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廉网络管理制度

乡镇农廉网络管理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
为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信息,推进农廉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嘉峰镇阳光农廉网络信息公开要按照中央、省、市、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嘉峰镇阳光农廉网络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公开。
第二条信息公开主体为镇农廉服务中心、村农廉服务室。
第三条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年度公开、季度公开和随时公开。
第四条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开、谁存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审核。
镇公开资料由分管领导初审签字,镇党委书记、镇长根据党政分工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录入员负责录入公开。
村级公开资料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镇分管领导审核,由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统一录入公开。
第五条各村、各单位增加或出现涉农新政策、新项目应及时予以公开。
第六条涉密和内部公开的资料不得进行网上公开,政策法规、惠农政策的公开不需要审核,可直接网上公开。
第七条在公开资料报送审核中,因审核把关不严、擅自更改网络信息等失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党政领导干部视频约谈制度
为了及时、高效、有序地答复解决农民群众咨询投诉反映的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访中心负责接待群众咨询投诉,收集整理群众咨询投诉的有关事项和问题,并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
第二条对群众的诉求,工作人员要通过网络平台及时给予回应,能够答复的及时给予答复,不能及时给予答复或群众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进入视频约谈程序。
第三条与群众视频约谈,一般问题由各站所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负责对话。对于重要复杂问题由党委书记、镇长确定时间进行约谈,并要严格信守约定。特殊原因需更改约谈时间的,最多只能更改约谈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周。
第四条约谈受理单位要做好约谈的文字记录和视频资料的存档工作。
3咨询投诉回访制度
第一条咨询投诉分为群众对政策的咨询和对涉农站所的投诉。内容包括:对惠农政策,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的咨询和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违法乱纪行为的投诉等。
第二条咨询受理单位为镇便民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单位为县农廉网监管中心。
第三条咨询投诉的方式主要有:视频互动、QQ平台、来信来访、咨询平台、投诉平台、热线电话、网上举报等。
第四条对于群众的咨询投诉要由专人负责接待、登记、转办、回访。杜绝受而不理,记而不清,问而不答现象。
第五条对群众的咨询,工作人员要及时给予回应,答复要准确、明了。不能及时给予答复或群众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进入视频约谈程序。
第六条无正当理由,对来访群众推诿或拒不接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网上公开制度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公开行为,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月定期将本月发生的财务事项送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报账。
第二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原则上在下月将各村报审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同时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将相关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第三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县有关部门。
第四条对于村级大额资产变动、重大资源经营等情况,严格按照“52”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并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及时报县农经局备案。
第五条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及时对村级“三资”重大变动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纠正,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网上公开制度
为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网上公开行为,充分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应当按“52”决策程序要求,由村支部提议、两委商议、镇党委审核、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形成后2日内,应当将村级重大事项实施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内向村民公示,群众无异议报送镇党委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第二条镇党政联席会议要及时对村级重大事项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当及时在农廉网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开。
第三条村级小型工程,资产、资源处置及承发包等项目,需要招投标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阳光农廉网上进行公开,满7日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招投标结束后由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在2日内将招投标情况在阳光农廉网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开。
第四条村级重大事项实施结束后,应当在两周内将实施结果在农廉网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开。
第五条对村级重大事项公开工作中,故意拖延、弄虚作假,不能按规定及时进行公开的,要责令进行整改。
6网上办事制度
第一条网上办事是群众通过网络审批系统,将所需办理事项实现在网上办理的过程。
第二条网上办事实行村级便民服务点集中代理,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县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审批、县农廉网络监管中心跟踪督办的模式。
第三条行政审批单位要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审批程序、审批事项所需的材料及公文格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审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第四条群众可通过村级农廉服务室将所要办理事项的相关资料上传至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便民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便民服务大厅按照程序对资料审核。
第五条县镇服务窗口审核审批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人材料给予审阅,对审核合格的事项,转入办理程序,并告知办理时间;对材料不齐全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对审核不合格的事项,要及时给予答复。

7群众咨询梳理分析制度
为加强对群众咨询情况的定期研究和分析,综合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给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群众咨询的统计汇总、梳理分析是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督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认真统计汇总、仔细梳理分析、及时准确上报。
第二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的主要内容为群众咨询的人数、事项类型、答复解决满意度、特点及产生原因,反映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值得重视的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第三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按季度定期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统计和分析。
第四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应做到准确、及时、严谨。
第五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可采用典型分析、定性分析、定向分析、定量分析、对比分析的方法,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必要时涉农站所要派专门人员深入调研,并写出调查报告。
8自查自纠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解决阳光农廉网相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阳光农廉网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阳光农廉网工作相关单位,要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
第二条自查自纠内容主要包括:公开资料是否按时报送、认真审核、及时上网;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是否热情接待、认真答复、扎实解决;群众反映本部门有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问题是否改正到位。
第三条要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发现问题、自查自纠。
第四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归类,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自查自纠过程查找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五条坚持自纠与他纠相结合,对于群众直接反映和上级批转给本单位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
第六条自查自纠中涉及的问题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纠正、整改的,一经发现,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9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阳光农廉网正常运行及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计算机设备使用规定
(一)每台机器必须设置登陆密码。
(二)下班时关闭个人负责的电脑及相关设备电源。
(三)不准开拆机器、损坏机器封条及擦掉设备编号。
(四)不准私自增减机器内的硬件。
(五)不准私自修改机器的配置信息(IPF地址等)。
(六)增加任何软件,均须服务大厅同意,否则对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七)上班时间不允许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等同工作无关的操作。
(八)外来信息源必须先杀病毒,否则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网络使用管理
(一)设置用户口令,以防止非法用户对非授权数据的访问,规定用户的访问权,防止非授权用户对文件的使用和修改等。
(二)对需传输的数据文件进行加密,以防止重要信息从通讯网络中泄出。
(三)加强对外来数据的安全检查,以防病毒等对网络系统的破坏。
(四)经常对网络的通讯链进行维护检查,以防线路和各设备因故障而影响网络的正常使用。
(五)对系统软件和关键文件,重要数据进行定期或即时备份,并妥善保管。
0计算机操作员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农廉网络的安全运行,规范操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操作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操作员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工作结束后按操作规程关机。临时离岗必须退出应用系统。  
第三条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应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报告,并如实做好现场记录以利维护,不可强行操作,以免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第四条操作员必须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办理各项业务,不得越权操作。操作员注册密码只限本人使用,相互保密,定期更新。发现泄密,要立即修改和报告。
第五条操作员应爱护计算机设备,并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卸、安装和外借。
第六条操作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操作员要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第七条操作员未经许可,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第八条操作员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不得浏览不良网站或从不良网站获取信息。
第九条操作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十条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中心网络管理员处理
农廉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制度
为全面推进农廉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对象:各村和各涉农站所。
第二条考核内容:
(一)组织建设情况;
(二)阵地建设情况。包括农廉网服务机构的场地、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电脑、耳麦、摄像头等硬件配置情况等;
(三)网上公开资料管理。包括入网资料的审核、入网公开纸质资料分类、归档、保管、备案情况;
(四)群众查询、诉求、网络沟通等登记梳理汇总情况;
(五)各项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六)农廉网推进、普及情况;
(七)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第三条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农廉网的考核,列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编辑:杰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18 10: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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