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服务与管理工作意见

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从今年起将原来的二、六、十月份的集中性服务与管理工作改为三、九月份集中组织两次。为进一步强化以孕情服务与管理为重点的基础工作,继续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确保“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园满完成,经研究,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摆正位置

204年是争创省“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区)的申报验收之年,孕情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否到位,事关创建目标能否实现。各村务必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集中性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它摆上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采取措施,逐人见面

宣传发动到位。要充分运用送告知书、宣传单和中心户宣传等一切有效载体,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着力营造开展集中性服务与管理的社会氛围。

㈡责任落实到位。要完善切合本地实际的集中性服务与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对象、明确时间、明确奖惩,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㈢见面服务到位。要对所有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2006年以来有生育、节育现象的对象)逐一开展B超随访服务,做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一个不假,确保孕情、节育措施类型等见底率达00%。

㈣重点服务到位。要对流出人口逐一核实其流入地址、从业单位、联系方式、生育和节育等基本信息,摸清流出人口底数,及时变更相关信息。要采取集中办理、主动上门办理等多种形式,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达00%。同时,科学安排时间,即时为相关人员进行孕情、环情等免费技术服务。

㈤结合工作到位。要把开展集中性服务和管理与核对育龄妇女信息相结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RTI综合防治相结合,与孕前一围孕期保健相结合,吸引群众参查,确保未落实措施、意外妊娠对象补救措施到位。对未见面人员要逐一弄清情况,明确跟踪管理和服务责任,不留一个等隐患。

三、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镇成立集中性明确分工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刘军镇长任组长,肖建华副书记、丁健副镇长为副组长,党委其他联系到村的负责人、朱美华等同志为成员,同时成立工作小组,有计生办、计生服务站负责实施。

各村(居)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有党总支书记负总责,村(居)委会主任直接负责,计生专职员具体负责。村组其他干部要明确分工,全员参与,加强分类指导,将知识宣传、信息核对、生育关怀、健康体检、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融入随访服务之中,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

集中性服务与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基础工作,因此,对此项工作实行专项考核,三月份的考核截止时间为3月8日。逾期不完成任务的,见一个未检的对象扣村2分,见一个计外孕未及时处理的扣村5分,在财政转移支付中考核工资部分扣除。对已过考核期一周,因组织工作不力,接受服务尾巴较大的村(居),党委将对村(居)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同时集中性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对各村(居)和镇村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09 23: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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