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干部执行力考核工作意见

为确保204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一等奖,力争前五名的名次,由县畜牧局考核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各股、站、室、所、中心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目标任务的完成,考核决策执行、效能作风建设进行督查考核。

一、对局机关各股、站、室、所、中心和乡镇公益性畜牧兽医站目标任务的督查考核。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细化到个股、站、室、所、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以204年8月起对每月工作任务和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当月工作任务和目标考核任务未完成,督促限期完成,并计扣该部门和乡镇兽医站年终目标考核分值0分。县委、县政府和县局交办的目标考核事项,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跟踪督查,对未按照要求办结相关事项的给予通报批评,扣0分。

二、作风效能。违反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简称《十项规定》)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古委发[203]28号)规定,被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督查发现问题通报的机关部门和乡镇兽医站年终目标考核扣02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部门相关人员和乡镇兽医站人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三、党风廉政建设。违纪违规收费、罚款,吃、拿、卡、要被举报查处通报的扣部门和乡镇兽医站年终目标考核分值02分,取消相关人员评优评先资格。

四、安全维稳工作。安全维稳工作因失职被县、市通报的,实行一票否决,追究股、室、站、所、中心乡镇站负责人责任,年终目标绩效奖降低一个档次。

局属各股、站、室、所、中心和乡镇公益性畜牧兽医站要对204年目标效能考核任务引起高度重视,在局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目标任务认真细化,认真分解,认真落实,确保一等奖、力争前五名的目标实现。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18 23: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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