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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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年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一、工作量
、基础积分: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计70分,每超节加2分。
2、近5年教学工作系数:最近5年任课学期数占总学期数的比例作为教学工作系数。
3、班主任工作:现任班主任者加6分,任现职以来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工作者,每年(不含当年)加3分。
4、兼职工作:任课教师同时担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按主任6分、副主任4分、工作人员3分进行加分,纯行管人员不计分。
5、计算方法:基础积分乘以近5年教学工作系数,加上班主任工作积分和兼职工作积分。
二、业绩条件
、满足基本业绩条件者计50分,每多出条或比规定级别高一级加05分,双重累计计算,最高加5分。
2、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按区级分、市级5分、省级2分、国家级25分计分,一次活动取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如此项与第一条业绩条件均可使用,取最高分值计分,不与第一条重复计分。多次活动累计计分,上不封顶。
3、行管人员及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秩序良好、师生安全,受到领导及社会好评,按每次05分计,多次活动累计计分,上不封顶。
三、任职年限
各教学部同级参评人员按任职年限排序,满任职年限计50分,每超年加5分。
四、工作年限
、各教学部同级参评人员按参加工作年限排序,最短者计20分,名次每往前名加3分。
2、各教学部同级参评人员按在本校工作年限排序,最短者计0分,名次每往前名加2分。
五、民主评议
学校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参评者根据评审条件和个人工作情况、业绩条件等进行民主评议。最高计20分。
六、监督与处罚
、在学校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2、如果通过了学校初评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但最终没有通过,则两年内取消校内申报资格。若某一年份指标有剩余,则可以不受此条规定的限制,但需接受以下细则执行:①若第一年被取消申报资格和连续两年被取消申报资格的情况同时存在,则连续两年被取消申报资格者优先;②若同时被取消申报资格的不止一人,则积分排名靠前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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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bsp;&bsp;&bsp;204年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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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18 1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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