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秩序清理方案

各村委会:

根据《县城市交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辖区内农民在城区从事机动三轮车营运业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城市交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理配置城市道路交通运力、优化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结构、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指导、酌情处置,依法管理,全面整治,有情操作、确保稳定”的原则,从200年2月3日起至20年2月5日止,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依法报废到期机动三轮车、取缔各类车辆非法客运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科学安排公交车运营线路、有效加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规范启动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加快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投资创业环境改善提升、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具体措施

机动三轮车依法报废退市。对使用年限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报废期限仍从事载客运营的机动三轮车,无论是否办理牌照,无论是非残疾人车还是残疾人车,一律依法强制报废并有序退出城区客运市场。按照“鉴于历史、正规现实,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甄别对象、分类安置”的原则,对按规定时限主动办理机动三轮车回收报废手续的车主,采取补助、补偿、奖励及配套政策措施予以妥善安置:

、每报废辆机动三轮车,给予车主3000元补助金。

2、自主择业和县劳动力转移中心推荐就业的,给予非残疾人车车主每人2000元补偿金、符合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车主身份的每人3000元补偿金(非残疾人或办理假残疾证运营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按每人2000元补偿)。

3、鼓励机动三轮车车主依法依规办理车辆回收报废手续,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对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以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按规定时限内主动办理机动三轮车回收报废手续的车主,给予每人000元奖励金,自主择业的再给予每人000元奖励金;否则,不予享受报废车辆补助金、自主择业补偿金两项奖励金,不得享受上述所有配套安置政策,所属车辆依法强制报废。

4、对原符合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车主身份的,根据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t;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统一车型自行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予以6年过渡期的置换安置,6年过渡期满后所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用于代步。置换安置人员须作出承诺:①在过渡期内,不买卖、转让、出租营运机动车等变相方式转移经营行为,如确需转移经营行为,须经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同意。②过渡期满,自愿退出客运经营活动。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安置的车主不予享受3000元报废机动三轮车补助金及000元奖励金、3000元自主择业补偿金及000元奖励金。

5、对报废机动三轮车车主中的城市再就业人员、失地农民,可按统一车型自行购置人力客运三轮车予以置换安置(城区现有230辆,原则上按300量总量控制)。购置人力客运三轮车置换安置的不予享受非残疾人车车主2000元、残疾人车车主3000元自主择业补偿金及000元奖励金。

6、取得出租车经营权的出租车公司所有服务类和租车经营类岗位,优先保证给机动三轮车车主选择就业;出租车公司也可与报废机动三轮车车主协议其它安置方式,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报废机动三轮车车主得到全部妥善安置。由出租车公司安置就业的报废机动三轮车车主不予享受2000元自主择业补偿金及000元奖励金。

7、有参与出租车经营意愿的报废机动三轮车车主,必须联合成立股份制出租车公司,根据具体人数,按一定比例许可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投入运营。参与出租车公司经营的报废机动三轮车车主不予享受2000元自主择业补偿金及000元奖励金。

8、自主创办企业和从事其它服务行业的报废机动三轮车车主,有关部门按政策予以费用减免和政策优惠;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和有关村委会纳入城乡低保家庭统筹安排,其子女在本县就学的按低保家庭政策予以学杂费减免和补助。

9、为充分照顾春节期间部分车主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对自主择业的车主,从其机动三轮车报废之日起至20年农历正月十五日止,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补助;对出租车公司安置就业的车主,从其机动车报废之日起至正式上岗之日止,由出租车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费,并承担由企业缴交的养老金。

具体要求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为加强城区机动三轮车依法报废和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仙阳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建武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部署安排集中开展依法报废到期机动三轮车,取缔各类车辆依法载客营运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2、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县、镇确定的依法报废机动三轮车车主的名单,我镇划分八个片实行分工负责,挂村领导为责任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为责任人(名单附后)落实包干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包村、包户、包人、包车、包稳的“五包”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包干涉及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涉及人员和社会各界正确理解、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共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3、加强宣传教育。采取下发通知、张贴通告、印发宣传册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引导机动三轮车经营业主主动办理到期车辆回收报废手续,各类车辆自觉停止违法载客行为,广大市民拒绝乘违法载客车辆,齐心协力做好城市交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

4、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措施,不搞“一刀切”,特别是对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要用足用活各方面政策,通过增设公益性岗位、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援助、生活救济等多种渠道搞好涉及人员的安置救助工作。

5、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包村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五包”措施,特别要做好少数报废机动车业主,思想不通、无理取闹、伺机上访、闹访的思想教育工作,维护专项整治行动大局稳定。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扎实、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事件或损失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参与非法载客经营或蛊惑煽动闹事的,一律依法查处。

6、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包村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要服从镇政府和县城市交通秩序治理整顿专门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调联席议事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妥善予以解决,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03 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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