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综治自查要点

一、工作目标

总体奋斗目标:实现“争先创优”,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基础工作为切入点,以强化领导责任作保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继续保持全局职工无重大治安事故、无特大刑事案件、无越级上访、无家属犯罪、无非法邪教在档案人员中渗透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二、具体措施

(一)以维护稳定为重点,确保全县质监队伍稳定。

、加大领导责任落实力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切实担负起协助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及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真正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形势,认真研究部署,为创新工作思路提供有力保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等工作机制。

2、坚决与“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划清界限。持续深入开展同“藏独”、“台独”等分裂势力作斗争,加大对达赖集团的批判力度,坚定不移地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自觉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不断加快全县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一是坚持定期排查、定期上报、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制,即:每月排查一次,每月20日前按时向综治委报送《矛盾纠纷分级排查调处情况月报表》;二是坚持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保责任制。推行纠纷不上交、矛盾不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二)以平安创建工作为重点,打造和谐社会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条规,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普法渠道,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全面完成202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所在社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提高创建质量和档次,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查找存在的不足,全面提高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12 13: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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