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工作措施


信访维稳工作措施,每个政府的官员都会十分注重信访维稳工作,而信访维稳工作又都是十分敏感的,一个举措失当就很有可能引起轩然大波,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政府官员在进行信访维稳工作的时候,措施一定要恰当,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一篇信访维稳工作措施,全文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信访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四、信访人应到有关机关设立的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市党政机关门前设立非访区域,信访人不得在非访区域内进行信访活动。任何在非访区内进行的信访行为将一律视为非正常上访。

六、到市党政机关门前反应信访诉求的信访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分流,到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反应诉求。

七、多人反应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八、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九、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以及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上访的,由信访、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处理。

十、信访人在上访过程中,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二)不得采取封门、堵路、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其他方法,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三)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占公路、铁路、城镇街道,设置路障,拦截车辆和行人,阻断交通,强行通过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区域;

(四)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以上访为由要挟敲诈勒索、借机敛财;

(五)不得侮辱、威胁、殴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六)不得毁损公私财物,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进入国家机关和接待场所;

(七)不得组织、策划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者多人上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

(八)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九)不得阻挠其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

(十)不得以信访为由扰乱社会信访秩序;

十一、信访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教育无效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制止、劝离、命令解散,经劝阻无效的,强行驱散或带离现场依法处理。

十二、对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司法机关坚决依法处理;对违法上访的策划者、组织者、串联者和幕后指使者,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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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12 14: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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