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意见

为切实改变我处农村“环境差、设施差、秩序差”现状,根据衡阳市、市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乡村组织、群众主体”的工作原则,结好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逐步推进路边、屋边、水边“三边”绿化,确保进入市20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月度、年度考核前六名。

二、工作任务

、全面清理路边、水边、屋边“三边”暴露垃圾。彻底清除全处公路沿线、河道沿线、自然村落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并实现长效保洁目标。

2、禁止水库化肥养鱼和实现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禁止化肥养鱼。规模养殖场要修建明沟和暗沟,完善沉淀池、处理池、沼气池等设施,实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

3、建立长效机制。着眼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努力做到“五个一”,即有一套齐备的卫生基础设施,有一个稳定的投入机制,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有一支精干过硬的保洁队伍,有一套完善而严肃的督查和奖罚制度。

三、组织领导

调整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村(居)委会驻点领导任副组长,村(居)委会支书、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处农办,由处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处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责任制。

四、村(居)委会职责

、负责宣传教化和规劝活动。营造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指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垃圾。组织村民开展房前屋后的卫生清理和骨干山塘、沟渠溪流、田间地头的环境整治。在辖区内学校开设农村卫生课程,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以此影响和带动家长。党员和干部要发挥卫生整治模范带头作用,进组入户搞好规劝。

2、负责建设和配置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垃圾池、垃圾填埋场、配置垃圾箱(桶),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有个垃圾池或垃圾箱(桶),每个保洁员应配一辆手推车、一件马夹等。

3、负责落实保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和车辆。安排专门的垃圾焚烧炉和垃圾填埋场管理人员,每个村(居)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通村通组道路极其两侧、村组公共区域的清扫和垃圾池内垃圾的清运(每周至少清运一次)。统一安排专门的保洁员负责主要公路沿线的卫生,并做到全天候保洁。

4、负责村(居)民小组卫生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将卫生整治工作下移,直接考核到村(居)民小组,按月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对排名靠后的村(居)民小组取消当月的卫生整治经费。对连续排名靠后的村(居)民小组,可以免去该村(居)民小组干部职务。

5、多方筹集资金。除市财政下拨的卫生整治专项资金外,每个村(居)还要从转移支付中明确5000元以上用于卫生整治。另外,可通过村规民约、一事一议、募捐、收取卫生管理费等方式向村民、社会各界人士及辖区内厂矿企业和商铺筹集资金,建设好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要的基础设施,配备好环卫工具,落实好保洁员工资待遇,绝不能通过摊派方式筹集卫生整治资金,增加农民负担。

6、制定村规民约,对乱倒垃圾的村民给予处罚,培养村民的公共意识。

五、考核及奖惩

由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组织考核评比。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24 2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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