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活动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局党组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全省、全市最优发展环境县的目标,坚持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入手,以转变交通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认真解决影响和妨碍发展环境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包容大气的人文环境,为加快建设“三个远安”、推进我县交通运输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本活动从**年*月中旬开始,*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推进。
  (一)学习动员阶段。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本单位开展“发展环境年”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工作方案于*月底前报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的报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等内容,同时,要围绕以“我是谁、为了谁、服务谁”为主题,组织开展“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环境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局属各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调查等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和干部职工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政令不畅、执行政策“打折扣”、“中梗阻”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缺乏担当,遇事畏难怕艰、推诿扯皮,权力部门化、利益部门化等问题;是否存在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工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敢闯敢试精神等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驰,自由散漫,奢侈浪费现象严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组织撰写剖析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自我剖析,找准问题症结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写出个人剖析材料。单位和个人的剖析材料要利用单位内部网页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开承诺阶段。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从工作职能出发,重点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服务承诺。同时,要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和一般干部进行分层承诺,领导班子要围绕创新工作亮点、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执政能力、加强自身建设、破解发展难题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一般干部要围绕提升素质、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要求公开承诺事项必须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并通过单位公开栏、内部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公开承诺、履行承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凡公开承诺不到位、践诺履诺事项未落实的,一律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承诺、顶风违规违纪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整改提高阶段。局属各单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具体意见,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时限和责任。各单位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局纪检监察室。整改过程要采取“领导挂帅、专班负责、台账管理、结果公开”的方式,逐条逐项加以整改落实,并在整改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优化交通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推动优化交通发展环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对于一般性问题要即改即办;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人力、物力及时整改到位;对因体制机制原因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并做好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解释工作。同时,整改结果要以一定形式向群众和服务对象通报反馈。要求各单位必须在*月底以前完成2件以上有一定影响的整改事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一般党员干部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提出改进措施,并分别写出自查整改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报告要及时上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查。
  (五)检查评议阶段。局纪检监察将加大督办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组建督查专班,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重点检查活动任务是否落实、机关作风是否改进、工作效能是否提高、服务质效是否明显。对突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检验活动成效,我局将采取单位自评、集中测评等形式,深入开展发展交通环境“两评”活动(即:评选服务发展的先进单位和标兵岗位、评出服务发展的最差单位和最差岗位)。一是单位自评。依据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等方面表现,组织各单位通过内部测评的形式,评选出服务发展标兵岗位和最差岗位初步人选,然后上报局纪检监察室进行综合评定;二是集中测评。由局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邀请部分“两代表、委员”、群众代表、交通运输企业业主、交通运输经营者等对象参加,召开民主测评大会,集中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以现场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根据得票情况,按一定比例,评选出服务发展的先进单位和最差单位,并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发文公开通报,作为年终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局属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抓手,是加快“三个远安”建设、推进交通运输科学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好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系形象”和“企业最大、发展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上下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运输系统“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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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杨春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詹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和考核等具体事宜。局属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主抓、专班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方法步骤,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办检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三)严格考核兑现。年终,我局对照本方案制定考核细则,结合今年交通运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并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现场考核、民主评议两种方式进行。现场考核由县局组织专班到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评定。民主评议由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按照统一制定的《民主测评表》进行评议,现场考核、局领导评议各占50%。90分以上的单位为效能建设先进单位,80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8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凡单位干部职工受到法纪追究或被县局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和合格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一律通报批评,并与单位干部职工年终绩效工资挂钩。
  (四)务求活动实效。局属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联合县电视台、远安网等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动态、新鲜经验和典型事例,公开曝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不良现象,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各单位要把开展活动与抓好经济、党建等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开展的“学习贯彻**、争创发展新业绩”、“三抓一促”、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切实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以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活动期间,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信息员并将信息员名单上报局纪检监察室(注明姓名、联系方式),信息员负责每周向局纪检监察室报送篇以上信息。局纪检监察室将择优报送县效能办,并定期对各单位报送和采用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编辑:新新)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30 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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