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扶贫搬迁方案

一、基本情况与贫困状况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62万元,人均产值9206元,其一产万元,二产22万元,三产38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99万。

全县深山区人口2万人,占总人口248%,全县贫困人口248万人。

二、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200年)》提出的“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抓落实”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集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多种有效安置方式,把移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移民“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三、搬迁对象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202年全县范围内的移民搬迁对象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初步确定了202的移民搬迁对象为9户55人。在移民搬迁对象确定上,优先考虑居住在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根据调查情况,明年将重点抓好、、、在、5个乡镇。具体为:镇村、村小组2户4人,镇村南边组32户02人,乡老村27户48人,在乡在组2户60人,镇村组36户64人。这些搬迁对象都属于深山区,居民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深山沟里,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无电无路、信息闭塞、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是这些贫困群众易地扶贫的主要原因。

四、安置方式

移民安置地必须是近路、近医院、近学校等交通方便、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

2实行有土安置的,无论是集安置还是分散安置,接纳地均要提供移民搬迁户所需的房屋宅基地,并调剂给移民户每人05亩以上耕地和一定数量的旱地、山场。

3实行无土安置的安置地,应以城区、县工业园区附近或乡镇集镇为主。

具体安置地:镇街安置2户4人,镇村安置32户02人,乡新村安置27户48人,在乡在圩场安置2户60人,镇村安置36户64人。

五、安置点建设项目

、住房建设。新建搬迁群众住宅9户,住房面积为9520平方米,户均80平方米,人平848平方米。

2、道路3公里,其四教村公里、乡新村公里、镇村公里。

3、供水工程:铺设供水管网8公里,其镇街公里、四教村2公里、乡新村2公里、在圩场公里、镇村2公里。

4、基本农田建设:新修农田00亩,其乡新村60亩、镇村40亩。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6236万元,其:住房5236万元、道路60万元、基本农田0万元、供水工程30万元。

资金筹措: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575万元,其余群众自筹。其国家补助资金:住房575万元,道路60万元,小型基本农田0万元,供水30万元。

七、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7月日至7月3日)

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由移民扶贫实施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的移民扶贫工作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移民扶贫工作。移民实施乡镇组织召开由乡镇干部和移民扶贫搬迁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移民扶贫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日至202年0月3日)

确定移民对象(20年8月日至0月3日)。县移民办会同移民扶贫实施乡镇对符合条件且自愿搬迁的群众进行实地审核,移民户填写移民搬迁申请书,乡镇政府与各移民户签订搬迁协议书,并填写好《县移民扶贫分户审批表》。

2实施移民搬迁(20年月日至202年0月3日)

()搬迁户选择建房地点后,逐户进行宅基地的勘界,并办理相关手续。

(2)对实行有土安置对象的耕地、山场进行划拨,并办理有关手续。

(3)集安置点的土地由乡镇统一规划,并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4)迁建房屋。移民户按统一规划设计要求提出各自的建房计划,按时建好房屋。有关乡镇组织好对其它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实施,并按时、按质、按量进行建设。县移民办按照移民户的建房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各移民户必须做到当年迁建、当年搬迁入住,移民搬迁完毕后,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年月日至2月3日)

、整理好易地扶贫搬迁资料。

2、乡镇进行自查验收。

3、县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全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八、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通过搬迁后,粮食每亩增产600公斤,每人按06亩计,600×2×06×32=2246(万元),年增收入2246万元,其它收入增收20万元。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可解决55人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55人的就学、就医、行路、用电等困难问题。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可保护原搬迁户的生态林,防止水土流失。

九、后续产业发展和配套保障政策措施

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县移民扶贫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后续发展。

山区移民到迁入地建房,每户可在自留山上采伐5立方米建房用材从原迁出地带出,林业部门免收各种税费。

2移民在迁入地建房,每户划拨80-00平方米的宅基地(其住房占地面积60-80平方米,附房和院套20-40平方米),占用耕地或荒地作宅基地,土管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其它部门免收一切费用。

3户籍管理部门要为山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方便,只收取工本费,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移民搬迁建房占用林地可免收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后续产业:、以加强农业产业为主,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投资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加强技业职业培训,通过职业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就业技能。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08 13: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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