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增强旅游安全意识,强化旅游安全举措,健全旅游安全制度;通过集中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事故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单位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账。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是否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并有效实施安全监管。

(四)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要安全生产设施、装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是否建有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制度并有效落实。

(五)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制订旅游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等。

四、责任分工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涉旅单位负责人要根据“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此项工作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县旅游局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本单位自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时间安排

204年6月8日至9月30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8日-8月3日)。各单位根据检查要求,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县旅游局将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跟踪到底、整改到位。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日-9月20日)。县旅游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改整,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日-9月3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要注重将工作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加大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县旅游局。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防、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真正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切实提高大检查的工作实效。

(三)严格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执法。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各单位要采取严格措施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县旅游局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措施,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单位,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安全检查行为,努力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0 20: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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