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意见

为强化考核机制,激励村(居)切实抓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环保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206年度环保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内容

、新建、扩建、改建一、二、三产业和各种规模养殖场,建前环保审批率00%(20分)。未经市以上有权部门审批,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每个扣5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未经市以上有权部门审批,或未按有权部门审批的环保手续建设项目,每个扣3分。

2、206年以前已建一、二、三产业和规模养殖场,未报验收或“三同时”验收不达标的,年内全部报市镇验收达标(0分)。每有一个项目不报验或报验不达标扣2分;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每次扣6分。

3、非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的处理(5分)。未与小规模养殖户签订防治粪便污染承诺书的,一户未签扣2分;见一个粪坑未加盖扣05分;畜禽粪便直排或蓄粪池溢出污染四周环境的,见一次扣分;每有一次举报市以上政府或部门扣2分。

4、搞好“65”世界环境日和环保法规宣传(5分)。永久性宣传标语少于4条以上,每少一条扣05分;村广播室每月宣传一次环保法规,每少一次扣02分;“65”世界环境日期间,未按镇政府要求开展活动的扣分。

5、垃圾处理(5分),按镇“五位一体”管护办公室逐月考核分析算,随便乱倒或焚烧生活垃圾,群众举报或被镇发现每次扣05分,被市以上发现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每次扣5分。

6、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0分)。未积极配合镇以上主管部门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每起扣2分。确有环境污染问题,因村组干部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理引发重复信访、集访、越访的,每起每次扣5分。

7、完成镇下达的燃煤锅炉整治和污染企业取缔、整治监管任务(5分)。不能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具体任务待市政府下达后另行发文。

8、及时巡查发现、制止、上报污染源(0分)。每有一个污染源不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镇以上主管部门查处的扣2分。

9、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网络并运转正常(5分)。每有一个组无专兼职环保信息员的扣02分,村(居)内企业无专兼职环保员每缺一名扣05分。

0、危险固废和医疗固废安全处置率00%(5分)。村卫生室无医疗固废收集桶扣分,村卫生室医疗固废物不送卫生院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扣分;村内有危险固废物或不明污染物,不及时向镇汇报采取安全处置措施,每例扣分。

二、加减分办法

①每新建成一个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4分;②各项考核内容扣分不超过基本分。

三、考核办法

由镇生态办牵头,采取季节性和阶段性工作专题考核,常年性工作、平时抽查,年终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09 12:12:35
上一篇:住建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下一篇:中学教工作风整顿实施意见
网友评论《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