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桑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委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蚕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根据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阆委[20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对2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狠抓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的优良传统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一是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及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其知晓度、信心度和满意度,引导全局干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并进行客观、理性的评价。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举办廉政教育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网络开展廉政教育等方式,使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解决作风方面,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省“三严三实”等作风方面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一要认真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技术干部+0工作联系制度,扎实开展好“万家行动”、“双报道”活动,做到常深入乡镇、村社、养蚕户和帮扶户进行调研、谋划蚕桑工作,指导蚕桑技术,为帮扶户脱贫致富寻找出路。尽力为老百姓多交流、沟通,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二要继续开展作风突出问题十项专项治理。严禁讲排场、搞形式;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公款违规消费,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搞超标准接待、宴请,机关经费开支、业务接待费用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务实的服务型机关;加强慵懒散治理,重点解决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在状态、推诿扯皮和工作标准低、办事效率慢、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三要开展《廉政准则》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纠正各类以权谋私行为。同时,积极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诉求,积极为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四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修订,并根据需要制定新制度、新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最大限度地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完善惩防体系,加大查办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3—20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我局实施意见,完善事前防范预警,事中监督查办、事后警示教育机制。同时,要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查找查办,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一是加强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三是围绕制度执行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廉政警示告诫等制度,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不发生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内部财务管理监督。

五、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站、股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保证本部门的干部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08 22: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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