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化基地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盐化基地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下面是我们第一公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盐化基地环境污染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新《环保法》和省委“十六字”方针,全面融入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战略,坚持绿色崛起、创新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推进盐化基地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深刻认识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省环保厅检查反馈问题,严格落实“全面停产,一企一策,逐一整改,验收合格,恢复生产”要求,全面推进盐化基地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提升一批骨干企业、改进一批环保工艺、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整治基地各类环境问题,致力建设清洁基地、绿色基地、生态基地,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综合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二、整改措施

(一)大力实施水污染整治工程

强化企业废水治理能力。聘请环保专家组对盐化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照环评报告和省环保厅《对xx市盐化基地部分企业的环境监察报告》,科学论证基地企业污水综合治理方案,按“一企一策”制定企业污水处理升级改造方案、完善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整体强化企业废水治理能力。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盐化办

完成时限:xx年xx月底完成方案并同步实施

2提升污水纳管标准。整治期间及复产后,污水处理厂上游进水严格执行企业环评审批的排放标准,其中苯胺、色度等特征污染因子执行一级排放标准。对未达纳管标准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盐化办

完成时限:xx年月底完成

3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聘请顶级专家团队对盐化基地企业废水状况、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进行科学调研论证,对特征污染物(如色度、苯胺)提出科学有效解决办法。同时督促鄱湖公司采用新型处理工艺、升级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技术,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有效处理基地企业废水,外排水质暂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执行,待污水处理厂全面改造升级后,最终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盐化办

完成时限:企业复产进水前

(二)大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4企业排污管明管化改造工程。基地内所有企业污水管网(包括车间至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至基地公共管网等污水管网)全部实施架空明管改造,要求采用耐腐蚀的优质管材并统一污水走向标识,在外排明管上加装电磁阀,每个企业只能设置一个排放口,有效避免废水跑冒滴漏、管道混淆不清,坚决杜绝暗管偷排行为,明确企业排污责任。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盐化办

完成时限:xx年xx月底完成

5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企业厂内必须彻底实现雨污分流,分设雨污水收集管道,清楚标识厂内雨污管网,并向环保局、盐化办提供真实全面的雨污管网分布图建档备案。企业根据厂区面积大小建设雨水收集池,原则上占地面积小于50亩的企业,收集池容积不得小于50;占地面积大于50亩的企业,收集池容积不得小于00。雨水收集池要安装分流闸阀,初期雨水(大雨约5分钟)须进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期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达标外排,雨水排放口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并加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盐化办

完成时限:企业复产前

6推动基地污水公共管网改造升级。科学编制基地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分段实施基地公共污水网管铺设工程,逐步推进基地污水管网全面升级:聘请专业机构对基地现有公共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测、维修;聘请专业机构制定基地公共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实施方案,并逐步实施。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

完成时限:xx年xx月底制定规划并同步设施

7坚决堵毁基地废弃管网。要对原水泥排污管等管道的使用价值进行科学论证,坚决堵毁基地内废弃管网。同时在企业雨水管网、污水管道明管化改造完成后,及时堵毁企业原地下排污管、多余雨水排放口及其他废弃的管道,斩断企业的偷排途径,坚决杜绝偷排偷放行为的发生。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

完成时限:xx年xx月底

(三)大力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工程

8集中整治企业工艺废气污染。加快基地企业工艺废气吸收处理装置升级改造,加强对企业工艺废气的梳理排查,建立企业工艺废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机制,严格监控企业工艺废气吸收处理装置运行状况,有效控制基地企业工艺废气排放。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9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全面梳理排查基地企业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情况,集中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宏宇能源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并对现有老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

完成时限:xx年xx月底

(四)大力实施废渣治理工程

0加强固废危废管理。集中整治基地散货堆场、固废、煤灰等乱堆乱放现状,严禁在基地违规开挖、违规取土、违规乱建等行为,严控次生污染。突出废渣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按要求建立危废暂存库,设立相关标识,做好防护措施。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依法履行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应急预案及人员培训等制度,补充完善危废管理台账,如实上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及流向,严格执行危废转移备案申报制度。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安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五)大力推进绿化美化工程

升级改造企业厂容厂貌。全面整改基地现有企业环境“脏、乱、差”、绿化不达标等现状,企业厂区道路两侧及空闲地应全部进行绿化覆盖,企业厂区环境卫生明显提升。同时加强对新建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和绿化规划的审核把关,提高企业绿化美化水平。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项目服务单位

完成时限:xx年xx月底前

2积极推进基地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盐化基地公共绿地和安全防护绿地建设,持续推进基地植树造林,整体提升基地生态绿化,完善基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长效治理机制,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基地环境,加强基地生态环境建设。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部门:城管局、盐化办、林业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xx年xx月底

(六)大力实施能力建设提升工程

3提升审批把关能力。严格执行项目引进“三引三不引”(坚持引进实项目、好项目、大项目,坚决不引进高污染、成长性不好、贡献率不高的项目)原则和初步审核、考察论证、联审联批的“三步走”程序,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决要求先批后建、批建相符,严把项目准入关口。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盐化办、工信委、商务局、安监局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4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大力推动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更新升级检测仪器设备,配齐配全专业监测人员,增加苯胺、挥发酚等环境监测项目,完善基地在线监控平台、环保部门平台建设;改造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推进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统一管理、运行和维护,强化源头监测、过程监测,提升环境质量专业监测能力。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5增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按二级标准逐步配备环境监察装备,配齐配强执法监察队伍,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学习培训。在盐化基地组建环保分局,开展驻地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6提升分析预警能力。整合企业监控、执法监管、空气质量监测、水质自动监测、专线投诉、环境信访等数据资源,建立完善信息化、智能化的环境综合监管平台,提高环境质量数据分析、信息研判和预警监管的能力。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盐化办、气象局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7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阁山镇、观上镇、大桥街道分别组织工作组进驻盐化基地周边每个自然村,召开群众大会,将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委、市政府环境综合整治有关要求宣传到位,将群众有关诉求收集到位。针对盐化基地周边群众环保诉求,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部门单位抓好落实。聘请盐化基地周边自然村小组长为环保义务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反馈群众诉求。工业园区、盐化办要建立定期向周边群众听取意见的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第一时间向群众反馈。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阁山镇、观上镇、大桥街道、盐化办

完成时限:xx年xx月底启动、长期执行

8鼓励群众参与。以xx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发布通告,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盐化基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举报企业偷排行为实行重奖,凡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奖励十万元,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信访局、公安局、盐化办、投诉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市委、市政府成立高规格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推进基地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各部门单位、企业要有正确的认识,务必矢志不渝抓好环保工作,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新《环保法》、《大气十条》、《水十条》等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大力宣传基地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切实增强全市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三)从严要求,科学整改。市委、市政府对环保问题的态度是一贯且坚决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GDP一分不要,任何企业不得例外,各部门、单位要履职尽责、强化监管。同时整治工作在专家团队指导下科学展开,“一企一策”逐一整改到位。

(四)及时调度,从严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基地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基地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履责考核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07 17: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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