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开展2017年度“两满意”好干部评选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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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贯彻浦东新区“三好两满意”争创活动要求,继续营造“我为创业建新功”的良好氛围,东明路街道党工委决定开展207年度“两满意”好干部评选活动,即:通过评选活动实现“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选范围
  街道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含城管中队)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居民区书记。
  二、评选名额
  街道党工委将对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定,从中遴选出0名作为街道207年度“两满意”好干部。再好中选优,最终确定上报参加区委“三好两满意”好干部评选活动的名单。
  三、评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好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老实,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敢于坚持原则,旗帜鲜明抵制不正之风。具有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能兢兢业业、不遗余力,跨部门、跨领域的工作能积极主动、跨前一步。
  (二)业务本领强
  坚持追求卓越、争创一流,始终用“排头兵”“先行者”的标准要求自己,具有较强的全局思维和统筹协调能力、制度创新和完善政策能力、推进改革和狠抓落实能力,争当业务骨干、管理能手、创新先锋。
  (三)岗位实绩优
  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品质,主动适应新常态,勇于打破坛坛罐罐、拆除篱笆围栏,善于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突破瓶颈、破解难题,能干事、干成事,在推动工作、服务发展上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纵向比进,横向比优,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四)工作作风实
  具有很强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带头走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党员群众,树立良好形象。做人正派、处事公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经常对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要求,坚持不懈改造自我、提高自我。
  四、评选程序
  “好干部”实行一轮推荐评选,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组织推荐(4月)。组织推荐按照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根据标准,综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各相关部门、单位经集体讨论后,可提名推荐“好干部”人选。班子成员也可提名推荐。居民区人选推荐工作由社区党建办和社区队伍建设办统筹落实。
  (二)综合比选(5月上旬)。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后,社区队伍建设办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社区党建办和社区队伍建设办根据评选标准和名额,对经资格审查的名单进行综合比选,形成建议名单方案报街道党工委。
  (三)党工委讨论审定(5月中旬)。街道召开党工委会集体审议建议名单方案,评选出街道的“两满意”好干部。并根据区委分配名额,讨论确定上报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扎实开展“好干部”评选活动,在全街道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始终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整体提升的原则,对照“四个走在前列”(即: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上走在前列;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走在前列;在创新社会治理、改善民生上走在前列;在从严管党治党上走在前列)的要求,对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要求,突出德才兼备,突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切实把握推选标准,从严从实、客观公正地培树先进。
  (三)强化宣传引领。坚持把典型宣传贯穿评选工作始终,注重动态跟踪宣传和专题集中宣传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先进典型的感染力和对党员群众的影响力,切实营造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同时,注重强化评选结果的综合应用。本文由 第 一公文网 收集整 理公文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02 20: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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