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廉政责任分解方案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各项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各项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部门职能应转不转、应变不变行为,严厉查处变相增设机构、违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突击提拔干部行为,严厉查处隐瞒挪用资金、挥霍公款、突击花钱、违规更换办公设备、擅自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确保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顺利进行。(责任部门: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室)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是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的事项,逐步予以取消;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通过多种方式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下级政府能够承担的审批事项,尽可能下放。强化后续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严肃查处变相保留已经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行为。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组织听证。(责任部门:效能监察室)

3、稳步推进“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巩固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成果,完善项目代办、难题会办机制。(责任部门:优化办、效能监察室)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4、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体化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网上电子监察平台的融合,力争年底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覆盖。(责任部门: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

5、改革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制度。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采矿权探矿权出让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总结试点经验,尽快推行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责任部门:执法监察室)

6、改革完善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规范招标,严格禁止利用权力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会同发改、法制部门组织一次《招标投标法贯彻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全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年底前一律实行电子招投标。会同城建部门组织一次电子招投标推进情况的督查。(责任部门:执法监察室)

7、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行为,推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行为。(责任部门:党风廉政室、纠风室)

三、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8、做好正税清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降低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责任部门:纠风室)

9、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将这两项制度覆盖各级政府和所有预算单位。(责任部门:党风廉政室)

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0、深化政务公开。坚持重要事项和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制度,督促政府部门及时公开热点问题的相关信息,特别是政府服务流程、公共服务行业以及环保、食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认真抓好政府支出信息的公开,市级除涉密敏感部门外,一级部门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对社会公开;进一步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范围;县区政府及部门比照省市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对住房保障信息数据实行省市县联网,实现保障政策、房源、对象、审批流程和分配结果“五公开”。完善政务公开载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强化网上审批、服务办理、信息发布、沟通交流等功能,将电子政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力争204年底前实现乡镇全覆盖。(纠风室、党风廉政室、效能监察室)

五、改进政府机关作风

、推进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省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城乡发展一体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强农富农、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室、效能监察室)

2、实施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督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节约规定执行等情况,确保全市“三公”经费明显减少。办公设施方面,一律不准新建楼堂馆所,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标准,完善办公室家具配备标准,禁止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公务接待方面,政府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出差,一律住政府采购的宾馆,一律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接待单位不得补贴或变相补贴,不许公款宴请、不许用公款赠送礼品、不许用公款安排参观游览和娱乐健身活动,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规定标准,能俭则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人员公务出差的住宿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方面,严格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加快推进公务用车使用制度改革,确保公车经费只减不增。因公出国(境)方面,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支出,确保203年全市因公出国(境)零增长。会议和文件方面,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树立办文办会办事新风。严格控制、清理和切实减少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严格执行相应的食宿标准。凡公开发表的文件,不再另行发文,凡不涉密的文件,均在政府网站发布。(责任部门:党风廉政室)

3、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组织对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利、农业、商务、文化等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议,在市、县(区)层面充分运用声、屏、网、报“四位一体”热线平台进行现场公开评议,推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责任部门:纠风室)

4、实施“2345”公共服务平台效能提升行动。督促相关部门规范平台运行,拓展服务功能,努力使来电接通率、诉求办法率、群众满意率稳定在85%以上。(责任部门:效能监察室)

5、实施基层行政执法规范行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年内,会同法制、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促进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系统基层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部门:执法监察室)

6、实施法规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分层开展制度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研究探索制度执行力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动态评估。加大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强化对违反制度行为的问责追究。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固化制度执行流程,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威慑力。(责任部门:法规研究室)

7、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权力事项,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整合升级业务系统,拓展延伸运行内涵,提升监察监控水平,推动所有权力事项“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察”,促进政府机关更好地改进作风、服务发展。(责任部门:纠风室、效能监察室)

六、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

8、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涉农、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公路收费等方面和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责任部门:纠风室)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17 13: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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