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创建文明城市指导方案

203年是创建第三届省级文明城市验收年,目前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已处于推荐阶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县创建办《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安排部署,紧紧抓住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巩固成果、重点突破、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的原则,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力争营造清洁、整齐、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为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应有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新实效,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在创建过程中的全面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三、任务分解

(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升县城区三大秩序管控和维护标准。

(二)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上下班高峰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主干道、商业核心区、公园周边、菜市场周边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管控和维护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适度提高处罚频率,继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原则。

五、措施保障

(一)广泛宣传发动,提搞全民参与意识。全局干部职工在创建期间,要全民参与,每个人就是一个宣传员、一个监督员,利用工作和休息契机,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动员企事业单位、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联系,及时宣传报道我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和事,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辖区管理,分片包干”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各执法中队包片负责,队员定点落实,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办公室、督查室、服务中心、政策法规股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三)加强信息采集,及时会诊难题。各执法中队对城市管理工作实行日报制,每天下班前,各中队负责人当面或电话向局办公室汇报当天环境整治情况、存在问题,有局办公室将情况及时汇总,对于创建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领导小组要坚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确保创建的顺利推进。

(四)逗硬考核,严格奖惩。严格执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考核办法》,凡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奖励。凡因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将按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处罚、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03 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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