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服务企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三个”的要求,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着力点,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和行动,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发展信心,推动企业积极良好地发展,促进全县经济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详细了解企业运行状况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推动企业发展;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使服务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确保企业在宽松的环境中发展生产,搞好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开展一次优化环境的专题调研活动。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人员,要根据实际,深入到纳税人当中去,本着“面对现实查问题,战胜自我探出路”的原则,开展一次优化发展环境专题调研,撰写一篇以“优化发展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调研文章。

(二)心系企业,开展“一挂四帮”活动。在全局副股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为纳税人“一挂四帮”活动。即:每个副股级以上干部至少挂一户帮扶联系企业,基层分局分局长至少挂一户帮扶联系企业和二户个体户,经常了解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征求纳税户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纳税户提供税收法律服务。做到“四帮”:帮助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提高核算能力;帮助纳税人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帮助纳税人学习掌握法律政策,提高经营决策能力;帮助纳税人出谋划策,提高纳税数额,要求年度内至少深入到挂点企业二次(4月底和9月底前各一次),为企业解决-2个实事,到企业的工作情况要有企业盖章认可的书面材料,交县局监察室备案,并据此列入绩效考核。

(三)坚持依法治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尊重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应享有的各项涉税权利,认真落实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保证公平竞争的纳税发展环境。

(四)推进公开办税,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在办税厅、稽查局和基层税务分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办税“十公开”,公开全部行政权力项目和运行过程,重点公开减免税审批权、行政许可的审批权、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主要通过新闻媒体、服务手册、地税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公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触摸屏和微机向纳税人直接公开,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纳税人交放心税、明白税。

(五)加强效能建设,深化纳税服务。建立起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软实力”。努力开通2366纳税服务热线,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纳税服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岗位服务职责,实现科学化管税。

(六)坚持从严治队,科学带队,提高全员行政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税务系统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五禁规定”,监督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确保全体地税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同时,实行科学化、精细化、法制化管理,加强岗位练兵,学历教育,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地税部门的执政执法能力。

(七)真诚接受监督,努力建设“诚信地税”。进一步扩大接受监督的途径和形式,广开言路,广纳谏言。继续定期走访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卡,设置举报箱、行风热线,诚恳接受质询,切实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接”。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努力取信于社会,取信于纳税人。

四、实施步骤

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启动阶段(4月上旬)。印发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县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氛围。

(二)走访调研阶段(4月中旬—下旬)。各单位积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企业存在的困难、建议和意见,并按要求撰写一篇以“优化发展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调研文章。

(三)办理落实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上旬)。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到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办理;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限,按时办理;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给企业一个满意的解释和答复。属于一个部门办理的事项,承办部门要迅速办理;属于几个部门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要牵好头,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办部门提请县局分管领导协调。各承办部门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企业、带队领导和县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县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和承办部门、企业加强沟通,随时掌握各承办部门的办理进度,及时催办、督办,保证办理效果。

(四)回访反馈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各单位要对企业逐户上门回访,核实具体事项办理情况,听取企业对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的反映和对部门服务的意见。县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明查暗访、座谈调查等形式对回访反馈情况进行抽查,对企业不满意的事项,要再交办、再落实,做到“四不放过”,即: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没有明显转变的不放过,突出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放过,企业不满意的不放过,各单位没有认真总结和落实整改措施的不放过,确保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服务企业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表彰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活动中表现差的单位和个人。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是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要从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监察室。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各自活动的组织协调,建立工作联系汇报制度,在6月28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和总结交县局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督查和汇总。

(三)客观考核,严格奖惩。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结束后,要对工作力度大、企业满意度高、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08 13:24:10
上一篇:村镇环保整顿评选活动方案
下一篇:区委农产品质保比赛活动方案
网友评论《地税局服务企业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