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翻身仗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通过真抓实干、破解难题、开拓创新,促使全区市容环境快速改变,城市形象显著提升,打好城市管理翻身仗,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和维护整洁、规范、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实现城管工作在全市主城区“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为创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3年7月-9月);

第二阶段:长效管理阶段(203年0月-2月)。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促使城市面貌快速改变。

以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为工作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突出治路、突出治乱、突出环卫保洁,集中力量,通过全方位连续不断的综合整治,促使市容环境快速改观。

、整治市容秩序。加大对辖区内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集中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夜市烧烤、停洗车场、门头字号(户外广告)、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的问题。加大便民疏导点建设力度,疏堵结合,有效疏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缓解城市管理压力。(各专项整治方案附后)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环卫保洁。在深入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全覆盖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提高保洁质量。加大区域清扫保洁力度,清理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花坛树穴,严厉查处随意倾倒、抛撒垃圾行为;加大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加强管理,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在市中心区主要道路解放北路、民主北路、牌楼商业街周边率先实施人行道冲刷试点工作,打造全市的亮点。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相关保洁公司

3、打造示范道路。一是全力打造省级示范路。严格对照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考核标准,加大民主北路、中山北路整治力度,确保把这两条道路打造成为精品管理道路。二是利用30天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整治复兴北路,把复兴北路打造成全区“严管街”样板,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提升其它道路综合管理水平。通过集中整治,使复兴北路达到:()无占道摊点、店外经营,无落地广告牌(灯箱)、无马路市场(摊点群);(2)道路两侧及各类设施上无乱扯乱挂、乱堆乱放;(3)沿街外墙立面、门(橱)窗无乱贴、乱涂、乱画;(4)规范保洁,定时清扫,做到六净八无。(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石净、树根净、电线杆根净、墙根净;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杂物、无碎纸皮核、无明显痰迹和浮土、无污水脏物、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无抛撒滴漏)。复兴北路整治涉及丰财、环城、琵琶三个街道办事处,全区其余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拿出一条较差道路集中进行整治,其中黄楼办事处整治大马路,铜沛办事处整治黄河北路,牌楼办事处整治中山北路牌楼段,九里办事处整治襄王路。到月底,由区城管办组织统一验收,凡是能够达到市级示范路标准的,在年底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总成绩中加5分,反之则扣5分。三是总结经验复兴北路综合整治经验,203年底前完成二环北路、解放北路两条道路的整治工作。二环北路同步进行沿街外立面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4、扎实开展幸福家园与市容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建幸福家园小区的范围,集中抓好小区环境卫生、违章搭建、乱停乱放、破墙开店等违规现象的查处,努力打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积极推动市容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按照物业管理、准物业和社区管理小区分类进行排查,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分别确定0个物业小区、0个准物业小区、0个社区管理小区参加创建。重点在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治安防护、设施配套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居民小区管理上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机制建设,落实长效管理。

积极构建符合城管实际情况的体制、机制,大力探索科学管理城市的思路和方法,破解难题,增强活力,力求实效。

、进一步完善“大城管”体制机制。借助“大城管”平台优势,积极协调统筹,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建立“大城管”工作例会制度,区城管委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报至区城管办汇总,区城管办每月0日对汇总问题进行疏理,提交区城管委领导。区城管委领导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每月5日左右召开“大城管”工作例会,集中协调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难题,解决各类推诿扯皮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

2、深入推行街长、片长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抓好对街长、片长的考核,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促使城市管理工作朝着精细化、长效化方向发展。一是细分网格责任区,按标准配备片长、街长,明确街、片长工作职责,签订岗位管理责任状,实行“问责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路段(区域)管理效果差、群众满意率低的责任人进行问责,特别是对出现新增违法建设、破墙开店、乱上门头、毁绿占绿等突出违章现象,街片长、路段长不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的,出现一起就对责任人作待岗处理。二是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全区统一街、片长巡查记录格式,要求街、片长每天详细记录工作情况。街、片长有责任对巡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直接进行处理,对难以处理的问题,上报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凡因居民小区物业撤出,垃圾无人清运,导致群众投诉、媒体曝光,而相关分片长未能及时报告的,对分片长作待岗处理。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行街、片长绩效考核办法,通过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兑现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予以处罚。为确保奖惩到位,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利用个月的时间,重新调整城市管理街、片长,按照标准确保人员到位,在人员的配备上,不搞统一标准,每条道路、每个片区需要多少人员能管理到位,就要配备多少管理人员,并要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四是街片长必须专职化。建议所有分片长不能由社委会主任兼职,必须安排专门的分片长负责城市管理工作。五是机动队要确保独立设置。每个街道办事处必须配备一支不少于0人机动队,确保遇到各类突发问题、需要集中力量整治的问题,能够有充足的人员来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完善数字化城管机制。一是强化问题督办和信息反馈。区数字化城管中心每天向区分管领导、城管办报送数字化案件日报表,分析各单位处置、结案情况,并将分析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办事处和相关职能局,督促其及时整改,提高结案率,确保全区数字化案件结案率在年底考核中位列全市第一。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对街道办事处每月数字化结案率低于90%的,扣除该办事处全体城管人员当月特岗津贴,对区职能部门每月数字化结案率低于90%的,要求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对全年在全市25个办事处排名进入前3名的办事处各奖励5万元,对全年全区排名前3名的办事处(部门)各奖励万元。

责任单位:区数字化城管中心

4、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确立“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管理模式,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社区、街道、区职能局三级控违、拆违职责。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片长、街长及其它巡查人员按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对于巡查不到位或者巡查发现不上报,造成新增违法建设处的,扣除该路段(区域)责任人全额执法津贴,并对责任人作待岗处理。二是规范信息上报。巡查人员按照统一格式(时间、地点、处数、面积、违建结构性质、制止过程)每天上报巡查信息,各街道办事处每天将辖区巡查情况汇总报至区城管局,区城管局每周汇总一次报区城管办,区城管办每半月通报一次全区违建巡查、新增、拆除以及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同时报区主要领导。三是加强属地管理,完善防控体系。按照违法建设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对辖区内的控违、拆违工作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主任是辖区内控违、拆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是控违、拆违工作直接责任人。当月发现处新增违建为黄色预警;当月发现2处以上新增违建为红色预警,涉及街道办事处做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办事处年度控违工作不力的,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提拔重用。四是实行控违保证金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向区政府交纳0万元(牌楼商业街区交纳2万元)控违、拆违责任保证金,由区城管局按月度控违、拆违实绩上报区城管办进行考核扣除。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5、创新实行车辆停放市场化管理机制。积极借鉴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经验,对全区部分主干道试点委托路段保洁公司招聘-2名非机动车摆放管理员,专职负责非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人员由保洁公司管理考核,以解决车辆无序停放问题。借助全市停车场泊位管理办法,在我区设置450处收费停车泊位、80处免费停车泊位,安排专人划线管理,并积极与交巡警部门联系,对乱停放的机动车辆及时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处

6、建立全区城市管理问题曝光机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设置城市管理问题曝光栏,对全区城市管理脏乱差问题、市、区领导批示,以及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仍未落实的问题进行曝光。对全区城市管理问题的曝光,由区城管办结合日常考核和督查,定期对责任单位(部门)进行曝光,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责任人,为曝光问题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

7、建立重大活动保障机制。制定重大活动保障预案,摸排线路、点位,明确市容秩序、卫生保洁、车辆停放等管理标准,精心组织,分解任务,周密安排,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城管工作纵深发展。

、建立中队长、执法队员轮岗、待岗机制。遵循人员合理流动的原则,定期对执法中队长、执法队员实行轮岗制度,切实优化人员结构,形成最佳组合,提高工作效率。各执法中队中队长原则上在一个中队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及时进行轮岗调整。各城管中队长的选任,采取竟聘上岗的办法,择优录用,切实使在岗不尽责的人产生危机感。各执法中队每年要确保20%的人员实现岗位流动,并建立淘汰机制。严格落实执法队员待岗制度,对工作能力低,难以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作风散漫,工作纪律松弛,不服从领导分配,不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的队员要作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三个月,待岗期内,由执法中队统一安排学习或充实到环卫保洁人员当中,发放基本生活费。待岗期满,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对确实不胜任城市管理工作,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通过严格的考核,每年按照2%的比例,淘汰一部分不称职人员。

2、积极对标找差,扎实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狠抓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要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使城管人员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只有在强烈责任心的引导下,才能克服困难、勇于担当,才能敬业、勤业,城市管理工作才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标准。针对一些城管人员业务不熟,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不多的问题,要深入开展岗位培训活动,积极组织大练兵和管理标兵创争活动,比谁的管理行为更规范,比谁的难题解决更彻底,通过执法实践精通业务、提升能力。三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明纪律到位。要整顿队容风纪,改善执法形象。要强化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刚性约束,对违法乱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强化工作效能,实行限时督办制。充分发挥区城管办的考核督办职能,对领导交办、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管理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卡,限时处理。如责任单位在要求时限内未处理,责任单位要以书面形式上报考核督组说明原因,凡应作为而不作为的,严肃追究有关城管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城市管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五是狠抓检查考核,确保奖惩到位。严格兑现《区街长、片长考核办法》及其它工作督查办法,依据考核情况对相关人员落实奖惩,切实调动城管人员工作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投入,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保障。

、设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预拨00万元,设置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定点街道办事处创建、便民疏导点设置等,通过资金配套、以奖代补等有效方式,调动街道办事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区城市管理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2、核拨环卫设施维修、车辆购置经费。

()维修拉臂式垃圾箱体。全区现有00座拉臂式垃圾箱体,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和损坏,初步核算维修经费计7万元。

(2)购置环卫应急抢修车辆(小型客货)辆。主要用于非物业小区内的窨井盖(化粪池)盖板更换、垃圾中转站故障抢修、各类环卫应急保障。预计0万元。

(3)更换环卫检查车辆2辆。目前2辆环卫检查车磨损严重,已近报废年限,无法满足当前的环卫检查工作要求。预计0万元。

(4)购置5T自卸车两辆。目前区环卫处仅有两台车辆清理全区的建筑垃圾,这两辆车均是2007年购置,因车况问题已无法满足需要,拟购置2台5T自卸车,预计资金30万元。

3、重新调整特岗津贴。市政府已同意市城管局特岗津贴由原来的350元调整为480元,建议我区重新核实人员,按照市城管局每人每月480元的标准发放,从6月开始执行。

4、招聘协管人员,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根据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城市管理实际需要,充实城市管理人员,建议所招聘人员工资按:的比例,由区政府给街道办事处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保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强化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想实招、下狠劲,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点,责任落实到人。责任部门要牵好头,负总责,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全区城管系统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天在一线的时间不能少于3个小时,分管领导不能少于4个小时,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每天在一线的时间不能少于2个小时,分管领导不能少于5个小时(对在一线工作情况,要备有相关记录本,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情况,整改情况)。各相关部门、街道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在工作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下大力气扭转被动局面,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打赢城市管理翻身仗。

(二)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按照“三级督察、属地管理、条块负责”的原则,由区城管办对全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对城市管理重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区城管局对日常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区城管办日常督查情况每周汇总报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办专项工作督办情况直报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治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进行警告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构建监督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大考核、监督、问责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城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城管执法活动,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对于各类城管事件,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问责,对于处置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等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出现重大问题,在单位评先、个人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违纪的,按照规定程序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14 22: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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