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市城建局《关于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8月中旬至9月中旬对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3日-8日):各部门对照《关于印发<在全省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集中查处工程建设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t;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从严处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组织全面自查。204年5月报送的违纪违法及投诉材料未结案的案件及未办理的完成的投诉,要尽快予以办理,不能尽快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对5月以来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线索、行为、案件加快办理速度,事实核准的要及时移交纪律监察部门,将相应的防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政策法规、意见办法、规章制度汇总后形成《自查情况报告》,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后汇总,统一报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负责对所管辖部门及人员召开专题督查会议,将所属部门《自查情况报告》汇总后一并报市局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8月9日-25日):县局组织局相关职能股室、单位依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报告》,对各部门违纪违法及投诉的处理情况、政策法规、意见办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查单位。

(三)整改阶段(8月26日-9月5日):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局相关职能股室、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9月5日前,各部门形成专项书面报告,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后汇总至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一)查工作台账。主要检查前期报送及新增的违法违纪及投诉情况是否处理到位,是否建立台账。

(二)查制度原件。主要检查各部门汇报材料中涉及的各类政策法规、意见办法、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查整改成效。主要检查现有的机制制度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已见成效。

三、检查对象

局属各职能股室(站)、房管局、城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建管股、城建股、村建股、规划股、质(安)监站、燃气办、招标办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招标办),招标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承担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履行整改任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自查阶段,深入一线,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在检查阶段,积极配合,提供第一手资料,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确定牵头单位。县城建局负责对房管、城管等部门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进行牵头,并做到“三同步”,即整改方案同步、整改时限同步、工作要求同步。

(三)提高检查时效。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整改工作推动不力甚至虚报、谎报整改情况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03 17: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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