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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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结合实际工作,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引向深入,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程和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体会议精神,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显著成效的认识,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性的认识,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目标任务的认识,深化对标本兼治基本方针的认识,深化对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主要内容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发挥好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管党治党与水利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健全完善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打通主体责任传导“最后一公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上。局党委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次,调度会议不少于2次。
2、积极推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把主体责任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具体工作任务,把责任逐项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尽快实现水利系统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全覆盖。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上报局党委和分管领导,并对照清单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对所分管单位党组织的责任清单进行对照检查。各级党组织每年两次向局党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同时还要强化行业监管,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水利基层各党支部,从而加快实现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化规范化。
3、从严从紧推动问责制度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追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从而推进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
(二)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树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政令畅通,确保局党委的整体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这一根本,不断深化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2、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狠抓《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局党委将结合党建工作要求,每半年对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3、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局党委将制定出台《xx市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进行监管。探索规范针对不同对象的廉政意见回复程序,提高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权威性。认真梳理排查各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不断深化廉政文化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与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政德教育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依托党员活动室,党员学习角等学习阵地,以“廉政道德讲堂”、“廉政文化进机关”、“读书思廉”等活动为有效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对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滋养。各级党组织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等制度,深入挖掘廉政文化资源,结合水利行业特点要求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特色,开展各种理论学习活动、经验交流活动、知识竞赛活动,探索创新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文化相融合的有效途径。不断夯实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用廉政宣传画,廉政宣传片,廉政展牌,廉政书籍阅读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分批次到警示教育基地学习,观看《永远在路上》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等专题教育片,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确保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严守纪律规矩、懂知足严修身、谨慎交友处世,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完善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水利行业惩防体系建设和水利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水清”工程实施意见》,全面系统研究从水利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监督、项目审批、水利执法等方面排查风险源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具体措施。积极与纪委、监察、检察、审计、信访等机关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关于在泗河综合开发水利工程建设中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落实到位,努力推进水利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同市工商局在全市水利工程中介行业联合开展“诚信中介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开平台”监督检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防围标串标行为发生。依法管水治水,健全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水行政审批和许可服务效率。按照“一岗双责”五个一制度要求,坚持做到“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对分管科室、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分析;对分管科室、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分管科室、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向局党委上报一份述廉报告”。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制度。
3、保持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把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抓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党纪处分惩戒作用。严格执行《xx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部署要求,严格执行xx市水利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车管理使用制度、节假日公车封停报备制度及各项工作制度,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特别警惕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用铁的纪律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动作风建设向水利基层全链条延伸、全领域覆盖。根据市委统一安排,以“撸起袖子加油干”为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遵规守纪大教育、干部作风大提升”活动和“为官不为”、“整治三乱”、“庸政懒政怠政”等专项治理活动。
2、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联系实际,坚持纠建并举、堵疏结合,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实事求是对制度办法进行修订,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探索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综合运行机制,构建兴水利民的大格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带头树立和培育良好家风,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水利行业作风。
3、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系统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下访、政风行风热线、网络问政、市长信箱、人大提案、政协议案等多种方式,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在系统内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并经核实的作风问题,一律予以曝光,必要时追究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有关科室组织协调、科室单位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工作对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履职尽责
继续同各县市区水利(务)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目标分解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人。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做到年初有承诺、年终有述职,全体同志特别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和各级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坚决贯彻,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对党委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要一抓到底,共同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对责任对象教育提醒、监督检查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人不定期到各科室、单位检查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通过情况调度、专项督导、工作检查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的,给予表彰和推广;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xx市水利局委员会
&bsp;2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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