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本 文 由第 一公文 网 收 集 整 理公文20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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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市直各小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
为规范我市小学招生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207年三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x教初〔207〕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小学教育工作实际,20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以适龄就学儿童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片区,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城区小学的招生容量,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三)不分城乡,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年8月3日及以前出生)。
二、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片内学生
报名登记时间:7月5日—7月7日
报名登记地点:招生片区指定的报名学校&bsp;
(二)进城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
报名登记时间:7月0日—7月2日&bsp;
报名登记地点:xx市燕江小学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
农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辖区学校报名登记。
(二)城区(市直、街道)小学
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户籍为前提,以适龄就学儿童的父母固定居住地为依据,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片区指定的就读学校报名登记。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合理控制班生规模,逾期未到招生指定片区校报名者,统一到教育局初教科补报,并由教育局初教科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小学就读。
2城区(市直、街道)各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东路后溪河以东(原林业局及五交化公司二级站、土产公司附近)的居民区;燕江中路以东、大同路、东门路以北山边街的居民区;东门路以南至自来水公司宿舍(含魁星阁路附近)的居民区;大同路以南、宏泰大厦、大街、小街、大同时代嘉园、南门花园的居民区;新西路以南、燕江中路以西,五四路附近(豪门御景小区、水坝路小区、五四花园、群燕小区、闽东商业广场)的居民区。
(2)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燕江南路以东、以西,巴溪河以东,石门桥以北片区。燕江南路以东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荣兴路、地税局、省一建住宅区、林业花园、景祥佳苑、安居花园、上茅坪村、石门新村;燕江南路以西茅坪村、茅坪综合商住楼、中天豪苑、烟草公司、新佳洁广场、新华市场住宅区、石门花园及石门别墅区。
荣康路以南、含笑大道以西的龙岭新村、五洲凯旋门住宅小区、诚上广场、诚上润园住宅小区(注:207年秋季招生,该片区的子女入学可自主选择就读燕江小学或第二实验小学,208年秋季起该片区正式划归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片区)。
(3)第三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后溪河以南以西、东门洋路(林业新村、电机厂安置小区、东盛小区、长坑垅新村、新桥洋、上新桥)附近居民区及上坪乡下半区的(联合、荆坪、铜盘、合群、大进)五个行政村。
(4)巴溪湾小学招生片区:东坡路以南,国林路以北,巴溪河以西片区:东坡路以南新安大院、龙山馨园、新安小区、福维花园、新安路五洲新安别墅区、中禹大厦、华胜公寓、新华新村、益民新村、马夷口新村;巴溪大道以西交警大队宿舍、景园别墅区、五洲第一城一期、二期、三期;巴溪大道以东,南翔路以北驻永部队宿舍、泰园别墅区、大垅小区;巴溪大道以东南翔路以南景泰秀水小区、咏梅园小区、盛景小区;国林路以北永星小区、大帝永隆住宅小区、xx山庄、鑫科时代广场。
(5)燕东街道东门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东路以东,解放路(燕东新村、仙泉坑、铁二村、铁三村)附近的居民区;库区路以北(车辆段、车务段、双龙小区)附近的居民区;后溪河中段(大树下居民区、东郊新村、铁一村、铁四村、及麻岭新村)附近的居民区。
(6)燕南街道燕江小学招生片区:燕江中路以东,牺和路、南坑路(气象站、原一塑宿舍区、园丁小区、环卫处、市立医院住宅小区、xx三中住宅小区、南塔新村);大窑坑路(万博苑、天悦龙庭)、含笑大道永乐佳房一期、二期、三期、开辉汇景城、体育中心保障性住房、诚上广场、金色蓝庭住宅区、中央佳园住宅区、奥体国际住宅区。
(7)燕南街道南门小学的招生片区为南溪路绿洲嘉园、埔岭新村、金地花园、艺墅森林住宅小区、蝶翠山水小区、上溪第小区、汽车工业园附近的居民区;国林路以南东坡国有林场安置房、金色华府、青竹苑景住宅小区。
(8)燕南街道永浆小学的招生片区为永浆村及其附近居民区。
(9)燕南街道吉峰小学的招生片区为吉峰村及其附近居民区。
(0)燕南街道黄历小学的招生片区为黄历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燕南街道洛溪小学的招生片区为洛溪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2)xx街道西门小学招生片区:东坡路以北,巴溪河以西中山路、湖滨路的蓝湾尚都、九龙湾小区、湖滨小区、蓝湾园、平安小区、信合花园、日出东方小区小区、吉安新村、xx一中、月亮之上楼盘住宅小区、五一桥小区、检苑小区;东坡路以北凯城华府、探矿厂职工住宅小区、吉祥花园、广新路住宅小区、三里亭小区、澜山世纪、云顶美墅、锦绣明珠楼盘住宅区。
&bsp;(3)xx街道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为下渡村、北塔小区、原纺织厂安置小区、香樟花园、蝶泉湾住宅区、祥和花园、梅园小区、煤建三处、四处、大帝龙泉佳园、景安佳苑、尼葛工业园区附近的住宅小区。
上大溪路名阳水岸小区、殿坑路住宅小区、溪霞路住宅小区、香樟大道碧水嘉园、圣帝斯堡住宅小区划归为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注:该片区招生办法采取“三年早知道,期间自主选择”的方式予以过渡。即截止到209年秋季,该片区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就读西门小学或北塔学校小学部就读。2020年秋季招生起该片区正式划归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燕北街道飞桥村纳入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207年秋季先从小学一年级招生执行。
(4)xx街道上吉山小学招生片区为上吉山村、下吉山村、文龙村、霞岭村、青松村、罗岩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5)xx街道大炼小学招生片区为大炼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6)燕北街道北门小学招生片区:新西路以北、燕江中路以西,江滨路以东的江滨花园、金源小区、永乐家园、晏公小区、新府路附近的名流公馆小区;燕江东路以西、库区路以南,解放北路的桃源新城、茶花山庄、黄山新村、红山小区、名流豪庭、营福小区、贮木场安置房、名流时代广场附近的居民区。
(7)燕北街道北小分校招生片区为大洲后、兴坪村、坂尾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8)燕北街道益口小学招生片区为益口村及其附近企业居民区。
(9)燕南街道桂口小学(原七中附小)招生片区:化工厂居民区、燕南街道的桂口村、西洋镇的三畲村。
(20)九中附小招生片区: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厂区附近居民区、曹远镇汶洲片区(霞鹤村、清水池村、汶一村、汶四村、张坊村、陈坑村)。
(2)十中附小:建福水泥厂厂区附近居民区、曹远镇汶洲片区以外的行政村。
(22)加福中心小学:xx煤业公司各矿区居民区、安砂镇苔茹村附近居民区。
(三)特殊教育学校
凡市区户籍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的农村户籍6至0周岁智障儿童,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关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月5日-7月7日到xx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市区其它小学要协助做好特教校招生宣传工作。
(四)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说明
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0日-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xx市燕江小学)报名登记,按《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2)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并填写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报名登记表。
2城区十所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巴溪湾小学、燕江小学、东门小学、南门小学、西门小学、北门小学、北塔学校小学部)在确保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所招新生报名的情况下,若有空余的学位均用于接收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其招生名额分配及分配办法,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各校实际招生容量,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报名情况,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入学。若以上十所城区学校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后班生规模超编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将超编学额分流疏导到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就学。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在学额未满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与教育局有关科室、学校处室与班级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招生资审报名登记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
各校要根据教育局招生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设立咨询热线、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主动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bsp;(三)严格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
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做好招生入学登记和学生信息审核。防止学生家长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报名,对于客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应于7月0日—7月2日对《小学招生资审情况汇总表》予以公示。公示后请于7月4日将此表及附有相关复印件的《资审表》报送教育局初教科备案。8月28日学校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入学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在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等方面负有监管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或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不得将学生入学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挂钩;严禁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建立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教育行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教育局监察室电话:招生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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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教育局
20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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