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

本文 由 第一 公文 网 收 集整理公文

205年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参评条件:
&bsp;&bsp;&bsp;、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sp;&bsp;&bsp;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bsp;&bsp;&bsp;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bsp;&bsp;&bsp;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没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办法
孤儿20分,烈士子女8分,单亲(父或母其中一方已去世)且低保5分,单亲、低保、重病户、纯农户、双下岗、低收入、无收入2分。(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在评选办法积分相同情况下,以下积分高者优先。
&bsp;&bsp;&bsp;、204-205学年学校一等奖学金3分/次,二等奖学金2分/次,三等奖学金、翔宇励志奖学金分/次。
&bsp;&bsp;&bsp;2、其他类型表彰的:204-205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干5分/次,市级三好学生、优干3分/次,校级三好学生2分/次,优干分/次。
(三)评选程序
各班级由班主任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不少于5人),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取积分排在前列者(名额由各院系分配)报所在院系。各院系将各班级所报学生的积分由高至低排列,取规定名额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参评对象:
&bsp;&bsp;&bsp;我校203级、205级、205级在校生。

本文 由 第一 公文 网 收 集整理公文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18 14:59:51
上一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下一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指导意见
网友评论《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