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模范村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广大群众的爱土地、珍惜土地、护保土地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杜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为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各村、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依法建立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新秩序

二、创建工作内容

(一)四无

无非法用地

①没有非法占地行为;

②没有以租代征行为;

③没有破坏耕地行为;

④没有非法转让、非法租赁集体土地等行为。

2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行为;

3无涉土集访和越级上访现象;

4无抛荒、荒芜耕地现象。

(二)六到位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各村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利用村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召开多种会议等形式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全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覆盖率达85%以上。

2土地监察网络发挥作用到位。建立由村、组代表组成的村级土地监察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及时向镇国土资源所、镇政府反馈在本村内发生的违法用地信息,使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与查处。

3基本农田保护到位。各村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的有关要求,切实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组到户,并做好村与组、组与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绘制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公示牌、界址桩的分布图,并聘请管护员对公示牌、界址桩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同时加强本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管工作,对破坏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确保耕地不被破坏。

4土地矛盾纠纷调处到位。认真调处本辖区内发生的土地矛盾纠纷,对涉土上访、越访行为积极妥善处置。尽量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

5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发放到位。有被征地行为的村组,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淮政(2006)57号文件精神落实征地补偿,及时依法足额将被征地群众的补偿安置费用发放到位,不截留、挪用,确保被征地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位。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本村区域内的规划修遍或修改工作,确保辖区内农业建设用地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工作要求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切实做好创建工作。

2坚持标准,积极推进。镇政府将“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村要围绕“四无、六到位”创建目标,抓好落实。

3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是一项长期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获镇政府表彰的村,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回访和跟踪督查,对土地管理秩序出现混乱、失去示范作用或发生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村将报镇政府取消荣誉,保持“土地管理模范村”称号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表彰奖励

政府每年组织创建“无土地信访村”、“土地管理模范村”评选活动,对被评选为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先进单位的村,除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外,镇政府将设立单项奖励,同时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先进单位的村,镇政府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上报区级予以表彰。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08 1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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