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违法建设巡控拆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

成立3个巡控组(其中一个夜间巡控组)

2成立2个拆违中队

3成立巡控拆协调办公室

(二)人员组成

指定20名工作人员,成立3个巡控组,其中分为城南片、城区片及夜间巡控组,各片(组)分别指定名负责人(夜间巡控组每天安排两名民警随队巡查)。

2指定30名工作人员,成立2个拆违中队,分别由和负责,在大队的统一调度下,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3指定5名工作人员,成立监察与后勤保障办公室,由、负责数据传送和巡控拆衔接工作,负责现场录像,由一名指定人员负责信访投诉衔接办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相关职责

(一)巡控人员职责

巡控人员对所巡控片区实行包片责任制。

2巡控人员对所辖片区每天不得少于两次全面巡控,对重点地块每天不得少于三次全面巡控。夜间巡控除外。

3发现有违法违章现象,巡控人员应现场拍照取证,制止并告知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下发相关文书,上传违章图片。同时和拆违中队联系说明现场情况。

4在上班和巡控过程中巡控人员必须开通城管通记录巡控路线。

5巡控人员在巡控新发生违建的同时,应对已经上报的违章户进行动态观察控制,已经拆除的进行监控,未拆除的与拆违中队及时联系进行拆除。

6夜间巡控时间为晚六点至次日凌晨四点,夜间巡控中队在巡控过程中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当场作出处理,于次日及时上报做好巡控衔接,并通知拆违中队。

7巡控人员每天都应做好巡查控制笔记,并对每处违建的违章程度和家庭情况进行了解登记。

(二)拆违人员职责

拆违人员接到拆违通知后由所辖片区中队长立即组织拆除工作

2拆违中队接到拆违通知后,由拆违中队长联系派出所,督查科,(城南片区联系新南村联防队),按照标准进行拆违。

3拆违人员在拆违过程中应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工具,并安排两名以上现场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观察,如有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所有现场人员。

4录像人员做好现场录像工作,并负责现场安全提示工作。

5拆违中队长做好拆除笔记,包括拆除情况,当事人家庭情况,以及不能及时拆除或无法按标准拆除的实际原因。

6因工作需要加班,雇佣拆违工人等情况,应由中队长向大队提出申请,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后勤人员职责

负责数据传输人员应及时做好数据传输工作。同时做好电话通知巡控人员和拆违中队,简要说明情况,每次传输和通知过程不得超出0分钟。

2负责录像人做好现场录像工作,同时做好安全隐患的防护工作。

3后勤人员做好信访接待和衔接办理回复工作,加班工作餐的安排,节假日加班人员安排统计和上报工作,防暑降温,饮水,等后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巡控工作要求

巡控人员每天按照巡控职责进行巡控工作。

2巡控中,违章建筑墙体在米以下为巡控发现及时。墙体5米以下为巡控发现不及时,墙平口为巡控失误,浇顶、漏查瞒报的,为巡控重大失误。

3巡控人员发现有违章迹象的,如采购建筑材料,准备建筑场地等,应当做好详细记录,作为重点防控对象,进行严密监控,同时通知夜间中队做好防控衔接工作。否则视为漏查行为。

4夜间巡控人员,发现有违法违章现象时应及时做出制止,暂扣作业工具,告知当事人违法,违章事实,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做好巡控笔记以及时于次日巡,控,拆方面衔接工作。否则视为漏查。

(二)拆除工作要求

拆除中队必须按照督察考核要求进行拆除。

2发现及时和新发现的违法建筑,必须优先拆除,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拆除到位的,并超出四日的以书面材料上报大队,以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3在拆违过程中,如出现导致当场拆除或完全拆除作业无法继续的各种原因的,由拆违中队进行调查了解后及时上报,由鉴定组进行风险评估后视情作出强拆或者缓拆决定,并实施结案。

四、奖惩措施

(一)巡控违奖惩办法

巡控人员发现违法建设米以下且当场拆除的,经考核合格,每户奖励300元;

2米以上,墙平口以下的发现及时并能及时拆除的,经考核合格,每户奖励00元;墙平口当日巡查未发现的,每户罚款300元;浇顶当日巡查未发现的,每户罚款000元。

3巡控违人员巡控不到位,经社会举报且核实的,相应的人员停薪停班一个月。

4夜间巡控违人员发现违法建设且能够现场拆除的,每户奖励500元;能够现场控制的,每户奖励200元,配合民警参与分配。

5巡控违中队全年巡控无一例建成的,奖励每名巡控违队员2000元。

(二)拆违奖惩办法

拆违中队每拆除一户,经考核合格后,每户奖励300元。

2连续两个月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每户罚款000元,三个月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每户罚款3000元,连续四个月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拆违中队全年拆除考核合格率达到00%的,奖励中队3万元。

(三)国庆节、春节期间拆除违法建设每户加奖00元。

(四)通过不正当渠道放建的,经举报查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至0000元,被举报查实的放建人员停班停薪3个月,并交纪检部门进行查处。

(五)巡查考核奖每人每月00元,拆违考核奖每人每月200元。

(六)社会举报违法建设,经查实的,每户奖励举报人200元。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14 22: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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