限养区内禁止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养殖规模。对新建养殖场要建立环保审批和农粮部门登记备案制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要继续推进畜禽清洁生产行动,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改造。辖区内所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全面开展粪污治理工作,实现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三零工程”示范场要率先实现达标排放。

6、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升科学养殖技术含量

要积极引导和扶持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加快配备畜禽栏舍智能化控温、自动喂料、防疫消毒、畜禽排泄物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积极推行各种有效的治污模式,大力推广节水栏舍建设、生物发酵床技术和“猪-沼-果(林)”立体种养模式。要充分发挥公益性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大力推广良种选育、粪污治理、水禽旱养、疫病净化、草畜配套、蜜蜂授粉等技术,提高畜牧业科技贡献率。

7、强化检疫监督管理,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

要完善检疫申报点建设,认真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官方兽医日常监督巡查和养殖全过程监管,确保生猪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95%以上。严格落实“六条禁令”,规范检疫行为和检疫出证管理,在定点屠宰场推行电子出证。完善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种畜禽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健全规模养殖、动物卫生监督、疫病防控、疫苗管理等信息平台,推动畜牧兽医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全面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开展动物卫生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

8、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面完成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购置电脑、投影仪等现代办公设备,加强现代畜牧业知识培训,提高畜牧业管理队伍素质。加强新型兽医队伍建设,强化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管理,继续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利用“阳光工程”等项目,加强对基层养殖、防疫等人员的适用技术培训,提高技能水平。以推广项目为载体,组织县乡技术骨干大面积推广适用技术,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建立畜牧兽医系统绩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10 16: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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