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评星支部定级工作方案

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按照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建立“党员评星,支部定级”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如下县档案局“党员评星,支部定级”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半力,为巩固基层基础、密切党群关系、服务人民群众搭建平台,为建设中国旅游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保障

以党组书记为本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评星定级“工作作出专门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星定级“”工作取得实效。

三、方法步骤

“评星定级”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1、承诺阶段。年初,党员和党组织对照《党章》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党员履行义务、党组织发挥作用等作出公开承诺。

2、自评阶段。每年“七一”前后,党员对照承诺事项和评星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党组织召开支部会对照“五个好”标准逐项自查,集体讨论自评。党员应向所在党支部、支部向上级党组织递交书面自评小结。

3、测评阶段。由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评价和意见。每年2月份,召开群众满意测评会议,对党员述职情况和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4、定级阶段。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结合党员自评、群众测评情况,综合党员平时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等情况,确定党员星级。

5、公示阶段。党员星级由所在支部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经查属实的,重新评定,对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1-13 17:24:03
上一篇:统计局携手共建设工作方案
下一篇:2013年五城同创工作方案
网友评论《党员评星支部定级工作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