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治交通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实施《市依法治市纲要》部署,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县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依法治理、加快法治交通建设,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充分履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及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人民群众对法治交通建设基本满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职能。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及其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分类逐项制定监管办法,加强过程监管。(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二)坚持依法科学决策

2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要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责任单位:交通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3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采取重大行政措施的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管理体制调整、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划分等重大事项,以及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应在报请单位行政会议审议前,先由法制股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不得作出决策。(责任单位:交通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单位要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集中清理,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法制股)

5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职责。各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评议考核、案件评查、重大执法行为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法制股)

6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执法裁量标准,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应按照《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对存在裁量空间的具体行政行为,制定具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发、公布,并纳入行政职权目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规建股、局办公室、局法制股)

7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教育指导为先的原则,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坚决制止和纠正“钓鱼式”执法、选择性执法、利益化执法等不正当执法方式。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办案、执法培训、执法管理、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运行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开展执法协作,推动多部门联动执法。研究探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规建股、局人事股、局法制股)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8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为重点,定期编制、更新和公布交通运输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交通运输法规政策、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输市场资源配置、交通公共服务状况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健全网络理政平台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作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责任单位:交通各单位,局办公室)

9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行政职权目录,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权力清单,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规建股、局法制股)

0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到90%以上。依法参与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真落实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五)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不得违法设定行政相对人义务。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备案和开展备案审查,未经备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交通各单位,局办公室)

2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要推行法律顾问团制度,在出台重要政策、作出重大决策和行政决定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交通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六)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3加强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广委办发〔204〕2号),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备案制度,加大对涉及交通运输方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涉及民生重大政策改革的风险评估力度,对未开展风险评估或有重大涉稳隐患的重大事项,一律不得审查通过。各单位要建立本行业、本系统风险评估机制,细化行业评估标准,与政府评估有机衔接、协调配合。加强评估流程监管,扩大社会参与度,增强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客观性,切实提升社会矛盾源头治理能力。(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4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要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纠错力度,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责任单位:交通各相关单位,局法制股)

(七)落实法治交通建设保障措施

5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科学安排会前学法内容,拓展学法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交通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法治交通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我县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法治交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实施。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交通建设宣传工作,形成浓厚舆论氛围。要开展经常性宣传,重点宣传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交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推进机制。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和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评价、及时总结情况和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有效经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4 2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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