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办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共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203年银监办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及各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思想教育,建立监督机制,提升工作绩效,努力营造科学监管、廉洁监管和有效监管的良好氛围,为打造“三地一城”,纵深推进“四个”建设和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的相关内容及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办主任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做到总体工作抓策划抓布置,具体工作抓落实抓监督。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角,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任务逐一落实到人,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二、不断加强监管人员的思想教育。我县监管办只有三人,其中党员2人,一方面要认真参加设在龙南的第二联合支部党员学习及民主生活会,并在属地监管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纪委的八项规定,以及银监会的会规会纪,依法监管,廉洁监管。另一方面要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日常学习和思想教育,坚持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和谈心制度,通过对监管人员正反典型案例和廉政教育,引导监管人员淡泊名利,珍惜职业,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廉洁勤政不仅关系到党的事业,也直接关系到监管者的威信,为此我办将进一步加强与县纪委的工作汇报,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努力争取支持与指导,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坚持和完善纪律公开、民主评议两项制度,一是将银监会的“约法三章”和现场检查“八项纪律”置于银行业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将监管人员的履职行为置于银行业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行风评议,通过自查自摆和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评议及监督,切实清除“庸、懒、散”等现象,以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和有效扎实的监管服务赢得地方党政的满意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敬佩。

四、加强监管引领形成强大合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强化金融监管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去谋划,将对地方重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情况,列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窗口指导和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形成强大的金融合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全面完成。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5-11 21: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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