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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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改革创新,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对领导干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提高履职能力,确保今年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新作为、新突破、新成效,现对207年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区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卫计改革发展大局,突出教育倡廉、服务创优、制度防控、监督保障、纠风正纪五个方面重点,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律规定,坚定不移地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卫生计生行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bsp;&bsp;&bsp;(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化对落实主体责任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宗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工作体系;坚持主体责任意识,每半年专题分析研究一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工作,年中、年底书面作出履职报告;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人,做到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3-207年工作规划》,逐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公正、公开透明运行,增强制度刚性和执行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明确履责清单,促进权力科学、规范运行,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落实“末位表态”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健全党内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3、加强岗位风险防控,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加强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深入排查卫生计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资产财务管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督处罚、医疗药品器械采购等领域廉洁风险点,突出权力分解,以权制权,堵塞管理漏洞,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回扣、红包防控机制和处罚制度,完善医疗卫生单位问责办法,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制度,逐步形成具有卫生计生系统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开展“自助式”廉政教育,借助“机关学习日”、“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平台,对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党风廉政、行业作风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违反中央八项定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从违法犯罪被查处的事例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干净干事。切实做到收住心、管住手、把住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促进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提升道德素养和转变工作作风。&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

2、营造廉洁文化氛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以“廉洁自律,优质服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各卫生计生医疗机构充分利用职工大会、专题分析会和学习讲评会,对医务人员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开展基层“最美医生”评选活动,通过电视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开设医德教育园地,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服务机构廉洁文化建设,将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纳入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考评内容,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3、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反腐办“九个严禁”、市委反腐办“八个不准”,区委反腐办“十个不准”的贯彻落实。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各医疗机构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三)严格实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审批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全部授权窗口审批等环节的“阳光运作”,实现许可件、审核件等行政服务窗口统一审批。通过日常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促进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的高效规范、公正透明,防止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2、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认真落实《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等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系统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发票的专项检查和审核审批手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在专项治理中,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为目标,通过单位自查自纠、群众评议、专家督导、纪检巡查等形式,对发现违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和问责。

3、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两节期间的明察暗访,严防“四风”反弹和“节日腐败”。特别要查办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4、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大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处方权监管和统方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认真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和不良记录制度,进一步探索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规范捐赠资助行为,严禁工作人员接受企业资助的出国(境)活动。加强对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的监管,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5、做好信访举报和投诉办理工作。认真受理日常来信、来电、来访举报,注重信访信息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要认真重视,切实查清问题,及时反馈情况。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投诉咨询办理工作,认真对待并准确回复群众提出的投诉和建议,确保办结率00%。

6、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面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不准”规定和计划生育工作“两个纪律”规定,切实加大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计生干部滥用权力、弄虚作假、乱开口子、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

&bsp;(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行业作风建设。

、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继续深入开展“转作内、勤为民,建设幸福xx”主题实践活动,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挂钩指导工作等规定。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民情在一线体察、办法在一线产生、矛盾在一线解决、发展在一线促成、业绩在一线创造。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机制,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和扶贫帮困等活动,适时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具体项目,让计生户得实惠,并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审批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全部授权窗口审批等环节的“阳光运作”,实现许可件、审核件等行政服务窗口统一审批。通过日常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促进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的高效规范、公正透明,防止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2、建立健全服务发展机制。完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三张清单”制度,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xx区落实“马上就办”十项任务》,推行提质、提速、提效和零差错、零违纪、零投诉“三提三零”工作法,切实提高机关执行力。

3、建立健全正风肃纪机制。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实行台账管理、跟踪问责。强化效能督查,加大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等行为的问责力度,促进机关转变。针对“四风”问题的变种异化,聚焦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通过“网络化”、“点穴式”、“联动式”等检查方法,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特别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督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作风方面尤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早期预警、廉政风险防控、廉勤监督机制,注意发现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4、建立健全源头治理机制。强化日常学习教育,把上级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融入干部培养、选拨、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上一次作风建设主题党课。贯彻落实省委办《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围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促进干部作风的好转。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改进文风会海、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制度,修订经费管理、因公出差、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等方面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市场的办法、公开的手段、监督的威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解决滋生腐败源头性问题。

5、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把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垂效机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总责,每年专题研究作风建设不少于二次,与班子成员开展作风建设约谈不少于一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约谈相关责任人不少于一次。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将作风建设情况列入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作风方面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意见》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bsp;&bsp;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同时,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

2、明确工作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有重点、分步骤地抓好工作落实。牵头股室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任务和难点工作组织协办单位集体攻关,督导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协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支持牵头股室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齐心协力抓好落实;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推进落实。

3、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强责任考核,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优评先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4、强化队伍建设。要按照卫计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选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员专职(兼)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同时抓好纪检监察相关能力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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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2-20 16: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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